這不奇怪,後世的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小偷還明白的。自己小偷小摸如果被抓住了,最多判個幾年。甚至自己態度良好,或者是情節較輕的話,也就進個勞教所,被教育一段時間。但是要弄傷了人命,那自己的性質就不一樣了,恐怕也得償命啊!
但是這個年代的小偷可是不一樣的,偷的如果順利,那就偷!畢竟在對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把錢拿來,能避免一些麻煩,那就避免一些的好。但是如果不能偷,找到機會可以搶。然後隨身攜帶一把刀子來防身,或者是威脅對方時,都能用得上。
是以範克勤把刀子拿在手裡後,毫不猶豫的將對方衣領一提,跟著刀子在中間的梗嗓咽喉就紮了進去,噗的一聲,紮進去了能有三寸。
跟著,範克勤左手扶著刀把,右手張開手掌,往下一掌拍在了刀柄上,把刀子往裡猛地再次猶如釘釘子一樣,再次捅進去一截。
對方帶的刀子是有血槽的,這就是範克勤為什麼先把對方的衣領提起來的原因。這樣血液噴射,被衣服領子擋住,自己就能夠乾乾淨淨的。
鬆開刀子的時候也有講究,他畢竟沒有帶著手套,雖然這個年代指紋檢查沒有後世那麼普及,但也是有了這個技術的。是以他是劃動著鬆手的。
什麼意思呢?就好比你如果垂直按一下玻璃,在垂直抬起,那麼玻璃上一定會有你的指紋。
但如果你按一下玻璃,卻不要抬起,而是往旁邊猛地一劃,從玻璃的旁邊劃過,那麼你的指紋就不會留在玻璃上了。最起碼,是不清晰的,隻是極小的一部分罷了。
而後世的鑒定技術,你留下的極小極小的一部分指紋,也一樣是可以鑒定的。但是對於抗戰這個年代來說,那真的就是難如登天了。
範克勤現在用的就是這個辦法,而且他還是這方麵的專家中的專家,是以留下的指紋,幾乎是完全沒有的。甚至隻是完整指紋的幾百分之一,提取價值根本沒有。所以沒帶手套就沒帶吧。
從他拖著白褂子這小子進來,到給他直接釘死在地上,一共也沒超過五秒中。範克勤轉身就走,又花了三秒鐘,來到了單元門從而到了外麵混入了人群。可謂乾淨利落。
範克勤一邊走,一邊在心裡不停的評估剛剛自己乾掉的兩個人。現在他可以充分的相信,對方隻是兩個小偷了。不過還是有必要弄死的。隻有死人才不會開口,才不會記得華章和王展元的長相。
但是死了兩個人,一個在大街上,一個在樓道裡。偽滿的警務部門,會怎麼處理呢?會不會追查到自己的身上呢?
首先一點,這個年代死了人,確實是歸警務部門管的。但是對方兩個人隻是小偷。而且一看樣子就知道到是老手,因為他們兩個配合的還是很默契的。
這種老手,常年在暗處混,得罪的人,仇家,肯定是不少的。這已經是天然的一層誤導和對自己等人的保護了。
另外自己下手的有點太專業了,這多少都是一個隱患。尤其是第一個壯漢的死,是被自己從後麵捅進肺部的。一刀斃命!但當時的那種情況,不這樣下手不行。而且機會太好,正在過道,一前一後的走,白褂子會和他拉開距離。自己不下手都對不起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