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沒有檢查錯彆字,大家見諒)
康昌明說道:“隻要見過,我們就可以繼續往上查。”
範克勤道:“之前調查的兄弟我剛剛聽你的訴說,他調查手段還不錯啊。讓他繼續查,按照你說的辦。另外,讓老虎監視整個港島的幫派動向。說不定,會有什麼發現。”
說到這裡,範克勤將煙頭掐滅,又問道:“我們在警局裡的兄弟,有沒有能夠看到那兩輛車子的?你去安排一下,但不要讓潛伏的在警局裡的兄弟難做。如果不能不要勉強。如果能,讓他好好的檢查一下那兩輛車子。”
康昌明問道:“萬哥,您的意思是那兩輛車子上還有什麼……線索?”
“對。”範克勤道:“之前調查的兄弟不是看見地上的刹車痕,儘頭處有擴散跡象嘛,這確實可能是撞到了什麼東西所導致的。還有一點就是,他們為什麼要刹車,如果是一般性的路障,恐怕也不會直接踩死刹車,刹車痕就變成一段一段的。可是現在不是。而什麼東西能夠讓他們狠踩刹車?答案一定是什麼大型的路障。
如果是大型的路障,那麼這個路障怎麼來的?汽車?大原木?大石頭?如果是這些東西的話,來的時候又是怎麼運過來的?而走的時候又是怎麼走的?
之前不是說,人死之後,通過流血的痕跡,出血量等等判斷,是人死後二十分鐘就有人發現了現場嗎?二十分鐘,嗯?這個時間不長也不短了,但是想要在二十分鐘內,就把這麼大一個路障藏好,並且沒有發現什麼痕跡,那就值得玩味了。因此大原木?大石頭?這類的東西如果運走,也一定是要有一輛專門的大車,才能將他們運走。
甚至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路障本身,就是一輛比較大的車子。隻有這樣,攔路方便,而且在事後也隻就便能快速的開走。”
說到這裡,範克勤伸出兩個手指,道:“所以有兩個重點的調查方向,第一個就是,喪坤的車隊,撞到了什麼。這一點通過那輛車的撞擊痕跡,大概就可以判斷出來。第二個就是,調查獅子山大灣道兩側路口。去走訪,當天,案發時,有沒有一輛大車去往大灣道。”
康昌明聽罷,立刻一點頭,道:“萬哥高明。您說的第二點也啟發了卑職。從屍體上看,槍打的非常密集,說明人數也不少。所以這些人無論是過去埋伏,還是撤離,一定也是乘坐的車輛,所以這也是個方向。”
“嗯。”範克勤點頭讚同,道:“那就這麼辦吧。弄清楚事實很重要。說不得,又會有什麼發現啊。”跟著他看向了康昌明,道:“還有什麼彆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