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章(2 / 2)

她,和她的她 韓七酒 6920 字 5個月前

趙欣黯然“我不知道,房子是他媽媽的名字,錢...他奶奶跟我們住在一起,平常也會幫我們帶孩子,所以他每個月都會打錢給他奶奶,說是辛苦費,我因為沒有工作,所以家裡的收入就沒管過。”

“那就是你也不清楚有多少共同財產,或者沒有共同財產。”

趙欣啞然。

意料之內,程與梵沒太糾結這個問題。

沉默片刻,又繞回兩人今天見麵的原因。

程與梵問她——“你確定要離嗎?我沒有彆的意思,更沒有質疑你的決心,隻是這個問題,需要你自己抉擇,我能做的就隻有給你提供分析,目前的情況除了男方出軌的證據以外,對你都很不利。”

“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意味將來無法分割財產,房子是男方母親的名字,那就是說房子和你也沒有關係,離婚之後你的居住問題直接關乎到爭取撫養權,再者基於你沒有工作的前提下,就算秉承幼兒歸母親撫養有利原則,法官也不會把孩子判給你。”

程與梵微微蹙眉:“我知道我這麼說,情感上你可能沒辦法接受,但這就是現實,也是你提起離婚訴訟之後將要麵對的困境,就算我現在不說,到了法官那裡,法官也會說,或者...你有沒有考慮過放棄撫養權?”

“我知道你舍不得孩子,但凡做媽媽的都舍不得,但正因為舍不得,所以你才要慎重,爭取她..你就必須對她負責任,但以你現在的情況來說,這個責任會不會有些困難,我希望你能明白,你首先是你自己,其次才是女兒的母親,如果最後的結局是自顧不暇,就算你爭取到撫養權,男方也一樣可以奪回,到時候你照樣留不住她,但如果放棄,你現在的壓力就會相對輕鬆一些,我們一直有個習慣性的概念混淆,總覺得離婚的時候孩子不歸自己,以後就和自己沒有關係,其實不然..無論你跟劉易的婚姻關係是否存續,你始終是孩子的母親,同樣要支付撫養費,這一點誰都不能否認,也不能逃避。”

包廂陷入沉默。

不知過了多久,桌上的茶都涼透了。

趙欣才緩緩開口——“把女兒留在一個會出軌□□的父親身邊就是對她負責嗎?錢沒有我可以賺,無非就是辛苦一點,但如果我放棄她,我的良心會譴責,我的餘生會不安,我後半輩子都會活在‘我是一個不要孩子的壞女人’的陰影裡,我來之前想了很久,其實我一直都沒辦法下決心,昨天晚上我翻朋友圈,你知道嗎?那些曾經不如我的,現在都過得比我好,隻有我變成了這樣,一塌糊塗,可我連哪裡錯了都找不出來....”

“我雖然不是海城人,家境也一般,但我也是父母捧著長大的,一直以來他們都以我為驕傲,我現在每晚睡不著覺,大把大把的掉頭發,我有好多好多次,站在陽台,我都想一頭跳下去。”

趙欣喉間澀然——“程律師,我一定要離的!不僅要離,而且孩子的撫養權必須歸我!我可以付出一切代價!”

“好,我明白了。”

程與梵點頭,隨即話鋒一轉——

“其實也沒有那麼悲觀,我剛剛說的隻是最壞打算,這件事還是有辦法的,我現在想問你,你和劉易既然沒有共同財產,那共同債務呢?”

趙欣看了眼程與梵,表情明顯愣住。

程與梵和她解釋:“劉易有沒有以家庭日常生活開銷為由,讓你簽署什麼文件?或者他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開銷,在外麵私自簽署什麼文件?類似借貸?”

趙欣搖頭“我隻知道我沒有簽過任何東西,他的話我不清楚,如果他在外麵欠債,是不是我也要跟著一起還?”

“你不要太緊張,我隻是照例問一下,並沒有說他一定有債務,另外如果劉易以個人名義為由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這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你不需要陪他一起還。”

趙欣瞬間鬆了口氣“那就好。”

“你剛剛說你不是海城人,那你準備離婚的事情,有沒有跟你父母說?”程與梵說:“因為以目前你的情況來看,想要爭取撫養權,你一人做不到,必須有人來幫你,父母是最好的人選。”

“有,我父母知道他□□,早就勸過我離婚,隻是我....”

趙欣說不下去了。

也許有人會罵她,看不起她,但她又有什麼錯呢,選擇原諒最終換來欺騙,可恨的不是受害者,而是傷害她的始作俑者。

“我來之前給我爸爸打過電話了,我爸爸說讓我回老家,家裡有房有地,他們說孩子是趙家人,不能給彆人,說怎麼養大我,就再怎麼養大我的孩子。”

程與梵懂了,難怪她那麼堅定的要爭取撫養權,背後有原生家庭賦予她的底氣。

無論你在外麵混的有多難多差,都沒關係,你的身後永遠有父母撐著。

趙欣是不幸,但她又是幸運的。

“好,既然要離,那就先回去好好生活,不要透露出任何想要離婚的信息給劉易,把他花在小三身上的錢保留證據,另外你需要儘快找工作,這是你爭取撫養權的關鍵,在離婚前過了試用期,簽訂勞務合同,對你有很大優勢,到時候我們就可起訴立案。”

“我知道了,謝謝你程律師。”

“還有一件事——”

“什麼事?”

程與梵看著趙欣“你有多久沒有睡過覺了?”

趙欣:“....”

程與梵:“不是你的錯,日子過成這樣不是你的錯,今天回去好好休息,良好的精神狀態,在法官那裡也是可以加分的。”

一瞬間趙欣淚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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