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章(2 / 2)

她,和她的她 韓七酒 7893 字 7個月前

“老大,你也養貓啊?”

“我不養,朋友養。”

——

三天後,程與梵因為一個異地執行的案子去了趟臨市,等她再回來的時候,趙欣主動聯係她,給她打了通電話。

大致是說,她父母從老家趕來,可以的話她希望能夠儘快跟劉易離婚。

掛斷電話後,程與梵明顯輕鬆許多,她發現自己雖然嘴上說著無論趙欣如何選擇都能理解,但實際上還是希望趙欣能及時止損。

一段糟糕的婚姻關係,好比無色無味的毒藥,當下得過且過,指不定哪天就毒發了。

她把這消息給陳燃發過去。

兩秒,陳燃就發過來一個煙花爆竹的表情包。

程與梵被這孩子逗笑。

....

翌日,在約定好的時間,一個穿著中山裝,頭發半白半禿頂的男人陪著趙欣走進法援中心,那應該是她父親,他們身後還跟著一個男人,看樣子三十出頭兒,大高個身材十分壯碩,估計也是親戚,因為這人的眉眼跟趙欣還有趙欣的父親都有些相似。

果然,趙欣介紹,一個爸爸,一個堂哥。

堂哥脾氣火爆,操著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話,抻著脖子嚷——“那個姓劉的就是欺負你娘家沒人!看你嫁的遠,你彆怕!堂哥給你撐腰!”

男人聲音太大,引得大廳裡的人都朝他們望眼。

陳燃偏過頭小聲嘀咕“這堂哥好凶啊。”

程與梵掃了她一眼。

趙欣相比之前,臉色好了不少,濃重的黑眼圈也消退許多,被爸爸跟堂哥護在中間,整個人肉眼可見的有了生氣。

同程與梵跟陳燃點頭示意後,幾人落座。

大致情況,程與梵在上次的見麵中已經和趙欣說的差不多,目前的情況依然如此,之前陳燃寫的訴狀,今天派上用場了,隻是再具體一些的方麵需要跟趙欣再核對清楚,確認沒有問題,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

“依照你跟劉易的情況來看,一審想要判離可能會有些難度——”

“什麼!”

不等程與梵說完,趙欣的堂哥喊起來“那個王八蛋出軌,還不能一次判離!”

趙欣連忙將她堂哥拽坐下,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程與梵“程律師,您繼續說。”

“是這樣的,因為單憑出軌,不能作為離婚條件,婚姻法裡沒有因為出軌而作為判離條件的條款,除非有證據能證明對方出軌的程度已經構成重婚,或者說和他人長期同居,當達到法定離婚條件,法院才會判離,否則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都是本著維護家庭和睦的原則,法官都會先進行調解,到時候法官會根據你們情況,做出你們是否感情真的破裂的判斷,另外,就是你們孩子,九個月大的幼兒,也在法官考量因素之內,我不完全絕對說不行,但你也要做好一審不判離的思想準備。”

“媽`的,什麼狗屁法律!”趙欣的堂哥沒好氣的又罵一句“那王八蛋還女票女昌呢!法律管不管?!當初就不該給他交罰款!叫他關夠半個月,我看他要不要臉!”

程與梵抓到重點“劉易被拘留過?”

趙欣垂下頭,她先前嫌丟人,所以就沒說,現在被提出來,隻好點了點頭。

“事情過去的比較久,我也沒有留什麼證據...”趙欣忽然想到什麼“會不會對孩子有影響?”

“你放心對孩子不會有影響的,女票女昌雖然屬於違法行為,但是是行政處罰,隻有涉及到刑事處罰才會留案底,不過對劉易個人,公安局的內部檔案應該會有記錄,到時候可以去公安部門申請查,你作為妻子是有這個權利的,這一點也可以作為你們夫妻情感破裂的證據。”

程與梵繼續說:“其二,因為你們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目前的條件也不太能夠得到過錯方離婚經濟賠償,當然我們可以提出,至於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這方麵你也需要有個心理準備,不過對於孩子撫養費的問題上倒是可以積極爭取。”

趙欣抿了抿嘴角——

“錢我已經不指望了,這幾天我想了很多,也看明白了許多,其實從一開始劉易就在防我,他從來沒有跟我交過底,讓我辭職根本就是他早都想好的,我跟他的問題,真的要追溯起來,也許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已經有跡可循了,隻不過當時是我自己傻,看不出來而已。”

“我跟他談戀愛的時候,他就不喜歡我跟彆人打交道,隻要我單獨去參加聚會,他能氣到好幾天不跟我說話,好不容易肯理我了,張口就是嘲諷,他說你以為大家是真心對你好嗎?彆做夢了,他們都是有條件的,真心對你好的隻有我,除了我之外不可能再有彆人對你掏心掏肺了,慢慢的...宿舍聚會我也就不去了。”

“後來同學們都忙著考證,我也想考,但是劉易根本就不想讓我考,他雖然嘴上沒說,但隻要我提出來學習,要去圖書館,他不是這裡不舒服,就是那裡難受,找各種各樣的借口不讓我去,即便明天都要考試了,前一天他還是不管不顧的非要拉我出去玩,我考的好他說是我瞎撞上,我考不好,他說不要緊,反正以後也是他養家,我當時覺得他愛我,怕我辛苦,才這樣說,現在回過頭再想想...是我自己太天真,劉易最愛的隻有他自己,他想找個保姆,一輩子聽之任之,再後來...□□、出軌,毫無愧疚的態度,一遍遍對我的威脅、警告,他認定我離不開他,想要控製我,我是天真,可我不是傻,到今天這一步,早就沒有夫妻情分了,我還是那句話,什麼都可以不要,我隻要孩子的撫養權。”

訴狀清晰,當事人離婚意願明確,離開法援中心後,當下便去了荔明路法院。

“立案審查時間大概1-7天,送達起訴狀時間大概1-5天,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最遲不超過42天。”

雖然離婚不易,但該考慮的現實問題,還是要考慮,程與梵跟趙欣講完具體時間,又問她:“你的工作呢,怎麼樣了?”

趙欣說:“我準備回老家,我爸給我聯係了一個幼師的工作,一個月除掉三險一金,到手還能3500,這樣我父母可以幫帶孩子,我也可以照常工作掙錢,而且住在家裡我還省了一筆租房子的開銷。”

程與梵點了點頭,又問:“那你今天回去,就要把孩子帶出來了。”

趙欣笑道:“劉易這幾天出差,我打算把孩子帶出來給我媽,我都想好了,哪怕一審不判離,那我就等,大不了就是再起訴再離,我已經錯了一次,不能再錯下去,而且孩子還小,她可以沒有爸爸,但不能有一個畸形的童年。”

“你能這樣想,就好。”

趙欣忽然站定,目光坦然:“程律師謝謝你,謝謝你跟我說不是我的錯。”

程與梵微微一怔,然後道:“本來就不是你的錯。”

大家在法院門口告彆,跟來的時候一樣,趙欣的爸爸陪著趙欣走在前麵,堂哥在後麵跟著。

雖然不是很想承認,但在某些時候,這種凶巴巴的大塊頭,就是能給人帶來安全感,隻不過其中的度要把握好分寸,可以震懾,但不可以真的動手,否則,又將是另外一堆不必要的麻煩。

“老大,是PUA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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