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張華盜竊被抓了(2 / 2)

反正他們跟張華也不熟,沒啥交情。

再說,他們隻是實事求事的證明,確實是這人偷人家車上的東西,被人逮住打了,人贓並獲啊。

“我去,我幫你作證。”

“我也去,我也可以作證。”

“我也可以作證。”

四周的村民,嚷嚷著全部要去作證,甚至連三歲的小屁孩,也用含糊不清的語調嚷嚷著,要去作證。

熊亞偉哪可能真要這麼多人去啊。

他道:“人太多了也不行啊,每家就派個代表去就行了。”

他挑了十來個人,讓他們,幫著把捆綁好的張華給抬上後麵的車廂。

張華象死豬一樣,被眾人喊著:“一、二、三,起。”給甩上了車廂。

那些人,笑笑嘻嘻的,跟著爬上車廂,跟家裡人揮手。

那場麵,還以為,是要遊街接受表揚呢。

幾個半大的機靈的小子,不管不顧,繞到另一邊,偷偷爬上車。

熊亞偉看著,也沒有太多計較。

“大家蹲下,坐好了,我開車,拉你們去城裡。”熊亞偉提醒一聲,自己跟小駱,一塊兒上了駕駛台。

開著車,熊亞偉拉著眾人,徑直去了派出所。

這個案件,並不複雜,事實清楚,人證物證齊全,辦案的同誌也樂意。

張華此刻懊悔得隻想撞牆。

自己怎麼就這麼被抓了。

自己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起貪念,要去偷錢啊。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自己老實交待,還能爭取寬大處理。如果狡辯,沒你好果子吃。”

“再說,那麼多證人,證據也有,現在你的口袋中,都還有偷來的錢,這是狡辯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所以,你最好自己坦白交待,還能落個寬大處理。”

在一番宣傳下,張華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自己自己起念頭,怎麼去偷錢的過程。

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改變不了。

熊亞偉跟這些辦案的同事道謝,又帶著那一群證人出來。

他當然不會食言,帶著這些證人,去下館子,花了二三十塊錢,讓眾人美美的吃上一頓。

又按著約定,付給了這些前來作證的證人們,每人五塊錢的誤工費。

這一趟下來,花費了幾十百把塊錢。

相對於解決了張華這麼一個麻煩,這點事,真的隻算小錢。

這些證人,高高興興,果然,這一趟,又有吃,又有喝,還有錢拿,真不虧。

“多謝大家今天的仗義幫助。”熊亞偉給眾人道謝:“希望大家以後,看見這樣的不平事,也多挺身而出。這一次,多謝大家了。我要走了,以後,有機會再見。”

熊亞偉跟大家告辭後,自己真的開車走了,就是普通的一個外地過路的司機而已。

他沒去找徐二龍,省得節外生枝。

當然,這事情的進展,徐二龍是關注著的。

看著張華被送進派出所,徐二龍才算徹徹底底的鬆了一口氣。

這一下,張華怎麼也得判幾年刑。

可惜,現在還沒開始嚴打,否則,隻怕張華的罪名還要重一點。

不過,就算張華隻判幾年,這也夠了,這樣的無賴小人,不會再給自己和溫葉造成什麼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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