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一國權相,嫂子良賢!(52)(2 / 2)

【到時候,就不好弄啦!】

9527嘻嘻笑著。

蕭嬈眸內含笑,麵上冷凝,她垂眸看著魯詠誌,片刻,朗聲一句,“魯詠誌,我要與你義絕。”

義絕。

兩字出來,百姓嘩然失聲。

宋鈺眼睛都亮了。

“義,義絕?”

魯詠誌喃喃。

按大周律法,夫妻失和,意欲分開,有三種可能。

其一:休妻。

這是最常見的封建男子對女人的壓迫,七出之條: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有惡疾、多言、竊盜……範圍極廣,隻要想休,沒有休不掉的。

哪怕後來加上三不去,也沒什麼太大作用。

尤其,休妻是不讓帶走嫁妝的,被休的等同淨身出戶

,而且,頂著那‘七出’的理由被休,娘家麵上無光,不是特彆疼愛女兒的,基本都不會接受。

哪怕接受了,也要連累宗族裡的女孩兒,害得她們低嫁。

上至宗室貴族,下至貧民百姓,都視‘被休’如虎狼。

女子被休,等同死了一半,後半生淒涼。

所以,蕭詠誌才說,貶妻為妾是為了蕭嬈好,不忍她晚年淒苦。

其二種分離之法,則是:和離。

這個比被休好聽多了,不止能拿著嫁妝,甚至能帶走孩子,當然,僅限女孩兒……隻是能跟夫家和離的,全是家世不凡的人家,又得有極疼愛女兒的爹娘。

或是真通情達理的夫家。

太稀少了,便不可考。

其上兩種,不管是被休,還是和離,都需要經過丈夫的同意,但,最後一種不用。

那就是義絕:

所謂義絕,男女雙方均都可以提起,相當於強製離婚,當然,提是有條件的,一般情況,像是丈夫打嶽母嶽父,妻子打公公婆婆,或是辱罵毆打雙方長輩親屬,奸、打平輩或晚輩,又或者,預謀殺害,殺妻殺夫之流,也都屬於這個範圍內。

魯詠誌在外頭搞破鞋,這個不算。

但他意欲貶妻為妾,

這個屬於此法之例,隻要一方有意,官府就可以強製離婚,不同意的那個要依律處罰。

一般是關一年。

關完之後,還是要離。

但這種離法太壞情分,且對女子名聲極不好,連累宗族,所以,很少有人用,以致魯詠誌竟然沒反應過來。

“賢妻,你,你當真如此薄情嗎?”

他喃喃問著。

蕭嬈眉眼不動,“非我絕情,實你無義,你家之風,令我不齒。”

她對著魯詠誌冷笑數聲,隨後,放下鼓錘,轉身向周圍百姓們施以平禮,“諸位,今日蕭嬈最後一次,以魯家主母的身份,讓各位致歉,讓各位見笑了。”她朗聲,又麵向皇宮方向,正襟莊嚴地下拜,“忠勇伯野合在先,欺騙在後,人品不堪,蕭氏女不屑於他為伍。”

“告狀之事,就此作罷。”

“他值不得我如此做。”

“魯詠誌,今日,你我義絕,此生不負相見。”

說罷,她輕蔑看了魯詠誌一眼,轉身挪步,甩袖離開。

周圍百姓們自發為她讓開一條路,看著這個驚世駭俗的女子,挺直背脊,舒暢廣袖,如臨世仙子般飄然遠去,很快不見蹤影。

宋鈺癡迷看著她的背影,急急追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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