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昌眼裡閃過興奮,很小的時候,他有一次,曾經偷偷摸摸地跑到蕭家彆墅門前,他正好看蕭展揚抱著蕭紅淩,兩人有說有笑的上車。
那時,蕭紅淩穿著件極漂亮的小洋裝,戴著帽子,腳上是鑲著花的小皮鞋,手裡拿著個水晶的音樂盒。
她身上任何一件衣物,哪怕是皮鞋上的花兒,都比他渾身上下加起來都值錢。
幼年的楊蘭昌對蕭紅淩是有深深的嫉妒和恨意的,都是爹的孩子,他甚至跟爹一個姓,憑什麼蕭紅淩過得那麼好?那麼富貴?而他,像陰溝裡的老鼠似的,見不得天日。
他覺得不公平。
當然,後來等他長大了,了解事情的真相,知道了什麼叫‘入贅’之後,他自然明白了‘為什麼’?可重重的不甘和怨恨已經深入他的心底。
他想讓蕭紅淩墮進地獄,讓她嘗嘗什麼叫‘屈辱’?讓她痛苦地活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所以,他提的主意都非常的惡毒。
很難想象,一個沒成年的小男孩兒,會有這麼臟汙狠辣的心思,而……楊誌義居然心動了。
楊恬恬沉默地吃飯,她知道,在爸爸眼裡,她沒有弟弟重要,爸爸跟弟弟聊天的時候,她裝成木頭人,不言語不動作才是好的,否則,爸爸要生氣,可,她還是忍不住‘噗’的一聲笑了出來。
一想到那位高高在上的蕭家小小姐就要淪落風塵,比她這個戲子生的孩子還要賤時,她就控製不住的開心。
“行了,都想什麼呢?蘭昌,蕭紅淩可是那個老不死的孫女,身邊有那麼多人保護呢,哪那麼容易就能賣掉啊?況且,真賣了,萬一讓明叔和那些老掌櫃們抓著把柄,那要給你爹惹麻煩的!”
“我們得替你爹著想!”
許英娘溫聲斥了一句,隨後,抬頭看向楊誌義,“蕭紅淩……唉,不管多不孝順,多不懂事,終歸是你爹的親生骨肉,怎麼能那樣對她呢?”
“她不仁,你爹不能不義。”
“還是把她嫁人算了。”
“反正,女孩子到了歲數,都是要出嫁的,她轉過年就12了,若是鄉下地方,都該訂親了。”
“蘭昌,你娘說得對,賣是不能賣的,有明叔那老東西看著,我不好下手,倒是嫁人很可行,那個隻會跟我鬨事的犟種,早點嫁出去早點省心!”楊誌義咬牙,擰眉思考著,“我琢磨琢磨,能把她嫁給誰!”
“最好是個厲害的,能把她製住了,關在後宅彆讓她出來惹事,要不然,嫁個對我有好處的也行,歲數大點的能管住她……”
他呢喃著,一點都沒想蕭紅淩才11歲。
或許,他並不在乎。
許英娘眼裡閃過抹笑意,溫柔體貼地給他夾了筷子菜,“誌義,彆著急,慢慢想,咱們有的是時間!”
——
溫柔鄉裡時間短,用完了膳,轉眼天就黑了,楊誌義看了手表,發現都5:20了,宴會6點開始。
“我得走了!”
他猛然起身。
許英娘拿起披風,上前替他披上,笑得像個送彆丈夫的妻子,“你早些回來,彆喝太多的酒。”
那態度,真是特彆的溫和。
“我知道了!”
楊誌義點頭,也沒說要替‘妻兒’換個地方住,邁大步地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