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4章 民國原配,死都不離(4)(2 / 2)

她能當小老婆?

必須不行啊。

人家要當,就當正室。

原身:……

你特麼的當正室,老娘怎麼辦?

原身又是哭,又是鬨,再是求,為了孩子,她甚至萬般無奈地給兩人下跪了。

人家口口聲聲,“彆說讓寶珠做妾了,你就是自貶為妾,我們都不會要你的。”

“愛情是排他的,三個人的世界,太擠了。”

原身氣的直接死過去了,結果,又被湯俊才抓住機會,‘哢哢’給她拍了好幾張照片,把她昏撅在地,滿臉是淚的醜態,登上報紙,讓全滬市的人看足她的熱鬨。

整整兩年啊,原身成了滬市,哦,應該說是全國有名的‘潑婦’,她的名字跟‘醜陋、潑辣、守舊、泥古不化、包辦婚姻的產物’,畫上了等號。

掌控著‘筆杆子’的湯俊才,拉著三、五好友,把原身徹底變成了笑話。

民國時期,一個已婚女人,頂著‘舉國皆知’的臭名,哪個夫家能容得下?於是,理所當然的,原身被轟出了湯家大門。

她的娘家,礙著這樣的名聲,也沒臉替她說話,明裡暗裡也覺得她丟人連累家族。

而這一切的初始點,都是那場西餐廳的‘三堂會審’。

蕭嬈眼波流轉著寒光,垂頭,話語裡帶著冰茬兒,她委屈地問,“相公,好模好樣的,你怎麼又教訓我?我都沒說什麼,就是問問你帶我乾什麼去?”

“哪就惹得你那麼長串子話了?”

“我一個後宅女眷,有什麼事不能在家裡說?非要出來?”

“家裡不方便,這事不能告訴爹娘!”湯俊才踩著油門,冷聲斥她,眼裡卻是迫不及等。

寶珠還在西餐廳裡等著她呢!

苦難的,被壓迫,被擺弄的包辦婚姻的日子,馬上就能結束,隻要擺脫了蕭嬈,他和寶珠,他和他的自由,他的愛情,就能長相廝守,永遠不分開了。

湯俊才眼裡滿是興奮。

“啊!!”蕭嬈挑眉,心裡冷笑,不能告訴爹娘……

你當然不敢告訴啊。

原身嫁進家裡八年,生了兩兒一女,湯俊才出國留學,她還守了四年空房,替他孝順父母,湯家祖父祖母去世時,她還守過三年孝呢。

這樣的兒媳婦,沒有點罪名,他敢隨便說‘離婚’!

湯家的宗族不能饒了他!!

蕭嬈眼眸發亮。

9527湊到跟前,厭惡了看了眼湯俊才,隨後問道:【嬈姐,嬈姐,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啊?湯俊才掌握著發聲渠道,新聞喉舌,在這個時代,輿論壓力,還真的是挺厲害的,尤其是這種一麵倒的輿論壓力。】

【咱們是不是得想辦法,搶占個發聲的辦法啊,要不然,不是白讓湯俊才他們潑屎盆子!】

【原身的要求,是要做賢良女人,有名聲需要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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