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李霞找到一個冤大頭,就是這個叫田心的小丫頭,給李霞每個月四十五塊,又給公司介紹服務費四十五塊,大家非常開心,都讓李霞請客,然後在食堂耽誤了一個多小時大家才一起回的病房。
“就算李霞在食堂耽誤一個多小時,你也不用打人吧?你可以向我們公司提出要求,換個護工!”護工乙覺得自己說的非常有道理,問圍觀人群:“各位,你們說是不是?”
除了這些護工附和著說是,其餘圍觀的人聽明白緣由之後不幫李霞說話了,隻是笑笑卻沒有說話。人家小姑娘聘請你照顧老人,你在食堂耽誤一個多小時,還不許小姑娘說你,然後這些護工聯合起來針對小姑娘,還想搶小姑娘的男朋友,這些護工也太不講理了,也非常的不要臉。
田心覺得這些護工奇葩到了極致,好笑道:“吃個晚飯用了兩個多小時,你們覺得有理是吧?”
“你覺得李霞吃飯用的時間太長,可以向我們公司提出更換護工,但你不能傷害她!”護工甲認準是田心把李霞推倒了,抓住這點不放,可見這個護工甲有點腦子,知道抓重點,知道用法律說話。
如果田心真的把推倒了李霞,她還真沒理,李霞告田心都可以,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她沒動手推李霞,她隻是動動嘴而已。
用法律壓人,好像誰不會似的!她也會!
田心冷笑一聲:“你哪隻眼睛瞧見是我把李霞推倒的?右眼還是左眼?還是兩隻眼睛都看到了?如果是左眼看到的,我挖了你左眼,如果是右眼看到的,我挖了你右眼,如果你兩隻眼睛都看到了,我挖了你的雙眼!法律上有一條罪,叫誣陷罪,在沒有證據,又沒有親眼看到的情況下,你在這胡扯八道就是在誣陷我,我可以去告你!”
護工甲被田心的話嚇到了,對啊,她又沒親眼看見田心把李霞推倒,她見到李霞時,李霞已經趴在地上了。
護工甲看向李霞,問:“李霞,是她把你推倒在地上的嗎?”
李霞咬咬嘴唇,看看田心,又看看田心身後的靳鈺,在心裡想著美事:如果田心進了安全所做了大牢,她的男朋友不就是她的了嗎?昨天和她相親的那個男人長得跟歪瓜裂棗似的,和田心的男朋友簡直沒法比。
田心這個鄉下來的死丫頭憑什麼找到這麼好的男人?這麼好的男人隻能屬於她,也隻有她才能配得上他!
快速思考一番之後,李霞強硬擠出兩滴淚,抬起手指著田心委屈巴巴道:“我自知在食堂耽誤時間太長,覺得理虧,我一進門就和她說明情況,並且保證下回不會再耽誤這麼長時間,一定會吃了飯就回病房,但她還是想辭退我,並且給了我兩塊錢,我見她執意想讓我走,我隻好拿著兩塊錢離開,沒想一轉身她對著我的後背猛踹一腳,我一個踉蹌摔倒在地把牙齒磕掉了,痛死我了,嗚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