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戀愛腦要不得!(1 / 2)

牛車晃蕩著就到了鎮上,熱心的嬸子拖著沈子鶯就走,找書屋去。

為了保持自己在外人麵前的形象,沈子鶯還是跟著嬸子走了,但是那一步三回頭的樣子,看著就是個依依不舍的癡情的人兒。

其他人下了車之後打了聲招呼後也都各分東西,隻沈若還站在原地,他腦海中對鎮山的印象已經非常模糊,需要好好想想接下去應該往哪邊走。

趕車的漢子叫沈漢三,饑荒年家裡人都沒熬過去,到如今他家裡就隻剩下他一個人了,他索性後來在鎮上做過搬貨的活計積攢了一點銀錢,之後就買了頭牛,套上車出來每日載客做點營生糊口。

“午後酉時(下午五點)之前回到這裡,過了時間不等人。”沈若很少坐他的車,他提醒道。

“好,謝謝沈大哥。”沈若朝他道謝。

周圍人都走乾淨了,沈若才辨彆了一下方向快步往鎮南的街道走去,那邊有許多賣小玩意的鋪子,曾經他爹帶著他來過。

也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這裡有多大的變化。

沈大山家太窮了,很少到鎮上來,一直在田地裡刨食。但是殊不知,隻有去到更廣闊的地方,見了世麵,才有機會可以賺到錢。

在這個時代,做商人是最賺錢的。而且遍地是機遇,沈若對自己還是很有信心的。

他今天拿上了柳杉昨天繡好的漸變魚尾的小鯉魚手帕和那個貓爪肉墊的手帕,打算去找個鋪子寄賣一下。順便還能給自己家即將要擺的攤子打打廣告。

昨天夜裡沈若就讓大嫂裁了細長的布條在上麵繡上了名字,他打算打造一個叫做“念寶”的繡品品牌。

因為原身不識字,所以沈若是用畫的方式將“念寶”這兩個字畫成了花樣字,將“念”字下的“心”畫成愛心形狀,將“寶”字上的一點畫成了金元寶,又在文字兩邊畫上雲紋,更顯得精致可愛。

柳杉一看就愛上了。

“念寶”是沈若給小雲吞取得大名。他懷念以前的生活,但他一點兒也不想離開,就因為他有了這麼一個寶貝。

這個“商標”沈若讓柳杉特意留長了一些,古時候的手帕塞在懷裡有時候一不小心就掉出去了,雖說成就了許多才子撿到手帕還給佳人的故事,但是那些都是話本子裡麵編的,要是真的丟了,被風一吹被人一踩,很難找得到。

所以留長的帶商標的係帶可以係在腰帶上,那麼手帕就不僅僅隻是手帕了,還能當做一個裝飾。

或是係在交領外麵的係帶上,參考清宮戲裡麵妃子的手帕放置位置,沈若感覺應該會蠻好看的。

畢竟所有人都喜歡顯擺自己有漂亮精致的東西,但是手帕塞在懷裡誰看得見?想給彆人看,還要非常刻意的拿出來擦一擦,故意露出裡麵的圖樣。這要是佩戴在外麵不就能不著痕跡的顯擺了嗎?!

他四處看過,打聽過之後做下了決定。

沈若不稀得去沈宏打理的那家鋪子,轉而去了另外一家,叫做“闌珊”的珠寶行。

珠寶行裡麵裝修的非常大氣,各種玉石擺件,精致的發簪發釵琳琅滿目。會到這裡來消費的大多都是鎮上員外或是富商的妻妾子女。

這個時間點珠寶行人還不多,約莫是早上七點多,珠寶行才剛開門,夥計正打著哈欠拿乾布巾擦金器。

他看了眼沈若,發現他衣著寒酸,看著就不像能買得起東西的人,連招呼都懶得招呼,隻懶洋洋地喊了句:“買不起可彆亂碰。”

沈若也不氣惱,他道:“我不是來買東西的。”

“那你來這裡乾嘛,走走走,彆打擾我做生意。”夥計不耐煩地趕人。

“我想跟你家掌櫃的做一筆生意。”沈若說。

“就你?”夥計根本不信。

沈若說:“還是麻煩你家掌櫃出來一下吧。”

“我有辦法讓你家生意變得更好,比過鎮北那家\'金珠\'。”

“我看你是大早上沒睡清醒發夢,就你一個鄉下泥腿子也懂經商?”夥計不屑道。

“你吃的米飯不是鄉下泥腿子種出來的?這麼嫌,你彆吃飯啊!”沈若氣也上來了,有這種目中無人的夥計,難怪“闌珊”比不過老牌珠寶行“金珠”!

沈若沒去“金珠”是因為那裡的掌櫃在鎮上已經開了幾十年,一直都是那樣的商業模式,再加上年紀大了想來不太會變通,能和自己做成生意的可能性比較小。

而“闌珊”的掌櫃的據說才二十八,年少有為,開了四年還沒被“金珠”乾|死,就能說明此人非常有商業頭腦。哪怕他沒有,那麼也能說明此人後台非常硬。

反正不管哪樣,沈若都想試試看和他談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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