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 26 章(2 / 2)

混混們見居然又是錢,頓時眼睛一亮,直接將錢從林絕身上搶了過來!

“居然還敢偷藏,我告訴你,下次有多少拿多少,不然我們不會放過你的,知道不!”

林絕麵無表情地道:“我現在可以離開了嗎?”

“走走走……”

今天的收獲真是意外的多,幾個混混都十分滿足。

“2180……老大,這小子簡直就是頭肥羊啊……下次見到他可不能輕易放過!”

幾個混混喜滋滋地往外走。

直播間門的觀眾都看傻了。

【不是,林絕就這麼把所有的錢交給他們,什麼也不做嗎?低調也不是這種低調法吧?】

【你們覺不覺得,剛剛林絕好像是故意讓他們發現,他口袋裡還有錢的?】

【那他這麼做為什麼?就為了讓他們多搶一點?】

觀眾們正迷惑不解,而有少數觀眾,則若有所思地看向林絕。

全息影像中,林絕看了眼頭頂的監控,直接進了派出所。

他從自己的記憶裡知道,這個圖書館是剛建成不久的。

此刻家內隻有少數公共場合安裝有監控,而新圖書館周邊,正好有。

過去在學校周邊靳索學生,雖然也有學生報警,但那些學生都拿不出證據。

因此,這幾個混混也根本不當一回事,覺得這種方式來錢快,沒錢了就隨意抓住幾個學生靳索。

他們專挑像林絕這樣外表內向陰鬱的孩子,因為這種孩子往往膽小怕事,有些被他們威脅幾句,就不敢跟家裡人說。

而像林絕這種家庭關係不好的,就更適合勒索了。

因為就算被勒索了,他們也不會跟家裡人說,或者說了他家裡人也不會管。

占儘兩個條件的林絕,簡直就是天生適合被他們靳索的。

幾個混混在遊戲廳玩得正開心,就被警察攔住了。

等回過神來的時候,還試圖逃跑的幾人已經被抓去了警察局。

本以為最多就是被批評教育一番,或者處罰金拘留幾天,萬萬沒想到,警察大叔嚴肅地告訴他們:

“這回可不是簡單的拘留交罰金那麼簡單了……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這回已經觸犯《刑法》了?”

刑法?!

幾個混混都急了。

“我們之前也這麼做過,怎麼就沒事……”

“因為你們靳索的金額超過了兩千。”

林絕平靜的聲音響了起來。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不好意思,2000到5000,就屬於金額較大了呢。”

“而且,你們,勒索過我五次。時間門地點我都記得,還有兩處正好在監控底下,證據確鑿。”

林絕說著,甚至還難得的朝他們眨了眨眼睛,明顯心情有些愉悅。

一瞬間門,彈幕都有些停滯。

【臥槽……這張臉……】

【可惡,明明他臉上還有傷,青紫青紫的,而且他不過是個十四歲的小毛孩,我為什麼會覺得林絕那麼帥?】

【不止是帥……現在十四歲的他雖然瘦,但一點棱角也沒有,看起來奶裡奶氣的,比星際娛樂圈那些小鮮肉可好看多了,還有點欺騙性,看起來好乖……】

【若不是知道他是無惡不作的罪犯林絕,我都快母愛泛濫了。】

【所以林絕果然是故意讓他們再靳索多一點的,就為了湊齊兩千?嘖嘖,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這個世界的法律,林絕怎麼會知道得這麼清楚?】

有人忍不住問。

【這題我會!林絕睡的時候,我注意到了,他的桌上有一本《刑法》,一本《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啊?為什麼?林絕這個身份的人設,不過十四歲而已,他怎麼會學這些?還有,我剛剛就想問了,那一萬塊他爸根本沒收,他哪來的錢?】

【說到這裡我就想罵官方了……官方的這個劇本,參考的是現實中的真實案例。案例的主人公陳銘在被家暴後,一直想逃離這個家。他從圖書館借這些書,就是為了合法地離開,而不會因為沒成年,被認定為離家出走再送回來。】

【他的錢也是在這段期間門積累起來的,林宏業雖然家暴他,但該給的學雜費和飯卡充值的錢還是會給。他便一塊一塊省著,積攢起來,打算結束義務教育後便離開家。但很顯然,他失敗了。後麵的他,就因為生活中的種種暴力而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這樣看起來,這個劇情原型人物,還真挺可憐。】

【不是,林絕就早上隨手翻了一下,就記住了?果然是犯罪分子中頭腦最厲害的……】

【林絕這種無惡不作的犯罪分子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我怎麼看著這麼違和呢?】

【我也很想笑。】

【親們,彆笑!!我現在氣得渾身顫抖,剛剛我女兒在看直播,她突然問我,‘媽媽,我也可以這麼做嗎’,我才知道,我女兒也被勒索了!!而且,她太內向,被威脅說如果告訴家長就殺了我們全家,她就不敢了。

可剛剛看到林絕果斷報警,她才突然發現可以這麼做,才把這事告訴我!!】

【我去,不是吧?!趕緊報警趕緊報警!!】

突出其來的插曲讓觀眾們都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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