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第 28 章 乾鍋兔(2 / 2)

珍饈滿堂(美食) 雪刀 11230 字 3個月前

以往吃臘八粥,最多是玉米麵麥豆粥裡放一點紅豆,這還算好的了,年景不好的時候,連紅豆都沒得放。

哪裡像今年,這臘八粥豐富的,都能趕上村長家的臘八粥了吧?興許村長家的臘八粥還沒這麼豐富。

熬好臘八粥,張氏去叫還未睡醒的兩個孩子起床。

毛蛋洗著臉,眼皮耷拉著,似乎下一刻就要睡過去。林為珍及時撐住他的肩膀,“清醒點。”

“珍珍毛蛋,快來喝臘八粥。”

聽到要喝臘八粥,毛蛋立刻清醒了些,火速洗完臉擦完牙,去堂屋喝粥。

臘八粥熬得軟糯香甜,林為珍足足吃了兩大碗。

吃過早食,難得清閒的一天,林為珍在灶屋裡練習了許久的刀工,手腕發酸時,她走出灶屋。

“娘,我去外頭轉轉,順便弄些野蔥回來。”

“外頭冷,早些回來。”

“嗯。”

“姐姐!我也去!”毛蛋衝過來,一把拽住握住她的手。

林為珍搓搓他的手,“你手怎麼這麼冷?”

“我剛才洗了手啦。”他仰頭,給她喂一顆冰糖。

“謝謝毛蛋。”

毛蛋咧嘴,頰邊陷出圓圓的笑窩。

姐弟倆在村中小道上漫步穿行。空氣裡到處都漂浮著臘八粥的香味。

有村民遇到他們倆,“喲,珍珍,你們乾什麼去?”

“出來轉轉。”

“珍珍,這才幾日不見,你和你弟弟又長俊了啊。”

林為珍笑:“沒有沒有。”

村民又奉承幾句,接著湊近,搓搓手,“珍珍,那什麼,你家還缺幫工不?大剛那活,我家蠻子也能乾。我家蠻子乾活老實勤快,好多人都誇他呢。”

“暫時不缺。”

村民有些失望地啊了一聲,轉而繼續堆上笑臉,“那以後缺了就告訴我一聲,我家蠻子隨時都能去幫你乾活。”

“以後再說,以後再說。”林為珍糊弄道。

等林為珍牽著毛蛋走開後,這位村民歎口氣。若他家蠻子也能去林家當幫工便好了,一日可有三十大文!

林為珍牽著毛蛋繼續在村裡轉悠,遇到從山上下來的獵戶,見獵戶手裡抓著一隻肥兔子,她嗓子一咽下,“請問這兔子賣麼?”

“賣,當然賣!”獵戶笑嗬嗬道。村裡頭有人買了,也省得他大老遠跑去鎮上賣。

買了兔子,林為珍道:“毛蛋,中午我們吃兔肉。”

“好!”毛蛋吸溜口水。

今兒臘八,中午打算做一頓好吃的,原本是打算做紅燒魚,魔芋炒肉,韭菜炒蛋和豆腐圓子這幾道菜的。買了兔子,林為珍決定再加一道乾鍋兔肉!

回到家後,她把兔子交給林老漢處理。林老漢樂嗬嗬的,“這兔子真肥!這大冬天的,山上沒什麼東西吃,它還能長這麼膘肥體壯,可見是個極有能耐的。”

很快林老漢就把兔肉處理好。

林為珍在兔肉裡倒入生抽黃酒,鹽,蔥薑等調料,抓勻醃製一刻鐘。鍋燒熱倒入寬油,油熱後,她把切好的紅薯條倒進裡麵炸。

紅薯條炸得微微黃的時候撈出來瀝乾油備用。把兔肉倒入油鍋裡煸炒,熱油浸泡著兔肉,一汩一汩地在兔肉上麵冒著油泡。

兔肉逐漸炒熟時,陣陣肉香飄出來,從香味裡就可以感受到兔肉的鮮嫩。

待兔肉表麵酥黃,兔肉撈出來。油鍋裡加蔥薑蒜,香葉八角桂皮,花椒和茱萸汁,進行爆香。

洋蔥倒進去炒出香味。接著放藕片,繼續翻炒。

最後,林為珍把炸過的紅薯條、兔肉放進鍋裡翻炒,再把木耳和豆芽炒進去,加適量調味料,撒上芝麻,翻炒均勻,乾鍋兔出鍋!

在盤子底下墊了幾片薑和幾片蒜後,兔肉放進盤子裡。

乾鍋兔映入視野,酥黃中帶著亮澤的兔肉,金黃的炸紅薯條,黑亮的木耳,白白圓圓的芝麻,色彩極其奪人眼球。

隻瞧一眼,便忍不住垂涎三尺。

林老漢他們看著乾鍋兔,濃鬱霸道的香氣無孔不入地鑽進來身體裡,他們好像被人點了穴道,一動不動,呼吸都不能繼續了似的。

林老漢一眨不眨道:“真、真香啊。”

乾鍋兔一上桌,一家人爭先恐後立即去夾了吃。

兔肉還未吃進去,衝鼻的麻辣鮮香便侵入了鼻子裡,預先給予了極致的嗅覺享受。

輕咬一口兔肉,兔肉外麵酥而焦香的一層外殼,卡茲一聲,酥脆焦香的外殼被牙齒碾碎,細密的鮮和辣密密麻麻地包裹住味蕾。

才嘗到外殼裡的鮮辣之美,裡麵包裹著的嫩兔肉又抵上了牙齒。

與最外層酥脆焦香的兔肉不同,裡麵的兔肉是細嫩的,柔軟的,有彈性的,食之滿口細膩的爽滑。每一寸嫩肉裡,都帶著讓人頭皮發麻的香醇。

吃一口香鮮的兔肉,再來一口得香噴噴的紅薯條和木耳,解膩又增味,好不爽哉!

整個乾鍋兔肉,外焦裡嫩,味美香濃,鮮辣爽口,久食不膩,越吃越香,越吃越帶勁,越吃越有滋味!

林富貴嘶氣,“好吃!太好吃了!”邊說著話,邊不停往嘴裡塞肉。

林為珍再次老生常談,“若有辣椒便好了。茱萸到底沒辣椒吃起來爽快。”

茱萸燒的兔肉也辣,但沒有辣椒那種辛嗆爽利。到底少了幾分勁兒。

說到此,林為珍忖道:“阿爺,等過完年,我得去一趟縣城,看看縣城裡有沒有辣椒土豆什麼的。”

林老漢:“小高不是說了沒有嗎?”

高來財幫著在縣城裡打聽過,未見有賣辣椒土豆的。

“去看看,碰碰運氣嘛,也去看看縣城裡有些什麼。”

青山鎮也就是個鎮子,不如縣城裡繁華便利,很多東西在青山鎮都買不到。

林為珍:“而且,我還從未去過縣城,想去見識見識。”

聽到這話,林老漢道:“我也從未去過……”

一家人都沒去過縣城,去的最遠的地方就是鎮上了。

林為珍:“那我們都去?都去縣城裡玩一玩?”

林老漢心裡蠢蠢欲動,李氏道:“都去?縣城那麼遠,咱這一家子得花不少錢。”

若要去縣城裡,隻是坐車就要坐一整天,去了之後肯定要投宿客棧,還要吃飯,一家六口人,也不知要花幾多錢。

林為珍笑,“所以我們這陣子就辛苦些,多賺些錢,好去縣城裡玩。”

遲疑猶豫,忖度幾番後,最終商定,年後全家人都去縣城裡玩一趟。

“要去縣城裡玩嘍!要去縣城裡玩嘍!”毛蛋手裡拿著炸紅薯條,興高采烈地在屋子裡轉。

林老漢他們心裡也很高興,隻是麵上表現得,到底要比毛蛋要矜持些。

飯後,林為珍去灶屋裡練習廚藝,張氏出門掐菜去了。

林老漢圍在火爐邊上,對李氏說:“咱活了大半輩子了,還沒去過縣城,這回是沾了珍珍的光,才能去縣城。”

李氏:“可不是嗎。”

她百感交集,“沒想到老了老了,還真能享福了。得虧當初富貴娶了翠英,不然咱家還生不出來這麼一能乾的孫女來。”

“極是極是,”林老漢想著張氏生了這麼一個好閨女,又想著她勤快孝順,這麼多年以來跟著富貴一起吃苦,從未抱怨過,他感歎,“翠英是個好媳婦,富貴能娶到她,是他的福氣。”

他倆正說著張氏,就見張氏手裡拎著菜籃子,一臉鐵青地衝進堂屋。

李氏一愣,“翠英,這是怎麼了?”

張氏用力放下菜籃子,“真真是氣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