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9 章(1 / 2)

第200

這是楚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傳票,要說不懵肯定是假的。

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員走後,他的理智很快恢複了,開始認真看起那張傳票。

實話實話,傳票上的內容寫的很簡單。

就是一張普普通通的表格,抬頭是雲省歸渡市禾豐區人民法院。

下麵有一欄是案號,再下麵就是案由了。

這是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

而且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

楚孑第一次有種“字都認識,組合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它是什麼意思”的感覺。

傳票下麵就是一些模板一樣的話了,比如要提前十五分鐘到庭、必須帶上身份原件等等內容。

隻在最後有一個網站,上麵寫著可以點擊這裡查詢案件的具體情況。

楚孑腹誹,這網站有一大串的英文+數字的字符,他想看到自己因為什麼被傳喚還需要一點一點手動打上去。

真的不太便捷。

但他除了乖乖照做以外,沒有任何辦法。

幸虧打開網頁後,信息比較全麵,他這才了解到了這個案件的信息。

被告方是“小天使兒童學習用品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簡述,是因為他們的一款兒童平板學習器中有一個“圖書庫”功能,經一些家長舉報,稱裡麵不止還有有害內容,還有引導兒童消費等等行為。

而被告方不僅包括了這家公司,還包括了一長串的作家——其中就有孤嶼,而更為離奇的是,楚孑也位列其中。

同時,令人咋舌的是,被告方還赫然寫著“歸渡市文化與旅遊局”以及“歸渡市教育局”。

楚孑想,可能這就是這起案件被歸類於“行政公益訴訟案”的原因了。

但他搞不懂。

他甚至還是不清晰這個案子到底是什麼樣的。

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的人來辦理。

楚孑一方麵聯係了孤嶼,問他有沒有更加具體的信息,另一方麵,他通過溫如玉的關係,找到了一位在行政訴訟領域比較資深的律師。

律師來的很快,在當天下午就上門了,而孤嶼那邊也回複了楚孑的消息。

他們根據現有的信息,很快整合了一下。

起因是一位姓程的女士,之前為自己九歲的女兒購買了這款小天使兒童平板學習器,在使用半年之後,她發現自己女兒在平台充值金額高達一千多元,於是便聯係了小天使公司,以未成年人不具備購買判斷能力為由,申請退還這筆款項。

但小天使公司進行查證,發現這些錢是程女士早就充值在他們的商城裡,為的是方便女兒可以不用詢問自己就購買課程方便,而且,他們的書庫也是正規的書庫,他們認為九歲的孩子具備確定自己要購買的書籍是什麼的能力,拒絕退還這筆錢。

程女士不同意這樣的說法,便向市民熱線、教育局以及文化與旅遊

局進行了投訴。

但經過幾個工作日的時間,這些部門展開了調查,發現小天使公司並沒有什麼違法行為。

程女士當然也不認可這個結論,她認為這個書庫存在本身就具備一定的誘導性,因為這個書庫推薦的書目有大量的網絡,在她看來,這些書中都具有有害信息,小天使公司提供這樣的書庫給未成年人顯然影響了他們的心理健康。

所以,她以此公司推薦書目損害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發展為由,將該公司與教育局、文旅部一起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第一次並沒有直接為她立案,而是將案件轉交給了歸渡市人民檢察院,經過檢察院的建議,這才有了現在這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連帶民事賠償的複合型案件。

孤嶼作為在這個書庫推薦中排名前十的作家,也受到了同樣的起訴,而楚孑則是因為在互聯網上推薦了他的書籍也要承擔責任,程女士主張她的女兒就是看了楚孑的視頻才對孤嶼的書感興趣的。

程女士也提供了女兒的充值記錄,上麵顯示,女兒充值的一千元中,有一百多元都是用於購買孤嶼的書籍。

楚孑聽完隻覺得一個頭兩個大。

“為什麼檢察機關還要負責這樣的案件呢?”他問,“這看上去像是程女士和小天使公司的矛盾,我們隻是一個……理由或者說抓手罷了。”

邱律師撓撓頭:“大多數人都以為檢察機關隻負責公訴案件,但他們的一部分就是負責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訴訟案和行政公益訴訟案,這‘公益’二字指的不是做福利工作,而是指侵害公眾利益的情況。”

楚孑點頭,然後又問:“那我的問題大嗎?”

邱律師搖頭:“沒什麼事,程女士應該隻是為了擴大影響力才連帶起訴的你,一來你沒有收過小天才兒童公司的推廣費用,二來你也沒有收取過孤嶼的推廣費用,三來你也沒有從自媒體賬號中獲利,應該問題不大。”

他又說:“這個案件有兩個焦點,一是孤嶼和其他作者的書到底算不算是包含對未成年人有害的信息,二是小天使公司是否在知道這些信息會對未成年人造成心理傷害的基礎上,對他們進行誘導消費,這兩個焦點都和你沒有關係,所以不用太擔心。”

孤嶼在電話那頭苦笑:“可是和我有關係啊。”

楚孑覺得他的聲音似乎有些細弱,問道:“你沒事兒吧?”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