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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計從善如流,短期內不再想那些“禽獸之事”。

明塹在那兒加班,池杏便陪著他加班。

他們兩個養成了極好的默契,便是互不打擾也並不感到寂寞以及尷尬。

明塹用眼角望向池杏的時候,不時會有一陣恍惚:明明是剛認識的,卻有一種難言的熟悉感。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契合”嗎?

人類所言“與君初相識,猶如故人歸”,或許說的就是這樣的感覺吧。

到了傍晚大概六點半的時候,秘書阿鐵敲了門,低聲提醒說:“該去宴會了。”

“走吧。”明塹對池杏說。

“宴會?”池杏一臉不解。

明塹說:“你不是說晚上有空嗎?”

池杏愣了愣,說:“我以為……晚上就是一起吃個飯,怎麼是去宴會?”

“去宴會不就是吃飯嗎?”明塹問。

“……”池杏竟無言以對。

明塹去宴會,真的就是去吃飯。

大家都知道,猛獸進食的時候是最危險的,輕易是接近不得的。因此,當明塹坐下開吃的時候,旁人不敢輕易靠近他、與他攀談。

大家去宴會都是餓著肚子笑著社交,而明塹總是安安靜靜地吃個飽飽的。

不過,老虎的性情孤僻,也是默認的事情,無論是人族還是妖族,都對此給予充分尊重。

但其實說到底,大家尊重的不是老虎的孤僻,而是老虎的凶悍。

雖然大家害怕老虎,但這份害怕又會衍生出最大的尊重,故而但凡有什麼重大宴會,大家都得邀請老虎。

一般老虎性格孤僻,喜歡獨來獨往,不太會赴宴。但明塹偏偏不一樣,明塹很喜歡來參加宴會,隻是他來了又不搭理人,坐下來就吃掉二十斤烤肉,以至於大家都懷疑他是為了蹭飯來的。

但想想又覺得不至於,明塹可是億萬富翁,還差這一口吃的嗎?

這回,明塹身邊帶著一隻疑似狐狸精的美人出現了。美人並不著正裝,隻穿套帽衫和牛仔褲——這也不怪,一般妖族不穿正裝是不會被詬病的。

隻是這個小妖長得太好看,就是不打扮也特彆勾人。

大家都暗暗吃驚:誰都知道明塹是典型的虎族,獨來獨往,從來不帶伴兒的。今天竟然帶了個男伴來,這是……什麼意思呢?

明塹把美人帶來之後,便安然落座。

大家正想看看美人會怎麼和明塹互動,沒想到美人和明塹一起坐下來就開始吭哧吭哧的吃起肉來。

“美人的食量好恐怖!”

“那個美人是吃了十斤肉嘛?”

“啊,已經吃第十一斤了……”

“到目前為止,美人都沒有和明塹做任何互動……”

“對啊,這真的是明塹的伴兒嗎?”

“我看這不是他男朋友吧,應該是飯搭子……”

“哦,是飯搭子啊……”

在這個社會,人族和妖族數量多,占地也多,野外林地很多都成為妖怪的保護區。因此,食品變成了奢侈品。新鮮的肉類更是昂貴至極。多數居民都隻能買得起營養劑或者罐頭食物。比如池杏。

貧窮的池杏每每靠營養劑度日,已經很久沒吃過這麼鮮美的肉類了。

他聽說大貓總裁要約他晚飯,他特地餓了三天來的。

啊~新鮮的肉類真的太好吃了~隻是普通的炭燒不用加任何調味料就能滿足他的味蕾!

嗷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