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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餉銀後,那些賣酒的狡猾商人就像定點刷新的NPC一樣,準時準點兒地出現在軍營周圍, 把酒賣出幾倍的高價。

然而,明知道被宰。

依舊會有士兵爭著搶著地去買那些高價酒。

因為長時間又殘酷的戰爭, 使得所有士兵們的心理都一直是緊繃著的狀態。

他們不敢有片刻的鬆懈, 因為戰場上鬆懈就意味著送命, 可不管是多麼堅韌的弦, 繃久了都有斷裂的可能,所以, 這些士兵們的心理普遍都很糟糕。

這年頭又沒什麼心理醫生,除了偶爾絮絮叨叨地向神明傾訴外……

絕大多數人通常隻能靠喝酒,來排遣自己內心深處的焦慮不安、恐慌空虛等種種負麵情緒。

這導致軍營周圍時常會出現賣酒商販。

由於太常見了,又導致大家一般除了詢問有什麼酒外,幾乎沒人會仔細關注賣酒小販的樣子。

——這簡直令人氣惱。

迪菲恩斯摸了摸臉上的胡子,很失望地想:“我還特意設計了形狀,對著鏡子貼了一上午!整整一上午,多麼有趣的胡子啊!我原以為有人會注意到……”

不過,沒被認出來也是好事。

畢竟前不久,他才殺了安德魯塞林格,博蒙特國王的通緝令還沒過期。

如今也算深入‘敵營’了。

萬一真被認出來,也是蠻危險的一件事。

想到這裡,迪菲恩斯就歎了一口氣。

那天,他和巴勒斯聊天,不經意提到了‘喜歡的人’……

然後可能是酒喝多了,一時上頭!

他居然興衝衝地跑來打算找人訴說自己的心意,可等到了地方,才想起剛剛殺過人的事。

——唉!

——愛情就是這麼令人昏頭。

很久以前,迪菲恩斯和一隻小狗住在同一個狗窩裡。

那隻小狗是個很不錯的室友,聽話、乖巧、懂事、從不亂跑,後來某天,一隻漂亮的母狗路過,僅僅是路過而已,那隻聽話、乖巧、懂事、從不亂跑的小狗就瘋狂奔出家門,再也沒回來。

——人和狗的區彆並不大。

——所以我的行為也沒那麼不可理解。

——隻能算是……

——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

從小淪為奴隸,迪菲恩斯沒能接受太多的正統教育。

但他自學成才、自得其樂,還很擅長從身邊各式各樣的事物中發掘一些知識點兒,然後為自己偶爾的亂來行為找到合適的借口,一如此刻。

這時,一聲突然提高了音量的叫喊,打斷了迪菲恩斯的胡思亂想。

原來是旁邊一個賣鞋的小販唾沫橫飛地同一個士兵推銷自己製作的鞋子多麼、多麼得好穿,以及多麼、多麼得結實。

結果,被拽住的士兵可能說了幾句質疑的話,立刻惹惱了那個小販。

兩人你拉著我、我推搡著你、互相爭吵,因為聲音太大的緣故,惹了好些人圍過去看熱鬨。

迪菲恩斯下意識地退開幾步,考慮要不要離開。

但他的目的還沒達到。

他還想重新認識一下喬恩,根據他探聽的情報,那位金發美人今天輪休,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出來閒逛,剛好逛到自己這邊,然後,也許可以請對方喝上一杯酒……

這麼一遲疑、一做夢、一發呆……

後頭著急想要湊上前看熱鬨的人,隨手就推了他一把。

迪菲恩斯正走神、亂想,一時沒站穩,就這麼被推到了路中央。

“啊。”伴隨著一聲輕呼,一頭毛驢被緊急拉住。

另一頭,迪菲恩斯雖然不慎被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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