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收拾餐桌的時候,楊美娥看到張予樂碗裡的那塊肉,臉色不是很好。
“樂樂,你怎麼能浪費食物,而且這是你錢叔叔幫你夾的,你不謝謝就算了,怎麼能不吃,辜負他的心意呢。”
張予樂悶頭收拾著碗筷,聲音淡淡卻強硬道:“我不需要,以後你讓他不要給我夾了。”
“你……”楊美娥氣得身體發抖,轉身離開了廚房。
張予樂沒有去理會,反正晚飯的碗一直都是她在洗的。
洗完碗,張予樂才回了自己的房間。
牆上的燈被打開,也瞬間照亮了整個房間。
狹窄的房間,隻能容得下一張床,一個書桌和一個老舊的衣櫃,擁擠得很。
媽媽楊美娥和錢強平結婚後,就搬到了這裡住。
這個狹窄的出租屋,三房一廳,據說是錢強平租的。
不過張予樂記得,當初爸爸的賠償金是100萬,賣掉的房子有120萬,總共220萬。
張予樂想,這筆錢,楊美娥應該沒有告訴錢強平吧,要不然他們也不會住這個地方了。
或許,這就是看似柔弱的媽媽楊美娥聰明的地方吧。
其實,張予樂一直不明白。
她覺得,有了220萬,媽媽帶著她,就算隻有她們兩個人,到其他城市也可以生活得很好的。
可媽媽,卻偏偏要和錢強平結婚,心甘情願成為一個為錢強平和錢傑服務的家庭婦女。
住在這樣的地方,甚至還可以犧牲她的女兒。
難道,媽媽就那麼愛錢強平嗎?
將腦海中的思緒拋開,張予樂打開書包,拿出卷子來填寫。
張予樂今年已經高三了,第一學期。
等到將卷子填寫完,看著空了四分之一的卷子,她的眉頭皺了起來,眉宇間也染上了一抹焦慮。
良久,她將卷子合上,拿出課本開始背誦。
一直到時鐘來到了十點多,張予樂才將課本,卷子都放回書包。
本打算睡覺,可背誦了一個多小時,她還是渴了。
水壺在外頭,沒辦法,張予樂隻能起身離開房間。
十點半,外麵客廳燈額燈已經關了,靜悄悄的。
張予樂也沒有去開客廳的燈,她拿了自己書桌上的小夜燈摸索著出去。
很快,就來到了客廳的水壺旁。
水壺裡是有水的,張予樂拿起玻璃杯,開始倒水。
水流聲並不大,隻是在這個安靜的夜裡卻也格外清晰。
就在這時,張予樂忽的感覺到背後一股溫熱,似乎有什麼滾燙的東西一下子向她包裹來般。
很快,透過小夜燈,她看到身後有一個身影,那身影漆黑又龐大,仿佛要將她包裹吞噬般。
張予樂的心臟驟然提起,她猛地回頭。
小夜燈映出是張予樂煞白的小臉。
她的身後,不知何時,站著一個人,而這個人,正是她的繼兄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