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開始翻案 景原給目暮上屍檢課!……(2 / 2)

可是想到這位的身份,以及背後站著的白馬警視監,目暮警官也不敢生怨,畢竟說實話景原也隻是幫忙指出錯誤,為無辜死者重新翻案,並沒有做錯什麼,真正錯的是辦了冤假錯案的諸星哲宏和他們搜查一課的警察。

可目暮警官看著景原的目光還是有幾分哀怨,不過很快又福至心靈的眼睛一亮,對景原熱情的說道:“跡部老弟啊,原來是你看出案件線索的啊,我正發愁該怎麼查出真相呢,你來得正好……”

工藤優作老弟不在,他正發愁該怎麼查出案件真相,挽回錯誤。現在跡部老弟來了,豈不是瞌睡來了送枕頭嗎?

而且說句不好聽的話,那就是現在翻案無疑是得罪諸星哲宏,目暮警官本來還挺煩惱的,雖然他這輩子坐上警部的位置就已經到頭了,不可能再往上升了,但得罪了諸星警視長日子肯定也會難過不少。

現在有跡部景原這個同樣有背景有靠山的大少爺頂在前麵,還能幫忙調查真相,真是再好不過了。

於是目暮警官就熱情的拉著景原一口一個“跡部老弟”,好像兩人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拜了把子一樣。

景原對目暮警官的想法也猜了個八.九不離十,這種想法無可厚非,所以他也沒生氣,微笑著向目暮警官詢問案件的具體情況。

目暮警官雖然沒有什麼破案的才能,但為人還是很負責任的,對於案件的具體情況十分了解,景原問起時也能全都答出來。

這讓景原心情有些複雜,原劇情中目暮警官等人就是主角柯南的工具人,基本破案全靠他的‘工藤老弟’和‘毛利老弟’。

在工藤新一長大之前,目暮警官破案靠的是工藤優作這個‘工藤老弟’,工藤新一長大之後就變成了靠工藤新一這個新的‘工藤老弟’,等工藤新一被黑衣組織的琴酒喂藥變小成江戶川柯南,目暮警官又靠有柯南在背後幫忙的‘毛利老弟’。

也全靠目暮警官對‘工藤老弟’的依賴,否則工藤新一一個高中生,也不可能有機會屢次破案,成為櫻花國警察的救世主。

一個高中生偵探成為櫻花國警察的救世主,這豈非是對警察最大的嘲諷?

如今這個現實世界不像漫畫裡那麼片麵,目暮警官也不是真的純純廢物,在行動能力和責任心上麵還是很不錯的,大概就是沒點亮推理破案方麵的技能吧。

所以當目暮警官把案件的具體情況跟景原說完之後,就用眼巴巴的期待目光看著景原。

景原有些無奈的笑了笑,說道:“我的確明白誰是凶手了,不過現在還需要找到一錘定音的線索。死者的屍體還在嗎?”最重要的還是屍體上的線索。

目暮警官頓時大喜,說道:“還在的,因為死者是孤兒,丈夫又不願意給她收屍,最近東京火葬場預約滿了,所以她的屍體還在警署的停屍間裡。”

景原說道:“帶我去看看屍體吧。”

目暮警官親自帶景原去停屍間檢查死者的屍體。

來到停屍間之後,景原發現這裡的屍體還真不少,有些詫異:“這些都是需要進行屍檢的屍體嗎?”

目暮警官無奈的說道:“不是,警視廳根本沒有幾個法醫,談何屍檢?這些屍體都是無人認領的屍體,還沒查出身份,有些知道的身份就像這次死者一樣親屬不願意來認領……”

在東京各種殺人案頻發,犯罪率居高不下,像這種死了也查不出凶手的屍體不知凡幾。

景原:“……”原來名柯原劇情中一集一個受害者已經算是含蓄的了?現實的柯學世界裡案件更多啊。

景原也知道路要一步一步走,飯要一口一口吃,其他案件也是要查的,但現在最主要的還是被諸星哲宏敲定為自殺的這起案件,為死者翻案,將凶手繩之以法。

景原戴上手套,掀開案件死者身上的白布,看著死者那猙獰恐怖的死相,他神色沒有絲毫的變化,有條不紊的開始檢查屍體的死因。

景原一邊檢查屍體脖子上的勒痕,一邊對目暮警官解釋道:“死者的索溝位置在甲狀軟骨的下方,索溝的方向也是呈環形水平狀,深度也很均勻,在繩索的結扣位置還有壓痕,這明顯是被勒死的。如果是吊死的,那麼索溝位置應該是在舌骨和甲狀軟骨之間……”

聽著景原的科普,目暮警官不明覺厲的連連點頭,然後問了一句:“跡部老弟,那這凶手應該是死者的丈夫吧?”

景原:“……”他都說得這麼明顯了,顯然凶手板上釘釘就是死者的丈夫啊,能不能不要用這麼不確定的語氣啊!

景原感覺目暮警官就像那種對自己答案拿不準的學渣,如果自己現在反問一句:“你確定凶手是死者丈夫?”保管目暮警官得自我懷疑的改口,猜凶手另有其人了。

就像那些對自己答案拿不準的學渣,老師問這道題選什麼,學渣回答:“選B!”

老師反問:“確定選B?”

學生遲疑的改口:“應該是選C?”

老師要是再反問幾句,這個學渣能把全部選項都選一遍。

現在的目暮警官就很有這種學渣的氣質,剛剛問景原的那句話裡充滿的不自信不確定語氣,實在令人感到無奈。

景原心中微微歎了口氣,說道:“凶手就是死者的丈夫,隻有他才有機會勒死自己的妻子,然後偽裝成了自殺。你們在案發現場發現的腳印就是凶手留下的破綻,隻要破解了凶手的不在場證明,就能直接將其捉拿歸案了。”

目暮警官頓時明白了,一臉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然後誠心誠意的問道:“凶手的不在場證明怎麼確定是假的呢?”

這個凶手的不在場證明就是自己去朋友家喝酒,死者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八點,而那個時候凶手正在跟朋友喝酒,並且他的朋友非常明確的說,當時他看過時鐘,在八點左右對方正在和自己一起喝酒。

也就是說,那個陪凶手喝酒的朋友,成為了凶手不在場證明的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