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3(2 / 2)

王奕非常直白地說:“是嗎?那麼,發現自己是假貨的第二皇女會怎麼看你,你又要怎麼在一個陌生地方當皇女?”

“你們倆根本不可能和平相處,難道要你忍一個冒牌貨壓在你頭上嗎?”王奕毒辣道,“我們的皇帝陛下,還真是挺慈愛的。”

黎裡:“……”雖然你說的不錯,但是不是也太直白了點?

黎裡回憶了一下原著的片段,說著:“其實也還好……,皇太子人不算壞。”就是為了討好心愛的姑娘選擇了對親妹妹冷暴力這點不太行。

王奕輕笑了一下,“你又知道皇太子性格好了?”

黎裡:“……”

黎裡看著王奕,她說:“你不想我去帝都?”

王奕看了她好一會兒,說道:“沒有。去帝都當皇族,比在寧縣強多了,我不會阻礙朋友的好門道。”

黎裡:“可你看起來很不高興,比我還要不高興。”

王奕咬住了下唇。

他很漂亮,漂亮的和寧縣格格不入,就像黎裡一樣。

武侯吳琰有著綠寶石一樣的眼睛,澄澈得像是最美好的溫室裡嗬護出的最美的綠意。可黎裡還是覺得,王奕的黑眼睛才是最漂亮的。它暗沉、深邃,如寧縣的夜空般充滿了生命的不確定,就像是黎裡在這裡長大的新生。

黎裡忽然站了起來。

她一把推開了門,走出去見了等在屋外的武侯吳琰。

少爺從不是個會虧待自己的人。黎裡讓他等,他就在屋外擺出了茶桌座椅,由星艦在這片凍土上投射出溫室的場景,身在寧縣卻像在帝都的晴日一樣,悠閒地喝著下午茶。

他看見了黎裡,雖然之前跪過她,但這一刻卻沒有起身的意思。

他循禮向皇女致意,問道:“您要喝一杯嗎?”

黎裡懶得說那麼多。

吳琰,她也記得劇情裡的這個角色。差點就成了女主未婚夫的男四還是男五來著?總之因為是個靠爹的角色,所以在女主那兒排位不夠前,勉強隻能當個助攻。

考慮到他本人對女主,也就是現在的第二皇女好感很高,黎裡也就完全能理解他這種看似恭敬實則根本不在意的態度。

畢竟是要把可能威脅心上人地位的家夥接回去。

能還維持著表麵的尊重,就算是給麵子啦。

黎裡先好聲好氣地問:“我能不能在寧縣當皇女?”

吳琰溫和地看著她,說:“我接到的命令是迎‘回’皇女,軍艦也是一樣。”

黎裡隻是問:“必須走嗎?”

吳琰避而不答,隻是說:“為什麼不想走呢?帝都的皇女總不會比寧縣的走私販更難做。”

黎裡便明白了。

好在她也沒想過真不當這個皇女。她雖然成了小說裡的“趙裡”,但也沒有人逼她去當這根打散男女主愛情的大棒啊?

避開男女主,對之後的大部分遭遇有數的她也未必會走上女配的路。就像吳琰說的,帝都的“孤獨”皇女總不會比走私販更難當。

思忖片刻,黎裡有了決定。她指著他手上的那枚戒指,衣服上掛著的古董表,還有腰間完全由昂貴寶石裝飾而成的勳鏈,問道:“這些東西,我估不出價,他們值多少錢?”

吳琰被問了個莫名,但他還是回答了:“不值多少。”

黎裡問:“能買一艘小星艦嗎?”

吳琰隻覺得黎裡的問題好笑,他說:“可以。”

黎裡點了點頭,她攤開了手:“那麼武侯,我以皇女的身份,能不能要求你上貢這些。我聽說諸侯在初次覲見皇室的時候,都是會攜貢禮的,這是祖上傳下來的規矩。既然你先前向我問候,那麼不獻上貢禮,是不是要算不敬皇室?”

吳琰聞言眼睛微微張大,他上下打量著黎裡,忍不住問:“你怎麼會知道貢禮,寧縣的信號塔可沒資格轉播朝見吧?”

黎裡心道:那當然是我天賦異稟想起來了小說。

她看著吳琰,又抖了抖手:“給嗎?”

吳琰看著黎裡,慢慢開始解自己身上那些昂貴的裝飾。他一邊說一邊道:“你的貢禮我準備了,比這些都珍貴的多。你要是想要留點東西給你的朋友,倒也不必用上貢禮這樣的借口。”

他將東西都放在了黎裡的手上,倒是說了句真心實意的話:“我父親和陛下是表兄弟,我也算是你的表兄。你要什麼,直接和我說就是了。”

黎裡眨了眨眼,看了吳琰好一會兒,然後說:“謝謝。”

然後黎裡回屋,將所有的珠寶都塞給了王奕。

她說:“雖然你不想我走,但我還是會去的。”

“就像你說的,當皇女是條好路。吃喝不愁,還有權有勢。”黎裡聳了聳肩,“有權勢的我,當然要給朋友留下點什麼。”

“買艘星艦吧,順便修修基地,我知道你想要。”黎裡和王奕說,“我們都會有好的未來。”

王奕看著手中的寶石,他又看了看黎裡。

他慢聲道:“我沒有不想你走。”

他微笑著同黎裡說:“帝都不是什麼好地方,你要去的話自己小心,我不去那裡。”

黎裡點了頭,說道:“我也沒想帶你一起。”

她這麼說,王奕倒也不生氣。王奕從沒有和她生氣過。

寧縣的孩子總是很懂得把控距離。就像黎裡變相承認了自己覺醒了“聖禮”,王奕卻完全不問她的“聖禮”是什麼一樣。直到離開,黎裡也不會追著問他為什麼會對皇室醜聞知道的那麼清楚——這可遠超過了寧縣人能知道的界限。

王奕看著手裡的珠寶,掂量了一下,說:“謝謝你的禮物,我會好好使用的。”

王奕笑著和黎裡道彆:“再見,黎師姐。”

黎裡擁抱了他一下,王奕順從沒有反抗。

她也道彆道:“再見王奕,記得照顧好老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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