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 15 章(2 / 2)

Superman。

張文雅樂了。

看來美國小朋友真的挺喜歡超級英雄的,到外國上學還得帶著漫畫書。

克裡斯小朋友十分熱切的向她介紹漫畫裡的超級英雄,以及超級英雄的親密伴侶——超級反派。張文雅也很配合的問他這是誰,這又是誰,他們都有什麼能力。

克裡斯眉飛色舞,“Superman可是外星人呢!他有很多超能力,還是太陽能的,隻要有太陽,他的能力源源不斷。至於萊克斯盧瑟,他的超能力……就是有錢!”

“外星人?什麼外星人?E.T嗎?”

“噢,不,比E.T厲害多了!”

“我聽說Superman出了很多本漫畫了,是不是還有一本《Superman在蘇聯》?”

“有嗎?沒有吧?我沒聽說過。我讓祖母給我買下每一期的Superman雜誌。對了,我想家裡有Superman的電影錄影帶,我們一起看吧。”

克裡斯一陣翻箱倒櫃,終於找到一盒錄影帶,是幾年前的超人真人電影,已經拍到第四部了。

克裡斯忙著給她介紹前三部的劇情。

張文雅真誠發問:“這不科學,為什麼克拉克戴上眼鏡彆人就認不出他了呢?”

“啊……這個……”克裡斯一愣,“彆人想不到是他吧。”

“是因為克拉克·肯特就是一個堪薩斯傻小子嗎?”

“——也許。”

“而卡爾-艾爾是個無所不能的超級英雄,他們倆根本一點共同點都沒有。對嗎?”

“我想是的。”

“你喜歡超級英雄卡爾-艾爾,還是記者克拉克·肯特?”

“都喜歡,他們就是一個人,是一個人的兩麵。我說的對嗎?”

孺子可教呀。

她微笑著說:“對。但還是不合理。”

“這是漫畫,漫畫不需要那麼合理。”

“邏輯滿分。”

克裡斯得意洋洋,“那當然!噢,快看電影吧,看!萊克斯·盧瑟要逃跑了!”

*

雖然肯特先生跟梁先生打了一架,但周日仍然讓克裡斯去見母親,可以說態度還是很大方的。兩個人又就克裡斯的撫養權和探視權談了一次,麗雅訂了7月初的機票返回美國,這樣她有兩年半時間見不到孩子。於是商議克裡斯寒假暑假都返回美國,上海總領館也是要放聖誕假的,聖誕假連著新年也就兩周左右。

暑假時間有三個月,肯特先生不同意克裡斯回去整整三個月,於是將暑假一分為二,肯特先生勉強同意了。

作為領事館官員,肯特先生不差錢,離婚協議不知道到底寫了些什麼,不過按照肯特先生的性情,即使麗雅是過錯方,他也不會小氣。麗雅是家庭主婦,美國的法律還挺人性化的,家庭主婦的付出也會計算為收入。

克裡斯說他們在美國的家裡用不起保姆,美國工人時薪很貴,到了中國麗雅才發現美元在中國可值錢了,肯特先生又是高薪,家裡便開始雇傭保姆。

張文雅問:“那你今年要跟麗雅回美國嗎?”

克裡斯低著腦袋,“我、我想跟她在一起,但是我……”

“你決定跟著父親嗎?”

“嗯,母親說父親薪水比較高,我留下來……會好一點。”

多實際。

這也很正常,並不是說麗雅不想跟孩子在一起,但現實生活就是這樣,誰經濟條件更好一點,孩子能得到的也就更多一點。或許……肯特先生也會以離婚贍養費來換取撫養權,這就是克裡斯不知道的事情了。

總之,肯特夫婦已經比很多離婚夫婦好多了,沒有真正撕破臉,為了克裡斯他們也不能鬨得太難看。

*

麗雅和梁先生離開上海那天,張文雅帶克裡斯去送機。

克裡斯強忍著眼淚,麗雅也依依不舍,不過最後還是毅然決然的進了閘。

張文雅手裡捏著梁先生給的名片,想著這位梁先生真有意思,居然不由分說就給她安排好了下一步。

而克裡斯擦了擦眼淚,麵色沉鬱,“阿妮婭,她會忘了我的。”

作者有話要說:  *蘇州園林一段節選於葉聖陶《蘇州園林》,發表於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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