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第 270 章(1 / 2)

在書報亭雜誌上看到自己的臉還是很欣喜的, 從“哈佛女孩”開始,她的臉在中國和美國都經常上報紙雜誌,次數之多, 很不符合中國人“低調、中庸”的行為模式。

本周的《人物》周刊銷量暴漲, 編輯部喜大普奔。當天便接到肯尼思議員辦公室的電話,要他們把底片送來借用幾天。

這兩天他倆晚上都沒出門,張文雅的考試成績還沒有出來,要到下學期開學後才會出來,但不妨礙現在就開始申請1L的暑期實習。1L的實習申請通常在十二月聖誕節之前發出,很好找,因為第一年的實習一般沒有工資,而且有的實習工作還可以算學分, 所以很重要。

申請方向一個是法院, 各級法院都行, 主要是在法官手下搞點文字工作,法官會進行指導;另一個方向是政府機構,但政府機構隻限美國國籍的學生申請, 她就不用考慮這一個方向了;另一個是非盈利的公益組織, 基本就是各種法律援助組織;還有可以進律師事務所。

進律所的要求最高,基本TOP5法學院才有可能, T5也有分層,耶魯、哈佛、斯坦福被稱為“聖三校Holy Trinity”, 餘下是哥倫比亞、紐約、芝加哥三校法學院爭奪四五名,有時候也被稱為T6。這就是美國法學院的頂流了。

肯尼思姐弟本科都是哈佛,但法學院一個哥倫比亞,一個紐大,更有可能是傑姬希望他倆都在紐約上法學院。

紐大法學院不在紐大本部, 而在華盛頓廣場公園,位於格林威治村與東村之間,是兩棟獨立的教學樓。肯尼思的翠貝卡公寓就是上學的時候買的。

“你想去哪裡?法院還是法律援助?”肯尼思問。

“不是律所嗎?”

“你想去律所?”

“我現在是不是可以隨便挑?”張文雅笑嘻嘻的問。

“差不多。就算那些TOP10的大律所也沒問題,隻要他們有招實習生的計劃。”肯尼思同誌這點自信還是有的。

耶魯法學院的學生壓根不用發愁找不到實習工作,發愁的隻是去哪裡的問題。第一年的暑期實習大部分法學院學生就能明確將來的就業方向了。張文雅是個特例,除了政府機構去不了,其他幾個方向任選。

“去哪裡好一點?”她問。

“看你將來想做什麼。做訴訟律師就去法院,商業律師去律所。”

“法律援助呢?”

“又忙又累,錢少事多。”

她沉吟不語。

不入籍的話,她的就業方向很窄,政府機構就彆想了,法院也隻能實習,不會有正式雇傭;最大可能就是去私人律所,但私人律所絕大部分都是為有錢人服務;法律援助組織當然也不是全都錢少事多,比如要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 Civil Liberties Union)這種全美大型組織,它有上百名聘用律師和上千名誌願者律師,每年在各州都有訴訟,每年能籌集到上億資金,這種組織就很有錢,要是能成為ACLU的正式律師,不比在大律所拿錢少。

不過她現在的就業方向也不會考慮收入問題,已經很有錢了,薪水無所謂,要追求“成就感”,ACLU這種非盈利組織最適合她的需求。

“ACLU呢?”

“你想去ACLU嗎?”

“不行嗎?”

“沒什麼不行,你可是耶魯法學院的學生。不過我還是建議你第一年去法院,係統了解一下法院的工作流程,不管將來你做什麼跟法律有關的工作,都要學習美國法院是怎麼工作的;第二年可以去ACLU,你看怎麼樣?”

安排的很合理,張文雅點點頭。

接下來就是選擇法院的問題了。明年不是選舉年,肯尼思夏天國會休會沒啥事做,已經計劃去歐洲度假了,那麼她最好選擇華盛頓的法院。實習期可以從五月底到七月底,兩個月八周的時間也足夠學習了。

華盛頓有很多法院,特區的市級法院,聯邦巡回法院,還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及全美唯一一個索賠法院,比如你要是覺得政府應該賠償你,就可以到這個法院來提起訴訟。

既然要跟著法官學習,那當然跟著最牛逼的法官了。

“最高法。”

肯尼思笑了,“法官呢?”

張文雅毫不猶豫的說:“金斯伯格。”魯斯·金斯伯格是最高法唯一一位女性大法官。

“她很嚴厲,非常嚴厲,honey,你要是真的能挺住,我會深深為你感到驕傲!”

說的什麼話!

“難道你現在就不為我感到驕傲嗎?”她瞪大眼睛。

他又笑,“會更驕傲。你先給她的辦公室發申請郵件,如果不放心的話,可以寄紙質申請。我會……我可以請泰德叔叔邀請她到家裡共進晚餐,在華盛頓或是海恩尼斯港都可以,你可以先見見她。她是個嚴厲的人,你要想辦法讓她喜歡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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