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營養液4.6萬加更(2 / 2)

上了樓,先給大家發一圈倫敦紀念品。

英國王室把自己打造成品牌,是真的有授權不少商品的,各種瓷器、洗浴用品、化妝品、服裝、餐廳等等,多不勝數。給實習生們帶的全都是王室授權品牌,自己也順便考察了一下授權品牌都有些什麼品種,還挺有意思的。

女生們送了成套的沐浴產品,洗發水發膜護發精油沐浴露洗麵香皂等等,禮盒裝很能拿得出手。

男生們送了領帶領夾袖扣三件套。

幾名書記員也有不同的禮物。

所有的人都高高興興收了禮物。

艾爾溫也收了禮物,沒有鬨彆扭或是故作清高。她還當著所有實習生的麵向她道歉。

“對不起,阿妮婭,以前我對你有成見,誤以為你隻是靠……靠彆人才得到你現在擁有的一切。我承認我妒忌你,我被妒忌蒙蔽了雙眼,無視了你的努力和奮鬥,無視了你高尚的品德。請你原諒我。”

張文雅驚訝:能讓這個高傲的女孩當眾道歉,上周她不在的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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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泉市聯邦監獄事件令最高法的一半實習生都不得不休了幾天“心理假”,事件發生在周三,周四、周五,最高法緊急安排了心理醫生,讓所有經曆過監獄事件的實習生都去接受心理谘詢。

女生們相對來說普遍都適應的較好,她們比男生早幾個小時離開,心理創傷不大。而那個公然提出讓張文雅離開圖書室的男生則遭到了所有實習生的鄙視和孤立:沒人喜歡跟一個分分鐘背叛他人、出賣他人的孬種在一起,懦夫行為從來都是要遭受鄙視的。

巧的是,這個男生是頑固保守派安東寧·斯卡利亞的實習生,斯卡利亞大為光火,認為這個男生一點都不“爺們”,太特麼丟男人的臉,於是直接讓那個男生提前結束了實習期,把他趕滾蛋了。男生十分羞憤,跟斯卡利亞大吵了一架,憤然而去。

嘖嘖,沒想到那個討厭的家夥就這麼被趕走了,張文雅還想著這人應該留下來飽受羞辱才算完呢。

*

周一上午就是旁聽庭審。

最高法的開庭跟其他法院一樣,都是原告被告雙方律師各自陳述,但沒有陪審團,九名大法官組成合議庭,有時候也不是全部大法官都會到場,有的大法官太忙,也有看庭審記錄和案卷就做出裁決的情況。

旁聽今天庭審的除了最高法的實習生,還有華盛頓其他法院的實習生,大家都拿著筆記本時不時寫幾個字,表情都很嚴肅。

今天的案件也很有意思,很典型。

案件名稱為《莉迪亞與露西兒童虐待案》,起訴人為一對現年分彆為十七歲和十四歲的姐妹莉迪亞、露西,姐妹倆遭受親生父親的虐待和性|侵,曾報警並向社會福利署員工申訴父親的不法行為,但社會福利署並沒有調查是否確有此事,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剝奪父親的監護權,從而侵犯了起訴人受憲法保護的權利,違法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程序條款。

美國的兒童福利署水很深,已經複雜到沒有人弄明白其中的各種組織關係的地步,莉迪亞被父親毒打成終生殘疾(左耳失聰),這才能讓生父進了監獄。姐妹倆因此訴社工和兒童福利署失職。

此案在地區法院宣判社工與兒童福利署並無過錯。姐妹倆不服,上訴到州最高法院,周最高法院仍然維持原判,於是這個案件到了聯邦最高法。

兒童福利署的律師辯稱社工與兒童福利署並無失職,莉迪亞當時報警又撤案,社工便沒有繼續跟進,社工的工作量很大,撤案當然不會跟進。

原告姐妹的律師則說,工作量大與社工和兒童福利署的失職沒有正相關,不能作為被告辯解的理由。

那麼關鍵在哪裡呢?

關鍵在於社工是否收到了莉迪亞申訴的報告,有報告則應按照工作手冊的要求,至少要到莉迪亞家裡訪問一次,但社工並沒有去,這就是失職,原告據此指控社工和兒童福利署。

最高法是第三審,一審二審已經調查清楚事實,除非有什麼新證據,這樣最高法會把案件打回一審法院重審,或者直接審理。但真走到最高法,該拿出來的新證據早該拿出來了,一般到這時候極少會有新證據出現。

聽完庭審之後,張文雅跟達麗雅、艾爾溫低聲討論。案件其實很清楚,社工沒有及時家訪就是失職,但不知道大法官們是什麼意見。

“很難想象社工居然不遵守工作手冊的規定。”達麗雅很氣憤,“這麼說,不知道有多少孩子因為社工的失職而經受不必要的痛苦。”

“工作過於忙碌不是辯護理由,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諒。”艾爾溫說。

“為什麼這種事實確鑿的案件卻能上訴到最高法?你們不覺得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嗎?”張文雅問。

“說明他們有個好律師團隊。”艾爾溫語帶譏諷的說。

嗐!可不是嗎!姐妹倆沒錢,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本來接的是法律援助案件,後來覺得可以告兒童福利署,沒想到現在成了個大包袱,估計也是憋著一口氣,一定要討個說法。這家律所不大,而兒童福利署有的是錢,有一個大律所代理兒童福利署的業務,光是拖也把姐妹倆拖得非常痛苦。

莉迪亞本來也隻是想用兒童福利署的賠償金做人工耳蝸手術,現在時間和精力全都耗在案件上,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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