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第 380 章(2 / 2)

聯邦最高法院也將從七月一日開始休庭,大法官們有十周的暑假,都會選擇離開華盛頓出門旅遊。不過在此期間,實習生仍然有四周的實習期。

金斯伯格大法官在下一個開庭期第一周將提出大概二十個案件給大法官團投票表決是否接受,實習生們這四周便要為了這二十個案件寫備忘錄和提要。

二十個案件各有特色,但統一得到了實習生們關注的還是要數“帕特裡克案”。

另外,本周大法官團對《莉迪亞與露西兒童虐待案》做出了裁決:維持二審法院裁決。

也就是裁決兒童福利署沒有違規。關鍵一票自然是奧康納,也由奧康納大法官來宣布多數意見書。

幾乎所有一年級實習生都去旁聽了宣判。

多數意見書認為,莉迪亞報警後改變證詞、撤案是關鍵,撤案後警察不會繼續跟蹤調查,兒童福利署的社工也沒有必須家訪的責任。意見書的意思張文雅聽明白了,是基於“程序正義”的基礎,跟當地警局的警力是否足夠無關,跟當地兒童福利署是否人手充足也無關,莉迪亞改變證詞,警方立案後經報案人主動撤案,也就無案可查,這樣社工也就沒有責任一定要家訪調查。

張文雅再次加深了對美國司法係統的做事準則的印象。

莉迪亞和露西姐妹的遭遇是很慘,但社工其實沒有做錯什麼,社工沒有多做,是因為在美國這樣“有事必訴”的環境下,多做多錯,不做少錯。換個方向來看,如果社工家訪了,並做出了撤銷父親監護權的決定,但姐妹倆“自願”回到父親身邊,之後姐妹倆仍然遭受了毒打和性|侵,那麼社工和兒童福利署是否需要承擔監護失職的責任?

所以這個問題的症結在哪裡?還是在禽獸不如的父親身上啊!

但在美國這個法治社會裡,仍然沒法完善解決這個問題。

*

女生們普遍同情莉迪亞和露西姐妹,但法律就是法律,冷冰冰的法律不考慮個體的悲慘命運。女生們在離開法庭後展開了討論:最高法宣判就是終審,莉迪亞和露西姐妹的命運已定,她們將會怎麼樣?

艾爾溫說:“我們沒有辦法,是她倆居住的城市的問題。她們可以領救助金,莉迪亞需要回學校上學。”

達麗雅說:“她還能回到學校嗎?同學們會欺負她,會給她起很惡心的外號。”達麗雅麵露厭惡。

張文雅遲疑了。艾爾溫瞥她一眼,“不要以為你有錢就能幫助她倆,可憐的人多呢,你幫不了所有的人。”

啊這,確實。

她又想了想,“NSA給我的和解金還有很多,我可以捐款給一些城市的婦女兒童救助所,這樣是不是更好一點?”

“你應該去那些救助所看看,看看真正的貧民是什麼生活。據我所知,你到美國是跟一位外交官的家庭一起來的,外交官再怎麼不賺錢也能讓你衣食無憂。你該去看看那些不知道下一頓飯在哪裡的人民到底是什麼生活。”

——說的沒錯。她就算是在季青青麵前飽受精神折磨,親媽也沒讓她缺衣少食過,跑去上海又從來不缺打工機會,她說實話還真的沒有為吃不飽飯煩惱過。

沒想到“脫貧”居然是美利堅與大中華共同的問題,也實在有點諷刺了。

張文雅沉吟片刻,“我可以匿名支付莉迪亞做人工耳蝸的錢,她要是通過了高中畢業考試,申請到大學,哪怕是社區大學都可以,我可以直接為她提供一年的生活費。”

艾爾溫不置可否。

“在中國我們的政府也有類似的項目,接受民眾捐款,有的項目還可以指定受捐贈人。就當我捐了一筆指定的慈善捐款吧。”

艾爾溫搖頭,“你這麼心軟,對你來說不是好事。你救得了所有人嗎?”

“救不了。約翰有一個叫Reag Up的慈善機構,為社工提供進修和再教育,我覺得很好,我考慮捐一大筆錢給Reag Up,增加獎學金補助名額,擴大到全美範圍都能申請。”

達麗雅、艾爾溫都點頭,“這個辦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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