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詭跳樓(29) 審訊中(3)(2 / 2)

“你是否以為自己是未成年,就不用負法律責任?”見林心怡沒有開口的打算,陳輝接著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如果我沒記錯,黃恩雅被害的前一天,正好是你十四歲的生日。如果你想從輕處理,現在最好跟我們說實話。”

林心怡僵直的身子突然垮了下來,低著頭說:“那是意外,我沒想殺她。”

陳輝聞言鬆了口氣,說:“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林心怡不答反問:“陳警官,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你說。”

“你覺得我和黃恩雅誰長得漂亮?”

陳輝並未直接回答,而是說:“在我眼裡,你們還隻是孩子。”

聽到這樣的答案,林心怡微微一怔,隨即蹙起了眉頭,說:“你們男人是不是都喜歡性感的女人?”

“你們剛滿十四歲,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該想的是怎麼好好學習,而不是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孩子……”林心怡嘲諷地笑笑,說:“警察叔叔,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這些孩子玩得有多花?現在的家長都忙,忙得腳不沾地,忙得不著家,隻留你口中所謂的孩子在家,他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有的一對一,有的一對多,有的甚至多對多。”

陳輝的眉頭皺得死緊,說:“你這是聽誰說的?”

“我們班兒就有,還是在家長的眼皮子底下,他們借口一起複習,就躲進屋裡,那些家長隻顧著刷手機,壓根神不知鬼不覺。”

聽了林心怡的話,武寧的三觀簡直到了炸裂的程度,他第一次談戀愛是在大三,也是那時候破了處,沒想到現在初中生就已經……真是不敢相信!

陳輝心裡沉甸甸的,有些發悶,深吸一口氣,說:“言歸正傳,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林心怡將陳輝和武寧的反應看在眼裡,譏諷地笑了笑,說:“初三下學期,我們班來了個轉校生,叫韓旭。人長得帥,學習也好,剛來學校沒多久,就參加了期末考,考了全年級第五名。我喜歡他,就向他表白,讓他做我男朋友,可他卻拒絕了我。這本來沒什麼,隻要我不放棄,總有一天他會喜歡我,可他偏偏喜歡黃恩雅。”

說到這兒,林心怡臉上露出嫌惡之色,說:“她既沒我長得漂亮,又是個單親家庭的窮鬼,憑什麼跟我爭?”

“就因為這個,你就想殺了她?”

“我沒想殺她。”林心怡大聲吼了一句,停頓了一會兒,又接著說:“隻是想教訓她,威脅她離韓旭遠一點,否則我就把她的裸/照發出去。可她說我這裡壓根沒有她的裸/照,是想空手套白狼,還說是韓旭喜歡她,不是她喜歡韓旭,威脅她沒用。最可氣的是她居然反過來威脅我,要將我喜歡韓旭的事告訴孫啟偉,讓我沒有好日子過,然後我們倆就拉扯了起來,我拽她的頭發,她猛踩我的腳,我吃痛,就使勁兒推了她一下,誰知道她竟然翻了出去。”

“那個扣子是被黃恩雅扯下來的,還是被劉蕾扯下來的?”

“是黃恩雅。”林心怡心虛地移開目光,隨即又看向陳輝,說:“我承認之前的話確實是我編的,但我剛才說的都是真的。”

陳輝沉默了下來,眼睛看著林心怡,手指輕輕地敲擊著桌麵,他在思考林心怡的話哪是真哪是假。過了好一會兒,他站起了身,看了一眼武寧後,離開了審訊室。

武寧一怔,打印好筆錄後,讓林心怡簽字。

林心怡見狀有些心慌,抬頭看向武寧,說:“武警官,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沒想殺她。”

武寧對林心怡沒什麼好感,催促道:“你先簽字吧。”

“我簽了字,是不是就走不了了?”

“你不簽字,你也走不了了。”

林心怡聞言頓時紅了眼眶,害怕地說:“我真的沒想殺她,隻是推了她一下,是她腳滑沒站穩……”

武寧見她依舊將問題歸結到彆人身上,沒有半分悔意,忍不住說道:“如果不是你小肚雞腸,容不下彆人比你好,黃恩雅又怎麼會被孫啟偉侵犯?又怎麼會有接下來發生的事?這一切都是由你而起,你有什麼下場,都是你咎由自取。”

“我是被謝穎和劉蕾挑撥的……”

“如果不是你心胸狹隘,就算她們再挑撥,也不會做出這種事。”武寧打斷林心怡的話,接著說道:“古人說‘人之初,性本善’,如果不是親曆這起案件,我真無法相信,一個半大孩子,竟然有這麼惡毒的心思。”

“‘人之初,性本善’,難道我天生就是壞種?”林心怡兩眼含淚地看著武寧,忍不住哽咽道:“是身邊那些人一點一點把我染黑的!”

林心怡沒再多說,拿起筆在筆錄上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