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民國舊影7(1 / 2)

《日報》刊登的內容在很多文人眼裡難登大雅之堂, 但上麵的拿來打發時間還是一種很不錯的選擇。@無限好文:儘在

因此, 《日報》的日銷量還算是不錯的。

有了銷量,自然不愁稿子, 每天從各個地方寄來報社的信件都非常多。

宏飛是新上任的編輯, 主要負責挑揀各地的來信,如果裡麵有還算不錯的就把信件留下來, 遞上去給主編審核,其他沒通過的稿子就都打回去。

這一天和平常時候沒什麼兩樣,宏飛來到報社,揚起笑臉和報社眾人打完招呼後, 這才接了杯熱水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

他的桌麵已經堆放好滿滿一箱的書信,宏飛喝了口水, 這才懶洋洋把信件拆開。

他在這裡上班已經有半年時間, 早就把看信的速度練出來了,有些時候單是看完第一張信紙,就知道這篇到底合不合《日報》的風格。

這年頭,優秀的稿件還是很少的。宏飛看了半個多小時, 隻留下了兩封書信,其他的十幾封都是要打回去的。

很快,宏飛打開一個信封,看清信紙上的字跡後就不由精神一振——

字跡娟秀, 雖然不算特彆出彩, 但整整齊齊沒什麼墨跡, 讓人覺得很是賞心悅目。

他下意識坐直身體, 一行行下去。

前麵一部分內容,都在勾勒曼如這個女主人公的形象。她出身在一個書香門第之家,祖上曾經輝煌過,隻是到了她祖父那一代敗落了下去,好在家底殷實,父親又擅長經營,所以曼如出入都是有仆人伺候的。

她性情活潑開朗,小時候十分調皮搗蛋,每每讓家裡人無可奈何。但轉變出現在曼如五歲那年——她被強壓著纏足,以往疼愛她的母親完全無視她的痛苦哀嚎,隻會抱著她一遍遍哭,一遍遍說曼如以後會變得幸福的。

文字間,作者用很大段的筆墨在描述纏足這件事。她明明沒有直白去訴說纏足的痛苦,可讀的人卻能從曼如的哭嚎中感受到那種深入骨髓的疼痛。

是啊,生生把腳骨掰斷,怎麼可能不疼。

纏足之後,曼如沒有了以前的活潑。她再也沒辦法蹦蹦跳跳,再也沒辦法像個皮猴子一樣抓迷藏,她身上的靈氣好像在一夕之間耗儘了,變得溫婉、安靜。

但即使氣質變了,曼如還是那個令人心動的曼如。她沒上過學,但她學過琴棋書畫,喜歡做女紅刺繡,她還喜歡伺弄花草,把家中的花草打理得十分整齊漂亮,充滿了怒放的生機。

——就好像她這個人一樣,雖然被束縛,卻也帶著種昂揚又生機勃勃的美。

曼如的人物形象立了起來,宏飛一邊讚歎,一邊忍不住狠狠在桌子上拍了一巴掌,“該死!這可怕的纏足陋習不知道毀掉了多少女子!”

他身邊的人紛紛看向他,宏飛卻已經沉浸在中,迫不及待等著看下麵的內容。

曼如很快就長到了十五歲,已經亭亭玉立的她從母親口中得知自己有一個各方麵條件都很出眾的未婚夫。

“常夢是家中長子,相貌出眾,風度翩翩,而且很有才華。”這是母親對她的未婚夫常夢的描述,話語不多,卻足夠曼如在腦海裡腦補出一個風度翩翩的青年形象。

她懷著期待、懷著嬌羞,等待著她與常夢的第一次見麵。

那天曼如起了個大早,糾結了許久,終於選好身上要穿的衣裙和要搭配的首飾。她坐在西洋鏡前給自己細細描眉,等著她的未婚夫上門與她見上一麵。

終於,在曼如坐立不安時,她的貼身丫鬟妍兒過來敲響大門,讓曼如走出去見客人。

她是小腳,根本走不快,由著妍兒扶著她往客廳走過去。

妍兒貼在她耳邊道:“小姐,我剛剛瞥了常大少爺一眼,長相極為俊秀。”

曼如眼睛亮了起來,紅暈一點點染上她的臉龐,讓她變得嬌羞又美麗。這麼年輕的女孩子,哪個不漂亮呢,更何況曼如有從父母那裡遺傳來的好相貌。

可是當她踏入大殿,含羞帶怯抬眼看向常夢時,心都涼了半截。

常夢的臉上滿是不耐與惱怒,已經到了連掩飾都懶得掩飾的地步。

他懶洋洋看她一眼,大抵是連她的長相都沒看清,就把頭低了下去。如果不是常老爺子狠聲怒斥,常夢怕是連敷衍的行禮都不樂意。

男女未婚,就算有長輩在場也不能在一起見上很久。曼如很快就被妍兒扶了下去,她渾身都泛著冰冷,腦海裡一遍遍回憶著常夢看她的眼神——那種嫌棄的,像是在看什麼舊東西的眼神,讓她如墜冰窖。

她明明從來沒與常夢見過麵,他為什麼要這麼看她?

母親過來時,曼如小聲哭道:“母親,我不願意嫁給他。我想……我想……他定也是不樂意娶我的對吧。”

“傻孩子,你這是在說什麼傻話。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爹和他爹可是都很滿意這門親事,況且常夢也隻是一時想不通,等他想通了定然會好好待你的。”

***

宏飛明明是個男人,但作者把曼如描寫得太美好了,以至於宏飛都站在了曼如的角度看待問題。當看到那常夢的不屑姿態時,宏飛氣得想要罵人,最後生生忍住了——

沒事,這常夢現在看不上曼如,等他和曼如多接觸之後,定會心儀上曼如的。

這麼美好的女子,哪個男子會不多憐惜上幾分呢?

雖然這麼安慰自己,但宏飛還是端起杯子喝了口冷水,這才要繼續往下翻看。

結果往下一翻,宏飛的臉色立刻變得不好了。他發現這篇的稿件隻連載到這裡就戛然而止了!

粗粗算起來,他手上的稿件也有了三萬字,並不算少了,但他在的過程中根本沒有感受到時間的流逝。

這個筆名叫“蘿夢”的作者雖是個新作者,語言偏於樸實,但字裡行間帶著很真摯的感情,把曼如這個人物塑造得太好了。

他已經是好久沒看到這麼讓人眼前一亮的作品了。

宏飛沒有耽擱,站起身往裡走,把他手上的稿件遞交給主編,讓主編親自審核這篇。

***

今天季家沒有人,季曼玉跟著季複禮去北平大學旁聽文學係的課程了。

衡玉翻看完報紙後,招來陳嫂,“陳嫂,讓他們備車,我想出門一趟。”

陳嫂一驚,下意識道:“二小姐怎麼突然要出門了,您的身體不好,沒有大小姐、二少爺陪著,我哪敢讓您單獨一個人出門啊。”

“無事,我隻是想去郵局寄些東西,然後就去北平大學找大姐和二哥。”

其他人不在時,衡玉的話就是最大的。她態度強硬,並且一再表示寄完信會直接去找季複禮,還有司機在旁邊看著,也會把藥備上,陳嫂這才一臉擔憂去通知司機她要出門。

目送著陳嫂的背影,衡玉不由扶額苦笑。連出一趟門都這麼困難啊。

不過也就糾結了一瞬,衡玉便上樓取了東西,坐上小汽車讓司機把她送到郵局。

各黨派的主要辦事機構地址都是公示出來的,稍微打聽打聽就知道了。衡玉寄去的信沒什麼內容,隻有一張簡易版手.槍圖紙和一張寫著寥寥幾行字的信紙。

對方不知道她的真實身份,衡玉便沒有用原身那娟秀的字跡,而是用了她原本的字跡來寫字。

寄出去的信一共有三封,有兩封是直接寄到辦事機構的,但有一封衡玉選擇寄去給大哥季斯年。

季斯年在軍隊裡沒什麼背景,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全是靠一刀一槍打拚出來的。既然有這個機會,衡玉自然要把這個敲門磚送給季斯年。

華夏如此還沒辦法自己生產性能極好的槍.械,隻能依靠從外國購買。她給出的圖紙雖然變成了簡易版,但性能還是不錯的。

雖然沒到這個世界最頂尖的水平,可如果能普及到軍隊,也能大大提高軍隊的戰鬥力。

寄出了三封信,衡玉手裡還剩下一張圖紙和一張信紙。

她將這兩張紙夾在《夢溪筆談》裡,走出郵局,讓司機把車開到北平大學裡。

到了北平大學後,衡玉借口要去找季曼玉和季複禮,卻是繞了條路,來到文學係教授辦公的地方。

——這都是她提前找季複禮打聽好的。

這個點是上課的點,辦公室裡沒有人在。因為是北平大學教授的辦公室,裡麵值錢的也就是書,平時根本沒有人上鎖。

衡玉大大方方敲了門,推門走進裡麵,尋到最裡麵的桌子,翻開桌麵上的教案,確定教案上寫的名字的確是“鄧謙文”後,衡玉便將她手裡的《夢溪筆談》塞進鄧謙文的書架裡,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走出辦公室時,走廊上還有兩三個學生路過,衡玉抬手彆了彆頭發,一臉自然往文學係上課的地方走過去。

她今天的穿著打扮就是個普通的女學生,路過的學生低聲交談著,也沒注意到這麼一個走出辦公室的女生。

【零,你為什麼要單獨把圖紙交給鄧謙文?】係統旁觀片刻,奇道。

“我現在有八成把握他是紅黨派的人。其他三個黨派的大本營都待在那裡跑不了,隻有那個組織形勢嚴峻聯係不上,隻能用這個方法了。”

至於怎麼判斷出鄧謙文的身份,隻需要找季複禮打聽一下鄧謙文的過往,了解一下他的信仰,就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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