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獸王(1 / 2)

花雲對自己的地盤很執著,源於末世的特殊規定。如果是絕對屬於自己的地盤,你可以對進入你地盤的人生殺掠奪,當然前提是你夠強。

這個地盤不但是基地對基地之間,組織對組織,勢力對勢力,還細化到小隊對小隊,人對人。當然,勢力越小,被公認的地盤也越小。

比如,獵殺大隊的地盤是一棟樓,在那棟樓裡麵,隻要承擔得起後果,她花雲想做什麼做什麼,誰都不能置喙。在自己地盤上才能放鬆一半神經,但在彆人的地盤上,花雲完全會本能的繃起所有神經。

因此,董郎中再和花長念情真意切哪怕生死相交,花雲也會立即馬上想法子弄自己的所屬地儘快搬出去。

天蒙蒙亮,花雷跟著花雲出了門,看著前頭的的花雲背著個背簍,那裡麵除了繩子就是一把藥錘。董郎中家那把二十斤重的大青石藥錘。

花雷低頭看著花雲的腳,怎麼那麼輕鬆呢,怎麼那麼愜意呢?跟沒背啥東西似的。大妹啊,你這麼強,哥壓力大呀,你知道不?

“咦?怎麼到這了?”

這不是老太婆家的後院牆嗎?自己走了十幾年了。

花雲示意他噤聲,沒從後門走,胳膊一抬上了牆,滑了進去。再出來,手裡掛了兩隻雞。牆裡麵從始至終沒發出一絲動靜。

花雷:“…我去弄幾個腳印。”

花雲翻了個白眼,都分宗了,還裝黃鼠狼呢。

“走吧。”

花雷才回過神,忙跟上走了。

兩人隻上山行,出來的早,路上沒行人。花雲隨手拿了一隻,抬起脖子拔了毛,一口咬上去,咕嘟咕嘟喝起來。

花雷有些憂鬱:“沒老太婆,你也喝呀?”

花雲放下雞:“習慣了。”

花雷憂傷了,這習慣能改不?

當然不,花雲晃了晃雞,不是自己的人性壓製著,早把肉也生吃了。

“喏,烤了吃。”

花雷接過去,尋被風的地方生火處理被吸乾了的雞。等他烤好了,花雲另一隻也吸了乾淨。把烤好的一隻遞過去,另一隻接過來再繼續。

兩隻雞,花雲吃了一隻半,那半隻逼著花雷吃乾淨,不然這孩子一定給家裡帶回去。

“咱往深處走一走,你帶著雞,會引來很多野物。”

花雷才不舍的全吃掉。

“大妹,深處危險,咱不能走太遠。抓幾隻野雞野兔就好。我昨晚想好了,到縣城當夥計,每月也能掙幾百錢呢。”

花雲看著他,這孩子是傻的嗎?一天抓一隻雞去賣,也比什麼夥計來錢的多呀?

“我知道。”

知不知道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一路行進,見到什麼花雲小石子拋出,三隻野雞,兩隻野兔就掛到了花雷身上。

花雷眼睛亮閃閃:“大妹真厲害。咱回去吧,你看這林子越來越黑了,你聽聽,真嚇人。”

就有不知什麼動物的哼哼聲傳來。

花雲回頭看他一眼,這裡沒有一隻會噴火射箭的,還皮薄的很,自己會怕?好不容易出來放放風。

翻過兩座山頭,花雲不走了,蹲地上研究半天。

“這是啥東西的腳印?莫不是狼吧?”

花雲不說話,見左邊一顆幾人環抱的大樹,讓花雷爬上去。

花雷不同意,拉著她的手要走:“不行,狼呢,太危險了。你石子打的再好,也不是狼的對手,那東西吃人呢。趕緊跟哥回家。”

花雲急了,那是家嗎?那明明是董郎中的地盤。

“你自己走吧。”

說完,自己麻溜爬上了樹。

花雷無法,板著臉跟上去,緊緊貼著花雲。

花雲想想,跟他交待:“抓大的,賣銀子,蓋房子。”

“那也得看看啥樣的錢呀,萬一…”

花雲側過身,給他看藥錘,“沒有萬一,隻看誰倒黴撞過來。”

一隻一隻解下他身上的野物,全劃開脖子扔到樹下,沒一會兒,林子裡盤踞著一股濃鬱的血腥味兒。

花雷有些慌:“這得吸引多少野物來呀。”

花雲微微笑了笑,野獸都會圈地盤,同是吃肉的,占領者越是厲害,其他的野獸越是不敢涉足。很巧,俱她分析,這塊地盤上的王者很強。

想了想,花雲背手拿出繩子,幾下把花雷跟大樹主乾捆住一起,捆完,伸手拽了拽,好了,挺結實。

花雷懵了:“你啥意思?”

“怕你耽誤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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