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和博嶽自然是目送她離開,現場隻剩下了博嶽和李啟。
於是,李啟點頭:“嗯,這對我很重要,而且,如果知道了這個,你這邊的戰場,搞不好我能幫你拿下。”
“行,信你,那你問吧。”博嶽也很爽快,直接認了下來。
“還是那個問題,魔種有範圍限製嗎?”李啟問道。
“有,主要看周圍的天道壓力和我的法力水平,以及回溯時間的長短。”博嶽點頭:“我現在的話,在域外,剪除一秒,覆蓋範圍大概是回溯六十萬裡,不過我可以調整,剪除十秒的話,那覆蓋半徑就是翻十倍。”
“若是在天下,這個數字大概會固定在五裡左右,因為我沒辦法支持剪除更多的時間和範圍,五裡……回溯的時間大概也就是一瞬間不到,甚至不能算回溯,隻能算暫停,所以在天下基本沒什麼可用性,天下的天道實在是太強了。”
李啟立刻意識到了什麼:“也就是說,這個範圍,和時間掛鉤,剪除的時間越長,能影響的範圍就越大,消耗的法力也是指數級增長?”
“恩,就是這樣。”博嶽表示認可,並且說道:“這個範圍,大體上和天道極限有關,我也可以手動壓縮範圍,但那需要我調整速度的天道極限。”
說著,他示範了一下。
博嶽抬起手,魔種啟動,李啟也馬上感覺到四周的宙光開始剝離,範圍……是光速x時間。
李啟是個聰明人,僅僅隻是這一手,他立馬意識到了原因。
是光速。
博嶽回溯的極限,是光速。
他使用魔種回溯一秒鐘,那就要回溯一秒的光速距離,無論光速是多少,是否被改變。
或者可以這麼說……他回溯的,是光錐。
宇宙中的一切事件都是隨時間推移,像四周擴散的,隨著時間的增加,事件的影響範圍也變大,把每個時間段內的範圍疊在一起,最後就形成了一個錐形。
假設你點燃一根蠟燭就會向四周傳播光。
蠟燭點燃的瞬間,光就會朝著四麵八方往外衝去,以光速飛奔,從而形成一個不斷向外增長的氣泡。
你永遠無法超越這個氣泡,因為有質量的物體不可能超過光速,不可能超越天道極限。
你可以修改天道極限,就好像所有域外旅行者一樣,但光也會隨之增速,你始終沒能超越這道極限。
這才是‘天道極限’的意思,可以修改,無法超越。
因此你無法從這個氣泡中逃脫。
把這個氣泡的每一瞬間都切成平麵,組合起來,就能看一個錐形,從蠟燭處開始,一直延伸到無限的未來。
這個錐體從過去擴大到未來時間就是這個圓錐的中心軸,圓錐體的側麵傾斜45度,因為在給定時間內光的傳播距離是絕對的,比如在一年內光在太空中傳播一光年的距離,這個圓錐體便是光錐。
光錐最前麵的那個‘點’,就是光錐的因。
後方的圓,就是所有的果。
原點是事件的開始,時間增加的方向就是這個事件的未來,時間減小的方向就是這個事件過去。
這個事件的起因和對未來造成的所有影響,都在這個錐形以內,如此造成了宇宙中的因果關係。
這就是宇宙中最重要的因果律法則。
光錐之內,就是命運。
宇宙中的任何事件都隻能影響它的將來光錐內的物體,凡是在事件的將來光錐以外的物體都不會受該事件的任何影響。
光錐之外的人不可能了解光錐內部發生的事件,光錐之內的人無法了解光錐之外。
從光錐開始,宇宙涇渭分明。
所以,魔種的回溯隻能回溯一個光錐。
也因此,回溯不會產生任何因果悖論,因為光錐之內的事物無法影響外部,所以局部回溯不會產生任何的後果。
那麼……大能者們的回溯,或許也遵循同一個原則?隻是手法更加高級,類似於原始森林的火堆和核聚變的對比一樣。
雖然都是對溫度的利用,但其中差距不可以道理記。
如果真是如此的話……
李啟晃了晃頭。
就算如此,他好像也沒什麼辦法。
但是,這種猜想,應該對博嶽有些用處?
於是,李啟開口說道:“我最近……對因果之線有些心得,突然聽聞你的魔種這般,我產生了一個猜想,你且聽聽。”
說完,李啟開始當著博嶽的麵,進行演道。
因果之線展開,同時,和‘光錐’結合在一起。
時空,因果,在這一刹那合二為一。
原來,因果之線,並非是二維平麵的。
之前,李啟對於因果的理解,是‘因線’加上‘果點’,進而平鋪出一張巨大的網絡,但這張網絡,是平麵的,是二維的。
但是……如果和時空結合在一起的話?
在這一刻,平麵的網絡,就變成了光錐一般的‘立體’,因果律在此刻走向了一個新的高度,就好像二維生物進化到了三維一樣。
隻是,李啟的演道,有些蹩腳。
他對因果很熟,卻不怎麼理解魔種代表的時空。
但恰好,博嶽很懂。
博嶽立刻從世界群陣法之中站了起來,在李啟麵前坐下。
他也開始演道,以自己的理解,來補充李啟對於魔種和時空的理解缺失。
兩者合一,互相補充對方不會的,他們兩人的道途理解,以一種奇異的方式融合在了一起。
好像……天生就應該是如此一般。
時空和因果,本就是一體。
因果,是有嚴格的時間關係的。
必然是先有因,後有果。
同時,光錐本身也是空間的表現,而時空一體,因與果在時間上的關係,也可以投影到空間之中,成為空間的軌跡。
是的,時間,就是事物在空間之中劃動的軌跡,時間是空間的一個運動軸。
如此一來,因果律和時空律得以統一。
這對李啟來說,隻是啟發。
但對博嶽而言,卻是突破的契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