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更換監護(3)(1 / 2)

那位派出所來的同誌終於站起來攔住劉小明,說:“你們當這裡是什麼地方?劉小明,注意你的態度!”

劉小明看著那同誌的製服才不敢再去抓到尹羲來打,才說:“那兔仔子太沒良心了!沒有爹娘教,我這個當舅舅的教一下她也是為她好!”

尹羲才說:“你們要是真的這麼為我好,那為什麼你們用我的錢蓋了房子,卻從不接我進去住,還讓我和外婆住在破寮裡?我沒有花過你們的錢,我也不指望你們會養我,但是你們要把我爸媽的錢還給我!那是兩條命換來的,你們不能收為己有!”

劉小明喝道:“沒良心的小雜種!白養你一場了!“

尹羲拿出台詞功底,擲地有聲地說:“我的監護人是外婆,不是你們!外婆要是不能保障我的合法權益就是‘監護人失職’,我有權找民政局介入保護失去雙親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要求更換監護人,我要離開劉家!我姓尹不姓劉,你們把我尹家的錢還給我!還給我!”

其實在場的人都明白這裡麵的道道,他們沒有一個人相信劉家真的不貪尹羲的錢,這個時代七萬塊可不是小數目。

張書記發話了,說:“劉小明,你把錢還給孩子。人家爹娘都沒了,你拿孩子的錢,你晚上睡得著嗎?”

劉小明怒道:“要我還錢?那小雜種去哪裡?她還有地方去嗎?”

尹羲撲通一聲跪在張書記麵前,淚流滿淚,比小白花還要楚楚可憐,說:“張書記,我真不能再呆在劉家,他們會磋磨死我,好占去我父母那點錢的。他們當著你的麵還這樣對我,背後……嗚……我求求你們,你們不想過幾天咱們社區多出一個命案,多出一個冤魂,你們就幫幫我!我不要外婆當監護人,外婆不可避免地更愛兒子和孫子。我要求居委會或者學校當我的監護人,在我十六歲之前就請居委會、學校、民政局來共同監督我爸媽留給我的存款。除了每學期的學費之外,我每月領五百塊錢的生活費,錢從我爸媽的遺產裡扣除,七萬塊錢足夠養我到成年。請各位領導做主,幫我找一條活路吧!我謝謝各位了!”

尹羲聲聲控訴,看著在場的大人們也起了惻隱之心,麵麵相覷。

張書記說:“你真的想清楚了嗎?你離開劉家住校,以後過年都沒有家了。”

尹羲點頭:“你們也看到了,我現在是‘有家還不如沒有家’。劉家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我住的那破屋子還不如學校宿舍呢。我隻想在學校好好學習,不想被劉家人折磨。如果劉家不把錢還我,請你們陪我去民政局吧。我拿回錢就寫好遺囑,立‘希望工程’為遺產繼承人,免得被劉家謀財害命!”

尹羲說話的時候,劉小明夫妻倆一直在狡辯,妄圖說服他們認同劉家私自拿了那八萬塊錢是合理的。

但是尹羲精神力強,台詞功底好,不論他們在下頭怎麼說,尹羲自己卻把該說清的話一分不差的說清楚了。

舅媽聽到“立遺囑防謀財害命”時,不禁尖聲罵道:“我撕爛你的嘴!你殺千刀的小雜種!”

人們反而更看清了劉家人貪錢還苛待孩子的嘴臉,而外婆也像是心寒了一樣一句不說。

對於外婆來說,劉家永遠是第一位的,尹羲要向劉家要錢,其實外婆也是不同意的,在外婆看來那些錢就是給她兒子的,又怎麼肯給尹羲拿回去呢?

外婆冷冷地說:“小羲,外婆反正是白疼你了,你就是在外人麵前說我們對你不好,你有彆的地方去你有本事就去,有人對你更好你也去,外婆是不管你了。”

尹羲冷靜地說:“外婆,我依附你生活五年,等我大學畢業後,會給你基本生活費的,但劉家與我一刀兩斷,我永不會管。”

外婆冷哼一聲,說:“你真有這本事,外婆就等著你!”

說著,外婆轉身離開了居委會會議室,這時在場的人看到的不僅僅是劉小時夫妻的貪婪,其實外婆對尹羲也沒有多少疼愛,至少在劉家一家子人麵前,尹羲不值一提。

看來,尹羲這孩子是真不能在劉家呆下去了,否則真會出人命。

張書記和趙大力對看一眼,兩人下了決心了。

趙大力說:“劉小明,我勸你自動把尹家錢還回來,我們會為你們辦個了結的手續。你要是不把錢還給孩子,我們隻好準備充分財料交給民政局,民政局會介入,如果要告到法院去,法院強製執行,那你們的臉上會很不好看。”

尹羲舅怨念深深,尖利地嚎叫:“你們是想搶錢嗎?你們一個個說得好聽,你們是自己想得到這筆錢吧?叫是我們妹妹留下的錢,我們替她養女兒,錢本來就應該是我們的!”

這個時期,很少有普通人能對著七萬塊錢不動心,但是趙大力等人還真沒有要貪這筆命錢。因為知道的人這麼多,也貪拿不了,尹羲能揭露舅舅一家,如果有誰貪她的錢,她同樣可以揭露彆人。

張書記拍著桌子說:“越說越不像話了!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尹羲的外婆原來是監護人,但是她年紀大了,家裡的事根本就做不了主!她擅自做主把尹羲的錢給了你們就是沒有儘責,孩子還在劉家被苛待得過不下去了!看來跟你們怎麼說都沒有用了,我會寫好材料交給民政局處理!”

尹羲聽了這事,心中鬆了一口氣,連忙說:“謝謝張書記!謝謝趙主任!謝謝各位領導!”

……

尹羲隻好再暫時在趙家再住兩晚,星期一時本來是要上學的,也讓趙夏為她請了假。

尹羲帶著證件、自己準備的文件跟著張書記和趙大力去了市民政局。

他們找到民政局專門負責未成年兒童保護的周主任,向她說明情況:尹羲是無父無母的未成年兒童,尹羲外婆年齡大了,並且為了偏心兒子損害尹羲的合法權益、侵吞尹羲財產。

居委會人員又證明劉小明一家苛待尹羲,外婆年老偏心昏聵,已經不適合擔任尹羲的監護人。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因為今天比較清閒都來看熱鬨,尹羲再次戲精上身,扮作是柔弱無依、無父無母還被黑心舅舅貪了父母的命錢的孩子。

尹羲一邊流淚,一邊使出“小白花**”朝大人們跪下去,她隻當是前世出演的一個角色,不去思考尊嚴問題了。

尹羲在大家麵前條理清晰地再次說清來龍去脈和自己的要求,她那要求也說明她並不是想要亂花錢。——其實她就算是想亂花錢,那也是她自己的錢,沒有人有權叫她賠嘗;舅舅一家侵占她的財產是違法的,一定要賠嘗。

周主任本來就是一個婦女,對可憐的孩子十分同情,將她扶起來拉在身邊安慰,又一再問她是不是真的不回外婆身邊了。

尹羲又說:“我長大後會儘一些贍養外婆的義務的,但是憑外婆和舅舅的關係真的不能當我的監護人,我真的會死的……我現在就想拿回錢好好念書,自己住校也更安全。我已經立好遺囑了,我想把遺囑放在民政局裡,以防萬一……”

尹羲從書包裡裡取出一疊的文件,是她昨天問趙夏要了正式文書的紙張寫的遺囑、對舅舅一家的民事起訴狀和自己要求變更監護人的說明書。

周主任拿了那些文件一看,說:“這是誰給你寫的?”

尹羲挺直腰杆,說:“是我自己寫的。”

周主任吃了一驚,歎道:“你才多大,你自己能寫這些……這字寫得可真好。”

趙大力笑道:“我前兩天也看到這孩子能寫一筆好字!她是我女兒的學生呢!”

起訴狀格式、用語一點都沒有錯;請求變更監護人的說明書用詞精確老練、條理分明;連遺囑也寫得簡單明了沒有一分歧義。

周主任心中就清楚了,這個孩子決非池中之物,而這麼早熟智慧的孩子這麼做也不能稱之為無理取鬨。

周主任歎了口氣,說:“既然劉小明不肯把錢還給你,你外婆又一心要把錢給他們,那麼就由我們民政局為你像法律申請變更監護人,然後幫你起訴劉小明,讓法院來判。”

無父無母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聯合他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權益會由民政局兜底,隻要民政局的領導決定管了,就有一線生機了。

法院沒有這麼快開庭,但是尹羲也脫離劉家自己生活了。

尹羲暫時回學校念書,居委會同時先給她一點生活費用,又幫她和學校打了招呼住進學校。

這天正是星期四,下午第二節課1班和2班都是體育課。上半節課做體能訓練,下半節課自由活動。

尹羲在正在雙杠上壓著腿拉筋,2班的劉夢瑤忽然走過來。

劉夢瑤覺得尹羲孤注一擲要離開劉家的作風實在反常,所以才想來一探。

尹羲收了腿倚在雙杠上,見她還要靠近,尹羲退後一步,說:“你彆靠那麼近,我怕你打我。”

劉夢瑤冷冷看著她,說:“還真是一頭白眼狼。”

尹羲切了一聲,說:“你們全家花著我爸爸媽媽的命錢,讓我住破房子,誰是狼?彆說什麼你們劉家收留我之類的話,我求你們收留了嗎?還不是為了錢?自己無恥無德就不要跟我扯道德的旗子。道德如果存在,那也是公平的,不是說永遠是被你用來損害彆人的。想必這種公正,你也不懂。”

劉夢瑤恨恨道:“賤人,我會讓你不得好死的!你給我等著!”

尹羲現在還感受不到她身上的妖氣,估計不是劉夢瑤的“錦鯉食運妖龍”還太弱,就是自己(尹羲)太弱。

劉夢瑤轉身離去,到了盥洗台前,她打開自來水洗著手,胸口的錦鯉精靈活了起來,歡快的遊到她的右手上吸收著水精。

劉夢瑤心中才感舒爽,平定下要把賤人殺死的衝動。

尹羲聽係統說過“錦鯉精靈”在早期幾年隻能吸收水精進行美容,還不能“食運”,所以看到劉夢瑤一直站在水龍頭旁用水衝手,就有所猜測。

尹羲站得太遠,雖然看不到“錦鯉精靈”,但是能感到劉夢瑤這時候整個人的氣息有所不同,有一絲暗能量湧動。

尹羲現在也拿“食運妖龍”一點辦法都沒有。

要把“食運妖龍”的靈魂打出劉夢瑤的體外,然後將之擒拿,她隻有修煉出足夠強的靈力才行。

如果是低階妖魂,她的靈力能畫出驅妖符就可將它逼出來;如果是高級的妖魂,符術就沒有用了,需要更強大的法力或法寶。

……

今晚正是農曆九月十六日,半夜月上中天,尹羲悄悄起床,不驚到彆人,悄悄將一枕頭衣服塞到被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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