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書賊(1 / 2)

慶餘年 貓膩 3239 字 4個月前

() ~日期:~09月20日~

他實在是很羨慕前世讀書時,曾經幻想過的紅袖添香夜讀書的場景,所以先前將思思硬拉著,陪他寫了半天,嗅著室內焚香,女兒家身上體香,筆尖柔毫與紙麵輕觸滑潤,享受著那種異常安寧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寫書的事情如果傳出去了,隻怕會給自己帶來許多沒必要的麻煩,所以他決定以後還是自己一個人悄悄地寫。

範閒總覺得自己必須要提前為將來的京都生活做好準備,從物質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紅樓夢這種長篇美文,是斷斷然不可能像抄襲詩詞一般,臨時在某個酒宴之上脫口而出,所以必須要事先就準備好。

不知道為什麼,他總覺得自己將來的人生,肯定與慶國的中心,那個遙遠的京都脫不了乾係,也許是那個當朝廷高官的親生父親,也許是那個印象中的黃毛丫頭,也許是自己沒有見過一麵,卻總是某名好奇的母親。

他想了想,複又落筆寫完這回裡寶玉與秦鐘兒那些不可與人言之事,待墨跡乾後,放入信封之中,準備寄給遠在京都的範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內,範閒沒有留存稿,前麵的都是寫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為他實在是很難抑止自己心中那種想將前世的美好經驗,與這個世界上的人分享的**,就像某個人擁有了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而且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許多年,心裡一定會癢的要死,總是恨不得讓全天下人——不,應該是至少有一個人,知道這玉石奪人心魄的美麗。

將名畫收藏一輩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變態,那就是偷這幅畫的小偷。

而範閒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變態,雖然自己確實是小偷,但很妙的是,這個世界上沒有人知道。

所以範閒完全忽略了範若若丫頭的年紀,一直按月將稿子給她寄過去,然後告訴她,這故事叫作石頭記,是一個叫做曹雪芹的人寫的,自己偶然結識,每月從他那裡弄些稿子,與妹分享,如何雲雲……

雖然紅樓夢前十五章裡,依然有秦可卿夢中會寶玉,寶玉初試**情之類的段落,但範閒裡篤定小丫頭在自己這麼幾年的書信薰陶下,應該不會將這些看成洪水猛獸,也不會將自己這哥哥看成什麼淫邪之人。

果不其然,範若若得了曹公文字,懵懂讀之,視之如牡丹大嚼之,卻也是慢慢品出了些許味道,尤其是看到黛玉進府之後,便開始覺出好來,每月必來信催哥哥多向那曹公多求些。

範閒接信之時,心中不免苦悶,心想這存稿都沒了,更新自然不可能太快,日後抄到七八十章時,總不還是要落個太監的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