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164章
老話說的好,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善惡有報。
要說郝新明以前也沒做錯什麼事兒,他喜歡毓秀當然不算錯,因為毓秀當時是明確的單身,至於他在明知道甄卓凡對毓秀的心意之後,還果斷出手……
這個頂多也就是涉及到道德層麵的問題,再說了,在郝新明第一次親眼看到毓秀後,也就是毓秀剛來到京市上大學時,他陪著毓秀去京大報道,順便也就打聽清楚了毓秀對甄卓凡完全沒有男女之情。
那當然是沒有的。
先不說本來毓秀就是拿甄卓凡當成了好朋友的哥哥來看待的,就算有好了,在真相曝光之後,也鐵定什麼都不剩下了。就好比盼娣,她暗戀甄卓凡好多年,然而就在那一年的暑假之後,她也徹底的放棄了這個想法。
沒可能了。
甭管怎麼說,郝新明也不覺得自己對不起他哥們。不過,那是在之前了。
事實上,就在那一年的六月裡,郝新明和甄卓凡大學畢業了。其實以甄卓凡的成績來說,留校對於他不算難事兒,再一個,就算沒辦法留在京大當老師,他也可以選擇讀研的,或者再退一步,他可以去彆的高校當老師。
八十年代末,老師的地位愈發高了,相較而言,在九十年代越來越能耐的暴發戶,在八十年代完全是個貶義詞。
反正以當時的情況來看,甄卓凡想要留在京市是非常容易的。
但他最終卻沒能留下來。
他去了隴省那邊,研究航天技術。
當然,福利待遇肯定是最好的,一到地方就給分房子,兩室一廳朝南的房子,而且包吃包住,工資全可以存下來。講道理,甄卓凡的成績是相當不錯的,但其實以他本人的能耐,是去不了那邊的,因為他不會宣傳自己,也壓根就沒有這麼好的途徑。
可他就是成功的去了隴省,直接就安頓了下來。
他不會知道,這裡頭有郝新明的手筆。
在剛大學畢業那會兒,毓秀連大二都還沒讀完,都沒到即將升大三的暑假裡。那個時候,彆說身世真相了,毓秀都還沒跟郝新明正式處對象。
所以郝新明擔心啊!
他非常擔心身為毓秀竹馬的甄卓凡,萬一留在京市裡,萬一留校成功了,以京大和清大的距離,那不是分分鐘竹馬上位嗎?
好在,郝新明也沒乾缺德事兒,他是暗中動了手腳,但總得來說,還是為了甄卓凡好的。以甄卓凡本人的能耐,留在京市不難,但真要找到好工作,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更彆提像這種國家級彆的研究中心了。
在郝新明的人為乾預下,甄卓凡離開了京市。
當然,他們之間還是有聯係的。
雖說這年頭聯絡起來很是不方便,但那是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的。像郝家這樣的,家裡電話是早就裝好的,而甄卓凡去了隴省後,是有單位接收的,像這種地方,進入是不可能的,連打電話都要提前申請,信件更是要審核的,但總的來說,還是能夠聯係上的,頂多也就是略費些時間。
郝新明沒跟甄卓凡斷了聯係,他們就按照一年兩三封信的頻率,一直保持著聯係。
直到毓秀大學畢業,倆人訂了婚後,郝新明左思右想,還是得跟甄卓凡說一聲的,甭管是出於炫耀,還是說跟老對手打個招呼讓對方死心,總歸應該是要打聲招呼的。
但他很有心計的選了個恰好的時間點。
這不是通訊要審核嗎?但毓秀和郝新明的訂婚和結婚差得日子並不算多,當然足夠甄卓凡從隴省快速趕來了,可要是中途審核耽擱了一點兒時間呢?
郝新明選了個恰好的時間,等於說,除非甄卓凡一拿到信,二話不說丟下一切工作立馬坐車趕往隴省省會城市的火車站,那興許還能趕上,但凡他需要打報告請假什麼的,那就絕對趕不及了。
這還不算,郝新明還在信裡明示暗示,毓秀要跟我結婚了,你可以來觀禮,但最好還是繼續忙活你的事業,彆來啊!
甄卓凡真的沒來。
郝新明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想的,是徹底放下了,還是真的工作太忙丟不開手,反正在他和毓秀結婚時,當年同宿舍的人裡頭,來了多半,甚至同班同學但凡有空的都過來了,唯獨沒見著甄卓凡。
那時候,郝新明是長出了一口氣。
青梅竹馬這玩意兒,他本人是不信的,但他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信。總之甄卓凡沒出現,於他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兒。
可他怎麼會知道呢?
誰能想到甄卓凡竟然不是他的情敵,而是他的大舅哥!
等婚後,孩子都生出來了,他才愕然得知了真相後……
他就更不敢說出當年的真相了。
甚至因為心中有愧,他漸漸的跟甄卓凡那頭斷了聯係。甄卓凡本來就不是那種樂於交際的人,以前是出於禮貌,人家郝新明給他寫信了,那他肯定是要回信的,哪怕沒話找話也必須寫一封信。等他發現,郝新明不給他寫信了,哦,那就簡單多了,他也不寫了。
一晃,好幾年過去了,郝新明的兒子都快小學畢業了。
看著兒子長得越來越像自己當年的“情敵”,郝新明的內心是崩潰的。
他是真的沒辦法對頂著一張情敵臉的兒子展現父愛,做不到啊!不單自己做不到,看到毓秀對兒子展現母愛,他一顆心就跟泡在了檸檬水裡一般,又酸又澀的難受得很。
不得已,他又搞了個騷操作。
去求了他表嫂,拜托他表嫂多幫毓秀一些,給毓秀安排一些好機會,讓毓秀在事業上能更上一層樓。
這個想法也沒錯,畢竟人不能單單隻關注婚後生活,哪怕是女人好了,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事業?關鍵吧,郝新明他求的是他表嫂,換個人或許就勸他了,不能當爹媽的都跑去忙活事業不管孩子,畢竟都結婚了都有孩子了,鐵定是需要分一些精力在家庭裡的。
但他表嫂啊……....
這就不太好說了。
他表嫂的腦回路跟多數人是不同的,聽著郝新明的話,她覺得沒毛病啊,誰說的女人結婚後就必須回歸家庭的?忙活自己的事業怎麼了?況且,毓秀那是一般的女人嗎?她是從偏遠的鄉下農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的,像這樣優秀的人,能被柴米油鹽困住一生嗎?
那必須是不能的。
你說家裡怎麼辦?
沒聽郝新明說嗎?家務活兒有其他人做的,教育孩子,也可以夫妻一起來,反正當丈夫都說了要全力以赴的支持妻子的工作和事業,他表嫂左思右想都沒品出問題來,於是也選擇了全力支持。
隻這般,一切都按照郝新明的計劃走,毓秀忙於事業無暇分心照顧家庭,不光是兒子沒法照顧,奶奶也一樣。
可李桂芳是不會責怪毓秀的,在她看來,她的秀兒哪哪兒都是完美的。沒空照顧家裡對吧?她的秀兒天生就不是做家務的,那一雙手用來炒菜燒飯太浪費了,再說了,這不是有甄美嗎?
先有甄美,後有飛躍媳婦,李桂芳把小孫女和孫媳婦提溜得團團轉,全力支持孫女婿的想法。....
於是,多年以後,後果就出來了。
郝新明和毓秀的兒子啊,他跟父母沒什麼感情。
最多一周見一次麵,甚至多數時候都是父母剛回家,就又出去約會逛街了,連麵都見不著,能有什麼感情呢?
能記得父母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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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笑貌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郝家小子跟他的阿太親近,也跟小姨親近,更是對小姨生的表哥感情極好。至於後來才出現的舅舅、舅媽等人,就感情略淺一些了,畢竟之後他自己也忙的,忙於學業嘛。
倒是有一個人,郝家小子很是喜歡,那就是他表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表嫂家的胖閨女。
這不,一看到自己的“親爹”來了,他二話不說先給表姐報信。
這可是他的親爸爸啊!
他的親爸爸終於過來接他了啊!
甄卓凡難得上首都來開個會,就被個小孩子抱住了大腿,非管他叫爸爸,無論他怎麼講道理,對方都不聽不理會,反正哭著喊著就是要跟爸爸走。
無奈之下,甄卓凡選擇了報警。
不報警怎麼辦?他又不想當人販子。
然而,等警察來了,事情並沒有明朗,因為警察教育他,不能拋棄自己的親骨肉,一定要當一個好爸爸。
如果說警察同誌的話還是相當委婉的,那麼朝陽區的大爺大媽們就直接開啟了□□模式。
可憐甄卓凡原本就極為不擅長言語,再說了,他是大人,郝家小子就算很快就要小學畢業了,那也是個小孩子啊!絕大多數人都是同情弱者的,甚至包括了他親媽。
跟他一起上首都,隻是剛才稍稍離開一會兒去上廁所的周萍回來了,一看到這情況,直接就倒戈了。
“卓凡啊!卓凡你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大的一個兒子?孩子媽呢?你可不能當拋妻棄子的陳世美啊!卓凡,你怎麼能這樣呢?告訴媽,跟媽說實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周萍瞬間倒戈,讓甄卓凡陷入了長久的沉默之中。
他要是知道怎麼回事兒就好了。
萬幸的是,跟自己極像的那個小男孩身邊略大幾歲的女孩子,打電話通知了家裡的大人。
甄卓凡以為,等大人來了就真相大白了吧?彆人是不知道,可他還能不知道自己嗎?他沒兒子,他都沒交過女朋友,哪裡來的兒子啊?
又一會兒,郝新明和他表哥匆匆趕來,他表哥立馬拽走了自家的胖閨女,獨留郝新明看著甄卓凡那張熟悉的臉龐發呆。
甄卓凡也愣住了。
郝新明很快就緩過來了,畢竟切斷聯係是一回事兒,但他又不是失憶了,像這種突發情況吧,早在他意識到兒子越長越像曾經的情敵後,就已經在潛意識裡料到了。
以前他是沒多想,但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刻,他就……
隻想歎氣。
然後打死這個蠢兒子。
“那是你舅!你親舅舅!你個笨蛋!”郝新明一巴掌拍在蠢兒子的腦殼殼上,怒吼著教訓道。
甄卓凡其實是不清楚毓秀怎麼跟夫家人講當年抱錯的事情,他雖說不擅長人際交往,但跟毓秀那種情商超低還是有區彆的。也因此,他雖然在看到郝新明的那一瞬間就頓悟了,但他不能強先開口,試想想,萬一毓秀沒說呢?抱錯這個事兒,終究談不上是個好事兒。
幸好,毓秀說了。
甄卓凡略鬆了一口氣,扭頭衝著周萍解釋道:“他是我大學同學,也是……毓秀的老公。”
雖然沒參加婚禮,但當年郝新明給他寫的那封信他還是收到了。那會兒,他確實工作很忙,但更多的則是不知道怎麼麵對曾經暗戀的女孩現在的親妹妹。所以,他沒有請假,就這樣順著郝新明的意思,不曾再出現在毓秀麵前。
在甄卓凡的解釋下,周萍又聽到了先前郝新明衝著孩子吼的那句“親舅舅”,終於略慢了一拍,明白了過來。
“毓秀的兒子?毓秀啊……”周萍忍不住眼圈一紅,盯著那孩子上上下下的看了起來,一副怎麼看都看不夠的樣子。
甭管怎麼說,人都到了,還是真正的大舅哥和丈母娘,郝新明就算再怎麼介意當年的事情,也不能把人往外轟。
當然,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他兒子不相信。
“什麼舅舅?我又不是不認識我舅,我舅是長那個樣子嗎?你彆想忽悠我,我又不傻!”彆說郝家小子了,連他表姐都不相信。
苗飛躍啊,來京市也有些年頭了,兩邊又是親戚,怎麼著都會走動一二的。哪怕再怎麼不熟悉,那也肯定是認識的。
再說了,兩者之間的差彆略有些大哦。
看看甄卓凡,個頭高身材消瘦,整個人看著雖然也年歲不輕了,三十幾歲了嘛,但看著就是個知性大帥哥。再回想一下苗飛躍……
呃,一個農民,那種特彆典型的農民大兄弟!
這就不可能搞混淆的嘛!
**
“所以,毓秀她老公被氣死了?被自己兒子給氣死了?哈哈哈哈……”
南方的鵬城,盼娣一邊聽著電話一邊笑得前俯後仰。
電話那頭,甄美一個勁兒的吐槽著:“彆提了,三姐夫要氣死了都!誰讓他自個兒親手掐斷了兩邊的聯係的?我都好久好久沒有堂哥的消息了。”
“喂喂,你現在是咱們老苗家的娃兒了,甄卓凡可不是你堂哥。再說了,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消息,問我啊,我都知道啊!”
甄美本來是坐在沙發上煲電話粥的,冷不丁的聽到盼娣這麼一說,頓時她就炸毛了:“你為啥會知道?難不成你偷偷的在跟堂哥聯係?你還不死心呢你!”
“切。”盼娣嫌棄的撇了撇嘴,“我怎麼會知道的?胖珠跟我說的唄。”
“噢……”
甄美想起來了,她那個曾經的堂姐、後來的親姐,但最終認回來的那個胖墩子姐姐,這些年一直都跟盼娣在一起。
事實上,自從好多年以前,其實差不多就是換孩子的事情曝光以後的次日開春,她倆就離開了村子,去了南方。
那時候沒有拚事業的想法,其實就是奔著掙錢去的。
甄珠是因為繼續留下來太尷尬了,哪怕是毓秀堅定的說不願意交換的,她還是覺得自己虧欠了毓秀太多太多。不過,真正讓她無法留下來的,還不是這個,而是她親手將親媽和親姨送到監獄裡這個事兒。
人心真的很奇怪,明明做錯事情的人是何小紅和何小梅姐妹倆,但仿佛隻要她們被抓起來了,曾經的過錯就一瞬間清零了。
但真的是這樣嗎?
在甄珠看來,並沒有。
何家姐妹改變了毓秀和甄珠的命運,這是不爭的事實。哪怕在所有人看來,甄珠都是那個受益者,但她本人卻不是那麼認為的。
懷她的時候,有跟她說嗎?
生她的時候,有跟商量嗎?
那麼在換孩子的時候,又有問過她的意見嗎?
人最可悲的就是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在整個事情裡,甄珠興許是真實的受益者,但她本人是沒有錯的。但最終,所有的指責都衝著她過來了,又是說她占了便宜的,又是說她忘本不肯回到苗家的,最嚴重的控訴就是她害慘了她親媽和親姨。
“你媽這麼做都是為了你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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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甄珠曾經聽過的最多的話。
對此,她的回應特彆簡單。
我呸——
但那個充滿了回憶的小村子,她卻再也回不去了。在確定她爸身子骨已經好起來了,能夠繼續開車掙錢養家後,她就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村子。
跟盼娣一起。
這倆,興許真的是命運吧,從一開始她們就應該是親姐妹的,卻因為何小紅和何小梅的錯誤舉動,失去了姐妹緣分,卻也誤打誤撞的成為
了好朋友。
哪怕最初,甄珠其實是毓秀的朋友,是李桂芳給毓秀找到的適齡玩伴,但事實上到了後來,甄珠和盼娣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倆人一起離開了那個令人窒息的偏僻小山村。
再一起來到了南方鵬城。
也不是一開始就到了這裡的,她們也沒什麼目標的,最初是跟著其他老鄉一起往南邊走。坐的是火車,但也沒確切的目的地,聽說哪裡工廠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車。
到了南方後,也不是立馬就落腳的,而是開始了艱難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開放之後,南方的機遇確實很多,說是遍地黃金都不為過。但就算地上滿是黃金,你就一定能撿起來嗎?就算撿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護住嗎?
尤其是兩個年歲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個年代裡,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實都是二三十歲的壯小夥兒,也不是一個人過來的,人家都是兄弟幾個,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親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則七八人,多則十幾人,這樣出門在外,互相有個照應,也可以預防被當地人欺負。
但盼娣和甄珠卻是兩個十幾歲的姑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