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2 / 2)

月向西行 金丙 7509 字 5個月前

陳兮做完題正放鬆,突然察覺身邊出現了一個龐然大物,抬頭一看,她驚訝道:“咦,你還沒去吃飯?”

“今天不餓,晚點再去,你做完題了?”方嶽直接坐到張筱夏的椅子上,把點陣本擺桌前,說,“玩個遊戲?”

“啊?”

“反正閒著,”方嶽打開一隻黑色水筆,掀起眼皮看向陳兮,“玩不玩?”

陳兮看了眼點陣紙,好奇道:“玩什麼遊戲?”

“博弈貪吃蛇。”方嶽道。

貪吃蛇不光能手機玩,紙上也能玩,隻需要一張點陣紙和兩支不同顏色的筆,規則也很簡單。

點陣紙上,方嶽在臨近的兩個點連線,畫上箭頭,箭頭代表吃掉了“點”,陳兮下一個畫箭頭,她畫的時候,不能吃方嶽已經吃掉的“點”,也不能和方嶽的箭頭交叉,當他們兩方中,有一方無法再畫箭頭前進的時候,勝負就出來了。

陳兮從來沒在紙上玩過這樣的貪吃蛇雙人博弈遊戲,一下來了興趣,拿起她的藍色筆,低頭就和方嶽玩了起來。

一張點陣紙畫完,方嶽獲勝,陳兮有了經驗,評價道:“有先手優勢啊。”

方嶽說:“那下一輪你先。”

“不用,我想好了。”

下一輪陳兮改變慣性思維,她從角落出發,兩人在最後膠著起來,勝負難分。

賈春忙完了自己的學習任務,終於放下了筆。樓明理還在玩著手機,問他:“你好了?那去吃飯了?”

“嗯,陳兮還在忙?”賈春好奇走過去,才看到陳兮是在玩紙上遊戲。

“去吃飯了嗎?”賈春問她。

樓明理低頭按著手機,走過來說:“方嶽一起?”

陳兮看向方嶽,方嶽似乎沉浸在遊戲中,他頭也不抬地說:“你們先去吃吧,我們待會兒。”

他都說了“我們待會兒”了,陳兮是這個“我們”之一了,陳兮對賈春和樓明理說:“那你們先去吃,我們晚點。”

等這張點陣紙畫完,又過去了五分鐘,方嶽利落地領著陳兮一塊兒去食堂了。

這個點不算很晚,食堂裡依舊不少人,他們沒上二樓,在一樓窗口打了飯,就近找了一張座位,座位附近也沒看到賈春和樓明理,估計他們跑到了二樓。

陳兮就和方嶽單獨吃了一頓飯。

到了傍晚,用餐情況又和中午不同了。

晚飯時間,賈春和樓明理通常會回一趟宿舍,部分學生會跑校外改善夥食,陳兮也會好好放鬆,跟張筱夏一塊兒坐著吃飯閒聊。

方嶽也和潘大洲沈南浩幾人混到了一塊兒。

就這樣一天結束,到了次日中午,方嶽又拿著點陣本坐到了陳兮邊上,這次賈春也過來了。

賈春今天沒什麼題想做,看到他們要玩紙上遊戲,他也很感興趣,陳兮自然歡迎,方嶽沒吭聲,等玩得差不多了,叫上樓明理,四人就一塊兒去了食堂。

當天是周五,高一的放學時間是下午兩點四十五分,沒有晚自修。方嶽出校門後沒去公交站坐車,而是繞到了學校附近的書店,在一排排書架前駐足研究。

潘大洲不知道方嶽要買什麼,他等著方嶽一塊兒去打籃球。書店邊上有家水果超市,潘大洲不想看書,就去水果超市裡買了一兜水果,然後站在書店門口,一邊吐葡萄皮,一邊看著方嶽拎著一袋子書出來。

潘大洲探頭好奇,書名不是帶著“數學”,就是帶著“遊戲”,足有六本書,還都是厚的。

潘大洲把葡萄連皮帶核都咽進了喉嚨,問方嶽:“嶽啊,你還好吧,你現在對自己的行為有什麼清晰的意識嗎?”

方嶽眼神點地:“把你吐的皮撿起來。”

潘大洲剛才不小心把先前吐手裡的皮弄地上了,他蹲下撿起,心想還好,方嶽還是像以前一樣龜毛,不闖紅燈,不亂扔垃圾,尊師重教,遵紀守法。

潘大洲說:“好了,走走走,去打球。”

方嶽沒動,站原地不知在想什麼,潘大洲又催了一聲:“乾什麼呢,走啊。”

方嶽轉身又進了書店,潘大洲不解地跟進去,過了一會兒,就見方嶽拿著一本帶“博弈”倆字的書,又去結賬了。

潘大洲不得不炸毛:“嶽啊,你控製一下自己啊——”

方嶽在家裡翻了兩天的書,等到周一中午,他又一次坐到陳兮旁邊,這次有了新遊戲。

紙上遊戲多種多樣,還有井字棋、搭橋遊戲、求救棋等等,初始難度都不大,但隻要改變一下規則,遊戲難度就會大幅度提升,遊戲樂趣也會增加。

兩人玩了一會兒,後排的賈春跟樓明理說了一句:“等我做完這道題再去吃飯。”

方嶽停下筆,對陳兮道:“我有點餓,先去吃飯?”

陳兮回頭看賈春他們,方嶽手指敲敲桌子,把陳兮的視線敲了回來。

“讓他們做題,走吧。”方嶽說著就站了起來,陳兮跟樓明理打了聲招呼,就跟方嶽走了。

接來幾天,方嶽吃飯的時候還會跟陳兮討論各種博弈遊戲和悖論問題。

有一個很經典的多人博弈問題,說的是三個槍手,每人開槍準確率不同,他們依照次序開槍,怎樣才能存活。

還有一個悖論問題,叫理發師悖論,講的是一個理發師招攬生意的廣告上說,他會為全城所有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刮臉,也隻給這些人刮臉。但某一天,當他看到鏡子裡胡子拉碴的自己後,他還能不能給自己刮臉?這其實是一個集合論的悖論。

還有紐康柏悖論,芝諾提出的阿喀琉斯和烏龜賽跑的悖論,陳兮聽得入神,主要是覺得這些故事特彆有趣。

聽著聽著,陳兮好奇:“阿喀琉斯是誰?”她覺得應該是希臘神話中的人物。

果然,就聽方嶽道:“阿喀琉斯是希臘神話裡的人,他是忒提絲和佩琉斯的兒子,有一個很有名的諺語,叫阿喀琉斯之踵,說的是忒提絲為了讓她的兒子阿喀琉斯刀槍不入,把剛出生的他倒提著浸入了冥河,阿喀琉斯全身都泡過了冥河水,隻有被忒提絲提著的腳後跟被遺漏了,這腳後跟從此以後就成了他致命的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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