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婚禮前夕(1 / 1)

魔王 尼羅 3034 字 8個月前

金玉郎和嫂子談話完畢,然後便說自己要找傲雪去,匆匆的起身離了開。他平時去哪裡做什麼,這家裡的人——起碼在表麵上——都是不甚關注的,因為他是個令人省心的紈絝少爺,玩歸玩鬨歸鬨,但是從來不闖禍,前些天被土匪綁票算是意外,可這其實也怪不到他頭上去,他無非是倒黴而已,又不是他主動去招惹了土匪。 不惹事生非,吃喝玩樂花的也是他自己的錢,所以他猜測家裡除了大哥之外,再不會有第二個人對自己有興趣。此刻溜達著離了馮芝芳的屋子,他剛出院門沒有幾步,迎麵卻是遇上了金效坤。立刻在路上站住了,他向著金效坤一笑:“大哥。” 金效坤看著弟弟,心中是五味雜陳。金玉郎死而複生,一方麵是洗刷去了他那謀害親弟的罪孽,讓他洗心革麵,可以重新做他的高尚紳士;可另一方麵,金玉郎沒死歸沒死,可他畢竟是對這個弟弟下過了殺手,而且還有個同謀名叫果剛毅,這場未遂的謀殺若是無人發現,倒也罷了,一旦有人發現了他的所作所為,那麼又將會是一場大亂。 而且,弟弟既是活下來了,那麼弟弟手裡的錢財,也就和他徹底沒有關係了。債務像山一樣的壓迫著他,他身邊一個幫手都沒有,無論親疏,全都是袖手旁觀。 包括他的摯友兼學弟,無恥之徒果剛毅。 眼睛望著金玉郎,金效坤心中一瞬間湧出了無儘的感情和煩惱,金玉郎站在大太陽下衝著他笑,笑得雙目彎彎,大黑眼珠子,黑得沒了白眼仁,有點可怕,但煌煌的烈日陽光正照耀著他,足以證明他並非鬼魅,而隻是個沒心沒肺樂嗬嗬的傻小子。 這個傻小子,可不是真的傻,金效坤曾經開口向他借錢度過難關,結果傻小子樂嗬嗬的找出了一百多個理由回敬他,他借十萬,傻小子至多能拿出一千。 “找你嫂子來了?”金效坤問他。 金玉郎一點頭,“嗯”了一聲,然後繼續微笑。金效坤被他這樣笑眯眯的注視著,忍不住也皺著眉頭笑了:“怎麼這麼高興?” 他答非所問:“我……我找嫂子幫點忙。” “幫什麼忙?” “你問嫂子就知道了。” 說完這話,他像是不好意思了,忽然撒腿從金效坤身旁跑了過去,跑出幾步之後他回了頭,搶著又嚷道:“大哥你問問嫂子!” 金效坤被陽光照得睜不開眼,眯著眼睛望著弟弟的背影,弟弟真年輕,剛二十一歲,蹦跳著奔跑起來,姿勢還帶著孩子氣,而他這個做大哥的,竟然曾經想要圖財害命殺了他。金效坤越是思想,越是感覺不可思議。轉身走進院子裡,他本是有事而來,然而被金玉郎這麼一打岔,他若有所思的,反倒是心不在焉,幾乎忘了來意。 馮芝芳還在房內慢慢的品咖啡,萬沒想到他會忽然光臨。金效坤進了門,東看看西看看,手腳十分忙碌,以至於無暇去看她:“玉郎和你說什麼了?我剛在外麵遇見了他,他讓我一定要來問問你。” 馮芝芳答道:“是結婚的事,他想要不辦典禮,旅行結婚,可是怕你不同意,所以就托我來做說客。”然後她支使門口的丫頭春杏:“去給大爺端杯熱咖啡,彆加糖。” 金效坤背對著她,向著窗外說話:“我當是什麼事,這也值得他神神秘秘。就算他自己不著急,我這一趟來,也是想讓你幫他張羅一番,畢竟他在京華飯店擺了那麼大的場麵求婚,不如趁熱打鐵,把這件大事辦完,我們身為兄嫂,也算是完成了一項責任。往後……”他頓了頓:“他自己成了家,若是想要搬出去過一夫一妻的小日子,也可以。” 馮芝芳唯唯諾諾的答應著,臉上掛著一點笑容,心裡並不希望小叔子搬走,小叔子一走,家中就隻剩了她和丈夫,她是心懷鬼胎之人,禁不住和丈夫獨處——儘管丈夫對她是日益冷淡,兩人其實很少獨處。 金效坤這時轉過了身,望向了她:“下午又是出門玩去?” 馮芝芳抬手摸了摸頭發:“表妹找我去打牌。”說到這裡,她溜了丈夫一眼,又道:“玉郎的婚事,我會替他上心,你就放心吧。” 說完這話,她發現丈夫依然緊盯著自己,那個眼神難描難寫,像是挑剔著她,也像是嫌惡著她,總而言之,目光不善。她有些抵擋不住,正要硬著頭皮換個話題,幸而這時春杏端著咖啡進來了,而金效坤一見咖啡,倒像如夢初醒似的,說道:“不喝了,還有事。” 然後他便邁步走了,馮芝芳起身送他到了房門口,望著他的背影發呆。她不忠於婚姻,她在外偷了情,說不怕是假話,真要是事情鬨穿了,金效坤一定饒不了她。當然也有一條更體麵的路可以走,那就是她提出離婚,乾脆和金效坤一刀兩斷,反正也沒有孩子牽扯著她。然而果剛毅又不允許她這樣做——果剛毅和她好,不過是為了玩,讓他為了她和金效坤翻臉,那他是萬萬不肯的。 說來說去,遇到的男人全都是靠不住的貨色,馮芝芳倚著門框站了,隻感覺活著沒意思。將春蘭拿來的那杯咖啡慢慢喝了,她振作精神,決定還是按照原計劃出門去。 出門見果剛毅那個狼心狗肺的壞爺們兒去! 馮芝芳雖然心裡戀著情人,但並沒有因此耽誤了正事,翌日下午,她去了連家,向傲雪提說了旅行結婚的話。她深恐傲雪心裡不願意,可又麵子薄不敢提出異議,所以把話講得十分柔軟鬆動,隻說:“他愛追這個摩登潮流,是他的事,你不要管他,隻說你自己願不願意,若是不願意,那就還是按照老禮來辦,咱們不聽他的。” 她沒打算立刻得到回答,這畢竟是一樁人生大事,她得讓人家姑娘好好斟酌,哪知傲雪垂了頭答道:“昨天,他也對我說了這個話,我……我倒是沒什麼意見,而且我家的情形,嫂子也是知道的,家裡隻我一個人,也沒有長輩,所以……我就全聽嫂子和大哥的安排吧。” 馮芝芳“喲”了一聲,沒想到傲雪這麼好說話。而人家小兩口既然是達成共識了,旁人還囉嗦什麼?隨著他們的意思就是了。 笑盈盈的望著傲雪,她換了話題,開始說起了玉郎——玉郎自從曆了一場大險之後,真是脫胎換骨,變得懂事多了。往後再結了婚生了子,有責任壓迫著他,他必定更能上進。傲雪一言不發不好,出言附和也不像話,隻能是微微的陪著一點笑容,靜靜聽著。其實她並不讚同旅行結婚這個做法,婚姻乃是人生大事,哪有出去玩一趟就算結婚了的?可真要舉辦婚禮的話,那麻煩就多了,而她那點嫁妝抬到金宅去,也實在是經不起眾人的檢驗。還有一節,便是她這些年坐吃山空,日益困窘,到了如今,竟然將要維持不下去,所以越早結婚,她越能保持住自己連二小姐的體麵,真要是慢吞吞的拖到明年,自家不一定又是什麼光景了。反正隻會是越過越窮,絕不會往好裡變。 所以,旅行結婚就旅行結婚,橫豎現在流行這個,這麼乾不但不丟人,還格外透著一份文明解放,是樁美事。正好夫妻兩個在旅途中獨處,自己還能和金玉郎增進感情。昨晚金玉郎開汽車過來,載她出去吃大菜看跳舞,她暗暗觀察著他,沒挑出他的毛病來,可也沒瞧出他哪裡可愛,他像個會吃喝會談笑的人偶,全無靈魂,這樣的青年,拿來做知音伴侶是不大行,但用來當丈夫,是足夠了。 馮芝芳從連家回去之後,向金玉郎報了喜。金效坤聽了,也沒有異議。如此又過了三天,連宅來了幾個人,送來了傲雪的嫁妝。這嫁妝是十口箱子,不能算貧,但放在金宅,就還是顯得寒素,幸而沒有親戚賓客過來品頭論足。金玉郎托朋友到鐵路局提前訂下了兩張去青島的包廂票,金效坤也派人往各大報館送去了消息。等到金玉郎和傲雪登車出發的那一天,二人的結婚啟事就會出現在城內各大報章之上。 在出發前夜,傲雪那邊,是有她那位大姐傲霜過來陪伴著她,金玉郎這邊則是無需陪伴,他繼續像野馬一樣的往外跑。自己開著汽車前往了八大胡同一帶,他不是要往那溫柔鄉裡鑽,而是另有目的地。 他的目的地位於韓家潭,目的地的大門外掛著電燈招牌,上書“花國俱樂部”五個大字,俱樂部的本質,是家大賭場。在門口買了一百塊錢的籌碼,他晃晃蕩蕩的進了大廳,在正中央的大台子前,找到了段人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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