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小叔叔(1 / 1)

魔王 尼羅 3613 字 5個月前

金玉郎拋下曲亦直,真回家去了。 他進自己那新房之時,已經是午後。昨晚他徹夜未歸,傲雪真是羞憤得臉麵都掛不住,甚至都沒臉去麵對丫頭老媽子。世上哪有這麼不值錢的新娘子?這才剛剛新婚幾天、就被丈夫冷落到了這般地步? 羞憤了一夜過後,她漸漸鎮定了,心想也許這就是命——她們連家的姑娘,有一個算一個,天生注定了命不好,姐姐是在婆家吃苦受氣,妹妹婚後倒是活得輕省,輕省得任事不管,管不著家務事,也管不著丈夫。 命不好,也不能因此就不要了這條命,人活一場,丈夫已經是靠不住了,她不能不早立誌氣,自己將日子過起來。所以穩定心神吃過午飯,她想著若是下午無事,自己就回娘家瞧瞧去。她那個娘家,其實就隻剩了一院房屋和兩名老仆,其中的老奶媽子將她從小照顧到大,她早和這老人家說好了,將來自己給她養老送終。而看門守院的老頭子自她出嫁之後,也暫時告了假,回鄉下老家去了。 她盤算著這事,正預備著馬上起身出發,金玉郎回來了。他不聲不響的一進門,倒是讓她一驚,對待這個丈夫,她現在的感情不是簡單的怕或恨,她一瞧見他,就像吃了什麼臟東西似的,從內向外的不得勁,恨不得向著地上狠啐幾口唾沫,真是見了邪祟也不過如此了。 心是驚的,臉則是冷的,她下了決心,如果金玉郎這回再敢對她動武,她定要一巴掌打還回去。今朝不打還回去,他明日打老婆打上了癮,那自己成什麼了?自己嫁人一場,為的是生兒養女相夫教子,完成自己一生一世的事業,不是為了做人家的出氣筒。 坐在鏡前又理了理自己的卷發,她腰背挺直,用無名指的指肚輕輕摁了摁嘴唇,然後居高臨下的垂了眼簾,拇指一搓,搓去了指肚上的唇膏浮色。察覺到金玉郎走到自己身邊了,她起初是想佯裝不知,然而不成——他距離她是如此之近,他的大腿簡直快要貼上她的椅子,她也已經聽到了他輕淺的呼吸聲。 對她來講,他連呼吸都是可厭的。忍無可忍的站起身,她昂著頭轉身要走,然而剛邁出一步,便被金玉郎一把抓住了腕子:“你彆走。” 她用力甩開了他的手,然後一轉身,抬頭正視了他:“你找我又有什麼話說?” 金玉郎似乎是被她那一甩搞得怔住了,愣了一下,才答道:“沒話說就不能找你了?難道我們就總這樣冷戰下去不成?” “我並不懂什麼冷戰熱戰,隻知道人人有臉,樹樹有皮。我當初對你也並非逼婚,你若不願娶我,大可以明說,正好我也不願意嫁。可你當時又求婚又旅行的鬨了那麼一大場,等我和你上了火車了,你才又忽然變臉嫌棄起我來,這未免有失你做人的厚道!” “我那不是嫌棄你。” “不是嫌棄是什麼?” 金玉郎低下了頭:“我是……我是心裡難受。” 傲雪冷笑了一聲:“你為何難受,是因為違心娶了我嗎?” “當然不是。我和你自小相識,你好不好,我還不知道嗎?雖然我們沒有熱烈的戀愛過,可我娶你,也絕不是違心之舉。” 傲雪橫了他一眼:“也就是說,你這難受,是與我無關的了?” “是的……” “既然與我無關,你又對我撒什麼氣?難道我連傲雪嫁到你金家來,是來做受氣包的?” 金玉郎說出了“難受”二字,是打算隨便找個借口裝裝可憐,讓傲雪回心轉意。這一招他對好些人都使用過,均能奏效,可他沒想到傲雪是格外的自私,自私到連好奇心都欠奉了,竟然根本不理他那話茬。扭開臉暗暗的翻了個白眼,他耐下性子,決定繼續進攻:“好啦好啦,我都——” 他話未說完,那傲雪又冷笑了一聲:“你翻白眼做什麼?不愛看我,儘可以不看,離了我就是了,又不是我請你過來的!” 金玉郎正視了她:“你沒完了?” “我無意和你糾纏,可你若想要和我吵架,我也可以奉陪到底!你若再敢對我動手,我就把你的哥嫂全叫過來,讓他們給你我斷一斷案!你要是以為我還會像在青島一樣任由你欺侮,那可真是打錯了算盤想瞎了心!” 金玉郎仰頭向天,歎了口氣,然後對著傲雪點了點頭:“我明白,有了大爺給你撐腰,你就可以不怕二爺了。” 他這話讓傲雪心裡一彆扭,這話聽著有點不像話,然而又不便把它掰開揉碎了仔細分析,因為她回到金家之後,確實是感覺自己“有了大爺撐腰”,可以不怕這個混賬二爺了。她自認和金效坤之間是一片清白,然而清白歸清白,她還是不願把這個名字掛在嘴上,好像她一旦說出這三個字來,就會暗暗泄露什麼天機。 這一彆扭讓她分了神,因見金玉郎目光灼灼的望著自己,好像他還受了委屈似的,便將臉扭開不去看他,他要委屈就由他委屈去,反正她不吃他這一套,起碼在此時此刻,她胸中懷恨,對他是無論如何都生不出柔情。 她沒想到自己這一扭臉一回避,在金玉郎眼裡,是再一次的證明了他所疑非虛。她為什麼躲?還不是被他那一句話說中了心病?暗暗的攥了拳頭,他不動聲色的定了定神,將滿腔怒意壓了下去,然後上前一步,勉強一笑:“好啦好啦,我不和你吵了,反正日久見人心,我是真壞還是假壞,往後你自然會知道。”他向著房門方向一擺頭:“我們到中央公園逛逛去,好不好?逛累了就去來今雨軒吃晚餐,吃飽了,再去戲園子裡坐一坐,我現在就給戲園子打電話,讓那邊給咱們留一張包廂票。” 說完這話,他轉身就走,步伐活潑,像個快樂的大號學童。傲雪依舊冷著臉獨站著,不答不動,因為心裡是真的不知道如何對待這個丈夫。照理來講,應該趁這個機會借坡下驢、和他重修舊好——要不然還能怎麼辦?離婚是沒想過的,離婚和守寡也差不太多;既然不離婚,那就沒有和他打一輩子的道理,所以除非他對她狠毒到底,否則隻要他肯服軟,她便得見好就收。 娘家不回了,她坐下來,靜等著金玉郎打電話回來。窗外響起了蹦蹦跳跳的腳步聲,隨後房門一開,金玉郎探進了個笑吟吟的麵孔:“太太,走吧!” 傲雪站起來,向前邁了步,同時不看他。 傲雪本來是完全的不想搭理金玉郎,然而下午的天氣實在是好,中央公園前些天舉行了一場菊花展覽大會,今日正是最後一天,那菊花依然開得花團錦簇,很有可觀之處。兩人看了看花,又在陽光下並肩的走了走,金玉郎起初也是沒話,走著走著,他像是忍不住了,忽然講起了他小時候的事。他小時候淘氣,掘了家裡若乾盆名花異草,然而也並沒有挨打。 “我娘舍不得打我。”他用天真的語氣輕聲說:“她天天給菩薩上香,求菩薩保佑我長大成人。因為我要是半路夭折了,她就完啦。” 傲雪聽這話倒是聽進去了,她目前年紀還輕、沒有兒女,但是想象得出那母親的心思,小孩子若是有了個三長兩短,做娘的可不就悲痛得要“完了”? 可是金玉郎接下來說道:“因為爸爸喜歡我。隻要爸爸一直喜歡我,也就會一直喜歡她,她就有榮華富貴的好日子過。彆人家的姨太太,在家裡地位不如人,年紀大了,又要色衰,都是越活越為難;我娘和她們不一樣,我娘在外麵公館裡過日子,和大太太是一樣的,即便回了金家,也不會受氣——” 說到這裡,他忽然停下腳步,抬手一捂嘴:“我說多了。” 傲雪轉身看他,就見他這一大巴掌捂得嚴實,將下半張臉都蓋住了。她下意識的想要將他那手拽下來,可轉念一想,又感覺自己和他還沒那麼親,便說道:“我們本來也是閒談家務,又不是講什麼機密大事,哪有什麼說多說少的?” 金玉郎放下了手,向她一笑:“那你也講講你自己,彆讓我一個人說。” 傲雪轉向前方,繼續踱步:“我家裡的事情,你們金家的人,應該全都知道。” “那你講點我不知道的。”隨後他猛的一拍手:“想起來了,咱們旅行結婚回來,是不是應該再請一次客?請你娘家的親戚?” 傲雪淡淡一笑:“應該是應該,不過這話你不說,我也不好自己張羅。況且我娘家也沒什麼親戚,隻怕來不了幾個客人。” 金玉郎沒接她這話,直接扳著手指開始數算:“有你姐姐一家,是一大家子吧?我記得你姐夫家人口多。還有……還有誰?” “沒誰了,我說過,我家親戚少。” “少也沒有這麼少的,你是不是還有個表舅,跟著袁世凱做過財長的?” “是有那麼一個表舅,八年前就病逝了,家也早散了。” 金玉郎繼續思索,忽然又一拍巴掌:“你還有一個叔叔,不過這個叔叔,你自己都未必認識,我也是剛剛知道他和你是親戚的。” 傲雪被他說得起了好奇心:“誰?” “連……連什麼來著?我忘了,反正他是在霍督理手下當師長。” 傲雪一聽這話,卻是微微笑了:“這個人我是知道的,論起關係來,我是得叫他一聲小叔叔。這個小叔叔雖然是我們連家的人,但和我們連家不是一路,我們家自老祖宗起,講的就是讀書入仕,可他從小就奇怪,聽說他當年看著分明也是個書生樣子,然而喜歡舞槍弄棒,最後竟然投軍當大兵去了。自從他從了軍,和我們連家就漸漸沒了聯係,連家的人看他是自甘墮落的不肖子孫,他這些年做了師長發了財,當然也不屑於再來聯絡我們這些破落舊親戚。” 金玉郎用力一點頭:“原來是這麼回事。小叔叔,他年紀很小嗎?” 傲雪略想了想,因為回憶起了童年舊事,所以不由得笑了一下:“小是不小,如今也該是四十多歲的人了,不過我小時候見他時,娘讓我喚他小叔叔,我就記住了。或許在我的叔叔裡頭,他是最小的?” 金玉郎伸手一指她的鼻尖:“笑了,終於笑了。單憑你這一笑,我就得備份厚禮去謝謝你這個小叔叔。”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