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3【繁華東京的另一麵】(2 / 2)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鈞 7176 字 3個月前

不多時,便奔至牛行街,這裡是賣牲畜的地方。沿街而出新曹門,便到了城外居民區,這裡依舊看不出有啥異常。

過了護城河之後,行人變少,朱銘開始打馬狂奔。

李含章大概猜到他想看什麼,大聲呼喊道:“去東南邊!”

朱銘勒馬轉向東南方,很快奔到漕河邊。

一眼望去,漕河兩岸,到處是窩棚。

住在這裡的青年男女,白天要去城內外打零工,一旦找不到工作,全家就得餓肚子。

老年人的數量不多,扛不住這兩年的大風雪。

朱銘牽馬走進窩棚區,發現多是半大孩子,留在家中照看弟弟妹妹。

忽見一富人,帶著仆從過來。

身邊有牙人跟隨,這廝每到一處窩棚,都要領富人進去看。

朱銘默默跟著,隻見富人將一少女牽出,命其站在屋外原地轉圈,接著又查看牙齒是否殘缺。

富人非常滿意,說道:“便要這個。”

“五十貫。”牙人說。

富人道:“太貴了,俺此次來東京,要買兩個女婢回去。”

牙人說:“若買兩女,合九十貫即可。”

雙方敲定買賣,牙人便去找少女的父母,當場擬定雇傭合同簽字畫押。

北宋末年,已不許終身買賣,合同最多以十年為期,逾期不給自由是要吃官司的。期間若是轉賣,也要按初賣時計算期限。

但實際操作下來,經常逾期不還,因為這事兒打官司的不少。

侯宣走到朱銘身後:“自從官家大興土木,奴婢的價錢都降低了。以前這等少女,至少價值六十貫,現在三四十貫就能買一個。”

“不是說,朝廷約束蓄養私奴嗎?”朱銘問道。

侯宣解釋道:“朝廷隻是不準簽賣身契,何時約束蓄養私奴了?宮裡帶頭買奴婢,好多宮女都是花錢買的,契約期滿再放出來,或者乾脆不放還。還有就是日漸減少官奴數量,官員犯事,不再將其女眷充作官奴。”

北宋皇室,真的在帶頭買賣婦女。

宋神宗時期的京官張榮,因為罰錢還被停發工資,缺錢少糧過不下去,竟然把女兒賣進宮中。後來在朝的時候,當著眾臣的麵,請求把女兒贖回來,搞得宋神宗很沒麵子。

王安石不養姬妾,宋神宗得知情況,當即叫來太監,給了三千貫錢,讓太監幫王安石買兩個小妾。

事實,王安石有過小妾,還是妻子主動買來的。

這小妾自稱丈夫是軍中將領,押運軍糧時船隻傾覆,耗儘家財也賠償不起,隻能賣掉妻妾給朝廷抵債。王安石可憐其遭遇,就將這小妾還給了原配丈夫。

年輕貌美又有一技之長的女子,價錢是很貴的,動輒數百千貫錢。

就連在東京買個奶媽子,都需要三十貫以。

女子可賣,男子也可買。

男子主要是買來充差役,特彆是打仗的時候,富人家輪到差役熬不過,就雇傭貧困男子去應差。

說是雇傭,其實就是給買命錢!

整個東京,屬於全國最大的人口交易市場。

看似是雇傭製,但權貴之家逾期不放人,婢女的父母敢去告狀嗎?

“京都中下之戶,不重生男,每生女,則愛護如捧璧擎珠。”

這句話看似美好,似乎東京百姓更愛女兒,但後麵還另有內容:

“甫長成,則隨其資質教以藝業,用備士大夫采拾娛侍,名目不一,有所謂身邊人、本事人、功過人、針線人、堂前人、劇雜人、拆洗人、琴童、廚子等級,截乎不紊。就中廚娘,最為下色,然非極富貴家不可用。”

女兒養來做什麼?

教會她們本事,賣給富貴人家做婢女。

當然,不能說賣,法律不允許嘛,隻是讓女兒受聘做傭人。

朱銘親眼目睹一樁人口買賣,他啥都不能做,因為這種交易是合法的。

朱銘騎馬慢悠悠離開,半路居然見到個老者,能扛過兩年大雪也是不易。他勒馬問道:“老人家,你一直住在漕河邊嗎?”

老者回答:“以前住城裡,俺家被拆了,變成劉廉訪的宅子。”

劉廉訪,就是姓劉的廉訪使,專門負責廉政監察的。

侯宣說:“這位劉廉訪,也是蔡京黨羽,其宅邸在太學的北邊。”

朱銘又問:“劉廉訪占了你家的房子,可有給什麼補償?”

老者回答:“宮裡來人說,官家把地賜給劉廉訪,隻給俺家補了兩貫錢。”

嗬嗬,區區兩貫錢,就把人家東京城裡的房子拆了。

朱銘騎馬望著漕河兩岸數不儘的窩棚,不禁冷笑:“好個東京城,果然是世間一等一的繁華所在!”

感謝“某擦拭”老兄的盟主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