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錢不夠了就抓賭】(2 / 2)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鈞 6875 字 3個月前

直接讓返回開封的軍隊出手,甚至連普通士兵都不告訴實情。隻選最可信的軍官,每人帶著一個小隊,前去把各廂坊的巡捕叫上。並且不給說明任務,等接近賭場之後才告知。

前朝巡鋪兵改為巡捕,又與五城兵馬司合並。

五城兵馬司相當於警察總局,再下設幾個分局,巡捕房類似派出所,還兼著城管和消防的職責。

“把賭坊各門通通堵住!”

“若有拒捕,打死勿論。”

“……”

一樓的賭客看到士兵和巡捕衝進來,全都一臉懵逼的站在原地。

賭博也犯罪嗎?

大掌櫃叫做高廉,是高俅的遠房子侄輩。

他從二樓急匆匆下來,手裡拿著一封銀元。雖然搞不清楚啥狀況,但還是陪笑著往軍官手裡塞:“軍爺辛苦了,這點小錢拿去給弟兄們吃酒。”

軍官揪住高廉的衣領,將其拖到賭場門口,指著立柱上張貼的告示,問道:“這張告示貼多久了?”

高廉終於感覺不妙,哆哆嗦嗦說:“半……半個月。”

軍官又問:“告示上寫的什麼?”

高廉硬著頭皮讀那上麵的文字:“《大明律》已刊印頒發,查獲賭資一百貫以上且超過兩人,或查獲賭資十貫以上且賭博者超過六人,即為聚眾賭博。賭資予以沒收,組織賭博者流放並處罰金,參與賭博者拘拿十日並罰役。有固定房屋以作賭博之用,查獲賭資超過五十貫者,即犯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者,本人絞刑,抄沒財產,全家流放。注:流放以戶籍冊為準。著令大小賭坊,十日之內關門歇業,以往罪過既往不咎。賭場聘用之人員,視其具體罪行,當判三月以上十年以下徒刑。罪大惡極者,可判十年以上……”

念著念著,高廉開始渾身顫抖。

軍官冷笑道:“太子慈悲,說給你們十天時間關門歇業,現在都十五天了才來抓賭。爾等竟連朝廷法令都視而不見嗎?”

“有人在藏賭資!”

“誰敢亂動,打死勿論!”

二樓偏僻處,有人竟然跳窗逃跑。

一個士兵帶著兩個巡捕追上去,反複呼喊還不停下,而且跑得越來越快。

在兩個巡捕驚駭的眼神中,那士兵居然挽弓搭箭。

不多時,士兵拖著背上插箭的賭客,來到正門口的軍官麵前:“有人想逃,俺射了一箭,得趕緊醫治。”

軍官翻了個白眼,這特麼射的還是破甲箭。

高廉看著搖搖晃晃的箭矢,雙腿發軟直接跪下:“軍爺饒命啊!”

軍官問道:“這賭坊的店家是誰?隻要說出來,你還有可能戴罪立功。”

高廉連忙說:“賭坊以前是高俅的,現在是他家三郎高柄的。”

“分出一半人手,隨俺去高柄宅裡抓人抄家,”軍官對那些巡捕說,“莫要私藏賭資,抓到了定然嚴懲。爾等放心,太子說了,這次查到的賭資,拿出一成做賞錢,再拿兩成歸兵馬司和巡捕房。人人都有份!”

“太子英明!”

巡捕們頓時更有乾勁了。

一通搜查之後,賭桌上的錢就有八百多貫,還在櫃子裡搜出六千多貫。

不愧是京城最大的賭場,利潤月月都要被老板抽走,僅流動資金和本月收入就多達幾千貫。

城內城外上百家賭場,就算其他的規模更小,估計也能抄出二三十萬貫來。

再加上抄賭場老板的家,嘿嘿……

戶部不是說缺錢嗎?

現在就有了。

高柄自從分得家產之後,這幾日吃住都在樊樓。

他繼承賭場賺賭客的錢,然後再貢獻給樊樓。

“三相公,三相公,不好了!”

一個家奴正好出門辦事,回去就發現高家被堵住,打聽幾句連忙往樊樓趕來報信。

高柄昨晚嗨皮了一夜,此時睡得正香,被吵醒之後大發雷霆:“早就說了,莫要聽大娘子的,彆來樊樓這裡尋俺晦氣!”

家奴驚恐說道:“家裡和賭坊被官府抄了,開設賭場要判絞刑,家人還要按戶籍冊抄家流放!”

“你說什麼?”高柄不敢置信。

“真的,家裡跟賭場全被圍住了。”家奴焦急道。

高柄顧不上穿外套,抄起衣服就跑,打算趕緊逃離京城。

還沒下樓,就有一隊士兵帶著巡捕過來。

不僅僅是來抓高柄的,有好幾個賭場老板,昨晚都在樊樓消費沒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