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案件擴充(2 / 2)

(以下是關於邱澤太宇自殺案的補充。)

《邱澤太宇“自殺案”》

根據宋伊收集和得到的資料證明,邱澤家的確是長期的燃燒蜂窩煤。

擺放在外麵倉庫後排的蜂窩煤痕跡一共有十排,用去了五分之三,加上爐子的使用程度,可以推斷出使用蜂窩煤在兩個月以上。

宋伊在事後有去現場勘查過,當初和小林初那個小喇叭一起,檢查過窗口的褶印痕跡十分的明顯。

可以推出是長期開窗通風。

但是案發現場的照片裡,窗戶完全是密封的。

要說不是人為……打死她都不信。

能夠在邱澤太宇身邊出入自如,並且在他不注意的情況下把窗戶關掉,而且能夠分散他的注意力,最後安全脫身離開的……

隻有他身邊親近的人。

助理在回家的半路上被放下了車,但是沒有任何的人證與物證。

經紀人說因為提早結束了拍攝,他擔心邱澤太宇身體不適,所以驅車看望……但是因為顧及到時間,打了通電話,沒人接聽後,就又暫時回了酒店。中間的三個小時,完全沒有任何的人證物證。唯一指望的路段監控,也因為隻有幾段拍攝,隻能排除他那兩個小時內沒有作案的時間,但是剩餘的一小時路段,並未有拍到行蹤。

剩下的就是邱澤太宇的母親與女朋友,和“男朋友”祥景。

根據監控,祥景和邱澤太宇在家中閒聊了兩個小時……兩人當時都還沒有中毒的現象。

女朋友什麼的完全是從頭到尾都沒有見識到。

邱澤的母親很早就睡了,自己的臥室房門緊閉著……所以沒有一氧化碳中毒,但是喝醉了的邱澤太宇睡在沙發上,中毒死亡。

就因為祥景口供中,邱澤太宇當晚的心情十分低落,他才會出現安慰這一說,警方給足了麵子,直接判斷邱澤太宇自殺。

【接下來,請推斷一下,誰才是這起“自殺案”背後的真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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