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以孝之名,禁止纏足】(2 / 2)

王梓鈞 7374 字 6個月前

“你脫鞋來瞧瞧。“趙瀚顏為好奇。

李香君臉紅道:“在這裡嗎?“

“對。”趙瀚點頭。

旁邊的女官和宮女,紛紛埋頭竊笑,負責起居注的丁世經連忙看書,

趙瀚讓宮女搬張凳子來,李香君坐下除鞋脫襪。

趙瀚伸手捏住她的腳,抬起小腳仔細查看,大腳趾是完全正常的,其餘四個腳趾,顯得略小,並有些內扣的樣子。整體來說,不算畸形,基至還稍微有些異樣美感,

趙瀚問道:“如今的纏足,有那種傷及筋骨的嗎?”

李香君已經羞得滿臉通紅,胸口也緊張起複,回答說:“確實聽人說過,有些人家為了三寸金蓮,讓幼小女童變本加厲纏足,嚴重者會扭傷骨頭,甚至是脫臼以後任其畸形生長。“

這種情況多嗎?ot趙瀚問道。

李香君搖頭:“似乎不多,

趙瀚拿起那份奏疏,歎息道:“如今卻是越來越多了、“

這份奏疏,是浙江進士毛蕾寫的,痛斥裹足越來越流行,而且還越來越騎形的現象,請求皇帝下令全國禁止女子纏足,

纏足風氣的形成和蔓延,跟程朱理學無關,跟滿清統治也無關。

朱熹沒有談論過裹腳的事情,但他的再傳弟子車若水,卻痛斥女子裹腳現象,並且說裹足源自漢唐純屬扯淡,

滿清入關之後,也多次禁止纏足。結果越禁越普遍,最後隻能不了了之,到了晚清,連滿族女子都開始學著纏足。

可以通過西方傳教士的視角,來看待纏足這個現象,

明末的利嗎竇,對纏足不感到驚訝。或許是明末的纏足,還不那麼畸形,尚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而到了乾隆年間,英國使臣馬嘎爾尼訪華時,這個英國人就顯得很震驚了。他經過調查詢問,得知纏足是上流婦女的風尚,下層女子為了方便乾活,纏足的非常少,且南北各省都差不多,但是,距離北京越近,普通女子纏足的就越多,已經成了一種追求身份和時尚的行為。

從馬嘎爾尼的記錄,可以推測兩點:第一,纏足在乾隆年間,還沒徹底傳到中下階層;第二,至少從乾隆年間開始,纏足就已經在朝中下層女子蔓延,並且是該家庭步入上流階層的象征,

距離馬嘎爾尼訪華僅幾十年,清末的纏足現象已遍地都是,就連鄉下地主家的女兒也是小腳。

也就是說,隻用了幾十年間,纏足使完成從上到下的普及。也彆扯什麼纏足是反清,剛開始或許有這種因素,但纏足的大發展是在清朝中晚期,這絕對跟什麼反清扯不上關係。

趙瀚認真把這封奏疏看完,發現沒有寫明白具體情況,於是讓人把毛叫來覲見。

“臣毛蕃,拜見陛下!”毛蕃拱手作揖,非常興奮。想不到自己竟因請求禁止纏足而獲得召見。

趙瀚問道:“你是浙江人?

毛蕃回答說:“回陛下,臣是嘉興府嘉善縣人,畢業於杭州大學,今科名次是三甲第十六名。“

趙瀚頓時露出微笑,他喜歡新式教育培養出的讀書人:“嘉善纏足的女子很多?

毛蕃仔細回答說:“嘉善縣位於嘉興府到鬆江府之間,縣城坐落於運河邊上,上海開海建港之後,無數的浙北貨物,都要經過嘉善運到上海,因此商業愈發繁榮,因商而富的百姓也多,那些作富之家,

便學士紳給女兒纏足,把這當成上流家教來遵守,“

好嘛,錢多了鬨的。

毛蕃繼續說道:“也不知從哪傳來的,纏足越纏越緊,這些暴富的商賈,極為好麵子,認為把女兒纏得越小就越正宗,便紛紛學習新式纏足法。基至,縣城裡還出現纏婆,富戶重金聘來給女兒纏足,臣曾親眼見到,一個同學的幼妹,被纏得腳骨完全錯位,雙腳竟然紅腫流膿,其父反而以此來炫耀其家教森嚴、門第風雅。ot

“殊為可惡!“趙瀚怒道。

毛蕃說道:“纏足自是雅事,uu看書 金蓮小腳人人愛之,可纏到傷筋動骨,何止大煞風景,簡直令人僧惡!

明代的主流纏足方式,分為南北兩派。

北方纏足,連腳趾都不需要彎,隻是纏得更加纖細就行了,南方纏足,需要把四個腳趾往內掰扣,略顯畸形,但依舊不會損傷身體。

傷筋動骨的纏法,就是從明末開始的,並在清朝中期大範圍傳播。

趙瀚問道:“你覺得該以什麼理由,禁止女子纏足?”

毛蕃說道:“有傷天和,ot

趙瀚搖頭:“你沒讀過《孝經》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香君!“

“臣在,”李香君上前。

趙瀚說道:“擬詔纏足至毀傷身體的女子,一律視為不孝女,不可讀書,不可做官,不可嫁官!其夫,不可獲得專營許可執照,一經發現立即收回!“

趙瀚喜歡用魔法打敗魔法,程朱理學他用得很順手,儒家經典他也用得很順手。

《孝經》都那麼說了,纏足的當然是不孝女,即便父母允許也一樣。

如今纏足還局限在有錢人家,一旦不準纏足女讀書、做官、嫁官,基至不準嫁給有專營權的商人,你看那些混蛋父親還敢不敢給女兒纏足!

而且,打上不孝女的標簽,她們嫁人也很難嫁出去。

至於已經纏足導致傷殘的女子,很抱款,隻能棲性她們了,好在此時還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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