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搜查血衣(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480 字 7個月前

“清楚了。”

“凶手之前是不是當過警察啊?有這麼好的身手還有這樣的反偵察能力?”

張山伸出手,一把將搭檔從桌子上拽起來,二人一前一後從會議桌上跳下去又坐回原位,“死者的肘關節脫臼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凶手是一個練過而且技巧很熟練的人,甚至很有可能曾經做過警務相關工作,不然他不可能會使用這樣的格鬥技巧;第二,凶手在單獨作案的時候有緊張心理,因為警用製服術最重要的目的是製服敵人並非弄傷敵人。這個格鬥技巧最核心的技巧是拿捏住骨骼的分寸,擰敵人胳膊的力道不能太鬆,否則起不到製服敵人的效果。同樣也不能太重,這樣會傷到敵人,最重要的是如果把敵人的胳膊弄脫臼了,就會讓敵人在劇烈的疼痛之下做出生理應激反應,瞬間掙脫控製!很顯然,他因為緊張,所以力氣用的有些大了。還有一個關鍵的點,那就是凶手這次進入死者家中的目的是殺人,他完全沒有必要

製服董良,完全可以在第一時間就把董良殺死,可是他沒有這麼做,反而給了董良反抗的機會,這說明什麼?”

慕雲脫口搶答:“說明當他真正殺人的時候遲疑了。”

“沒錯,他遲疑了。雖然遲疑並不能改變他最後還是殺人的結果,但這恰恰從側麵告訴我們731案的這名犯罪嫌疑人和廉狄之間的關係。他和廉狄一起作案的時候可以做到滴水不漏、天衣無縫,可是一自己作案卻變得遲疑和緊張,這說明他對於廉狄不單單隻是信任,還有信服。在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說,一名殺人犯全天24小時都會警惕,隻有讓他極度放心的人才會讓他的身心得到放鬆,而這個人往往是他的父母,因為在父母麵前才會讓凶手有一種安全感。”

“所以說,凶手和廉狄的關係很可能是長輩和晚輩的關係?或者讓他十分信服的人?”專案組成員小劉問道。

“是的,我做了一個作案過程的假設,大家可以聽

聽看,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見可以隨時補充。”

“首先,凶手知道董良叫了外賣,喬裝打扮成送餐員去給董良送餐,被害人這樣就沒有防備的給他開了門,在被害人董良低頭簽收的時候,凶手打開了飯盒,飯盒裡麵裝的是熱水,直接潑向了被害人,這也解釋了被害人麵部的燙傷。被襲擊的受害人睜不開眼睛失去反抗能力,在原地胡亂的揮舞著手,踢翻了家具後和凶手搏鬥起來。凶手準備拿刀的時候遲疑了一些,選擇了先把董良製服,由於他的心理過於緊張,所以失手將董良的手臂扭脫臼——當然,這也恰恰說明凶手的身體很強壯。董良對此做出了應激反應,瞬間暴起反抗,途中還抓傷了凶手,這才徹底將凶手激怒,不再遲疑,用刀對董良進行劈砍,董良的手上有傷,自衛幾下後被凶手找準空當,一刀割喉!”

張山說道後麵,甚至做出了一個抹脖子的手勢,試圖通過用手比劃的方式讓他的描述更為生動、形象、畫麵感更強:“就這樣,噴濺的血液飛濺,牆壁、地板、天花板、甚至凶手的身上一定染有血液。凶手在

處理完現場後匆匆離開,又完美的避開了沿途所有的監控。”

張山描述完之後,大家都表示邏輯上沒有問題,於是張山道:“好,那麼我就安排下去任務,負責監控廉狄的外勤組加強監控,凶手在潛意識裡是把廉狄當作主心骨的,這起自己執行的案子一定會讓他有所害怕,他肯定會想辦法聯係廉狄。”

“技術隊這邊,想辦法調查其他有布控安防地區的監控,重點篩查美團外賣的送餐員,重點是沒有騎車選擇步行或開車的送餐員。”

“是!”

“外勤組這邊的任務最辛苦,你們要去附近繼續走訪,範圍是以春華裡小區為核心半徑2公裡。重點排查在死者被害的時間段有沒有穿著黑色衣服、身高180左右,帶墨鏡的人。”

“等一下。”慕雲插話道:“我認為凶手不會帶墨鏡,因為帶墨鏡的話會顯得比較另類,這樣非常容易引起人的注意,既然他做這個案子心虛了,就應該害

怕引起人們的注意。”

“正因為他心虛了,他心中才極度缺乏安全感。他不管彆人是否關注他,他殺完人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完整的包裹起來,這是犯罪行為後的一種下意識的自我保護機製。”

慕雲再次追問道:“那為什麼不從戴口罩的人排查呢?如果說凶手處於下意識的保護機製,那應該再帶個口罩更為保險吧。”。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凶手的身上和衣服上都應該有血跡,所以清洗起來的話墨鏡比較容易,凶手不會戴著一個染有血跡的口罩在大街上亂晃的,而且在當時的情境之下,凶手沒有時間清理自己衣服上的血跡,所以說…”張山轉過頭對著外勤組道道:“外勤組還有一個任務,就是翻找一下方圓2公裡…不,以劉梅家到董良家以及廉狄家,這三個地點圈成一個三角形,查找這個三角形範圍以內的垃圾桶,找一件染有血跡的美團外賣服裝。”

“啊?為什麼要找這個?”慕雲道,“凶手應該不

會就這樣輕而易舉的把作案時所穿的衣服給隨手丟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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