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人像還原(1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261 字 5個月前

“喂,劉法醫,人像還原得多久做好?”張山問道。

“你是說3號屍嗎?”

“3號和4號,都做個人像還原。”張山道。

電話那頭的劉明汗顏,因為做人像還原是相當耗功夫的,做一個可能就得做個一兩天,更何況做兩個呢?他保守的回複道:“最快也得三天。”

“你辛苦點,加個班呢?”

“我暈。那也得兩天,隻可能多不可能少。”劉明補充道,“3號屍體還好說一點,4號屍體已經死了四五年了,麵部骨骼有多處出現蟲蛀跡象,並且骨質太催,要先把有洞的地方都補上做個人骨修複,之後才能做還原,但是3號屍體最快1天就可以做好了。”

“嗯,我們在走訪的時候發現了一些線索,急需3號屍的人像來找人確認身份。”

“知道了,我這兒也連軸轉呢,甭催了,再催辭職。”

劉明在電話這頭抱怨道。

的確,自從進刑警支隊這麼多年了,還是頭一次這麼累,三天兩頭的就有死人,李勇、董良,加上這次的4具屍體,一個多禮拜的功夫就有六個死人,都快趕上平均一天一個了,這個工作量他哪裡吃得消?但抱怨歸抱怨,他深知自己工作崗位在支隊的重要性,並不會因為工作勞累而消極怠工,因為不但是他累,跑外勤的刑警誰也不清閒。大家同心協力把案子破了才是目的。

“彆介啊,您要是辭職,咱們整個刑偵支隊大幾十號子人都得跟個沒頭蒼蠅似的亂撞。”張山趕忙賠笑道,畢竟人家是老牌法醫了。

“我儘快吧。”說完後,劉明掛斷電話。

張山說:“現在其中一具屍體的身份已經確認了,另外一具屍體我覺得也八九不離十。久等法醫出來人像模擬找附近的商戶比對了。”

他把目前的形式分析了一下。

慕雲道:“隻要能確定死者的身份,咱們的工作就算成功了一大半。但是…是誰會殺死這些流浪人員呢?”

“我覺得應該和非法倒賣人體器官有關係。”他沉吟道,“倒賣人體器官是一個利潤十分龐大的黑色產業鏈,從事這樣的人群不在少數,但是有很多都是迫於經濟壓力自願出售人體器官,比如說當年有個人為了一部蘋果手機就賣了自己一個腎的。”

慕雲也聽說過這個新聞,對於這種為了一部手機就能割個腎的人的行為表示十分不理解,甚至覺得他有精神病,“但是我們所查找到的4名被害人裡,隻有2號被害人缺了一顆腎臟,其餘三名被害人的身體器官並沒有丟失。”

一個刑事案件的偵破,一定要有大局觀。所謂大局觀,你可以理解成一個大的趨勢,放在本案當中考慮,就是考慮受害人的多數共同點。本案受害人有三名都是殘障人士,那麼這起案子的大局觀就是殘障人士

,通過這方麵的偵查思路來排查,就能夠排查到死者。但是這四名殘障人士隻有一名缺少了一個器官,所以說如果硬要說這背後牽扯到了一個非法倒賣人體器官的團夥就過於牽強了。畢竟剩下的三名被害人的屍體都是完好的。

與其這樣乾瞪眼等著法醫的人像還原,還不如繼續去排查走訪其他的目擊證人,兩天的時間說長不長,但是對於人命關天的案子來說,每一秒都不容耽擱。否則一時的遲疑都可能造成失去破案時機的後果。工地上發生這麼重要的案子,想必知道這件事的圍觀群眾一定會和親戚朋友說,世界上就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很快也會傳遞到凶手的耳朵裡,如果他們一旦錯過了最佳破案時期,就給凶手製造了逃跑的機會。哪怕凶手不逃跑,也給了他足夠的準備時間,作偽證、串供、製造不在場證明…這些都是極有可能並且在刑事案件中經常發生的事兒。

張山和慕雲兩個人沒閒著,開始追查2號屍體的來源。2號屍體是一個聾啞人,和1號屍、3號屍的共

同點是他們都是殘障人士。並且根據1號和3號屍體的生前職業特征來說,2號屍也極有可能是一名無親無故甚至居無定所的流浪乞討人員。可是這1號屍和3號屍都是在職業技術學院附近乞討的,那麼這2號屍生前經常在哪個地區乞討呢?

暮雲說,如果2號屍生前也是一個乞討人員,但並非在這個區域的話,我們想要查到他的真實信息豈不是要把整個烏市給排查一個便嗎?

張山說,“那個老板剛才說過一句話,說這些乞討人員有自己的小圈子,所以我們隻要隨意找到一個乞討人員,去找他打聽,估計就會有收獲。”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