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馬老大的死(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084 字 7個月前

“怎麼回事兒老閆?邊走邊說。”

閆立新的人帶著支隊的法醫先行一步趕往現場,閆立新、馬劍走在前麵,慕雲、張山和治安隊的幾名警察緊隨其後走向案發現場。

還是那個棚戶區。

隻是案發地點位於棚戶區的東南方向,但直線距離跟孫玉柱生前所住的地址不超過800米,可謂是鄰居。

“我們結合部的治安隊接到報案,說有本村村民舉報,這個民房裡麵發現屍體。住在旁邊的這家鄰居發現死者家裡漏水,水都漏到了馬路上,但是敲門很長時間都沒人開門,就叫來了村部裡負責修水管的師傅,倆人聯係不到戶主,但看到門沒鎖就進去想先把漏水的地方堵住,結果一進大院就看見了死人。他們直接打了治安隊的電話,結合部治安隊第一時間提交給我們和轄區派出所的同誌,他們馬上就到了。”

“給結合部派出所打電話,讓他們不用過來了。”馬劍吩咐張山道,張山立刻照辦,撥通了派出所的電話。

說話的功夫他們就到了案發現場,這是一處民房,民房的門口源源不斷的往外冒著清水,水已經蔓延到路上,形成了很多積水。

民房的麵積不大,是用紅磚壘砌而成的,一眼望去

和這附近破落的情景融為一體,唯一特殊的,就是這個民房的門前站了十幾個身穿治安製服的警察,和三個身穿刑警製服的警察。民房裡麵,死者馬老大躺在地上,身上的衣服全都被鮮血染紅,因為院子裡地勢較高的緣故,水管的破裂並沒有把水染到他身上。法醫用記號筆把他死亡時的姿勢畫在地麵上後,便將他抬到了擔架上進行初步屍檢。

見馬劍等人過來,劉明直接彙報道:“馬隊,死者身上的衣服有被撕扯的痕跡,指甲縫裡提取到人體皮膚組織的殘留,初步推測在生前與人發生過爭鬥。死者身中20刀,其中19刀為輕微劃傷,分彆在肘部、麵部、頭部和腹部,初步鑒定是死者生前有格擋所致,致命傷在頸部,被尖利器斜插入左側頸部,紮破了左側頸動脈。”

張山看著死者這張臉,道:“隊長,這個人的確是馬老大。”

他微微點頭,治安隊的閆隊長道:“我看這個人長得很像內部協查通告裡的“馬大”,就第一時間告訴

你了,如果確定無誤的話,這個案子就正式移交給你們並案處理了,剩下的細節我會讓小安給你們的人做交接。”

“辛苦了老閆。”

“成,走了。”走了正常的流程之後,治安隊的人便離開了現場,張山抽調了外勤組負責追查馬老大的警力來到現場協助痕跡隊他們做勘察。

“報告隊長,在現場發現了死者衣服上的紐扣,應該是在打鬥過程中被撕扯掉的。在村口的垃圾堆裡,我們發現一把被埋起來的帶血的水果刀,上麵有指紋,法醫劉主任說刀具和死者傷口的切麵吻合,懷疑是殺人凶器,指紋和血跡會回去做提取和化驗。”

馬劍冷冷的看著躺在擔架上的死者,此時的他沒有同情也沒有憐憫,因為現在掌握的證據已經充分的證明了馬老大和馬山兩個人狼狽為奸,迫害殘疾人和拾荒老人,雖然說一名凶手的死亡會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一定的困難,但馬老大也是死有餘辜。

張山認為,馬老大的死應該是馬山所為,而法醫做

完鑒定之後所得的結論也認可了這個觀點。凶器上的指紋、院子裡的血腳印、現場上殘留的毛發和死者指甲縫的人體組織DNA均為馬山所留,馬老大的死亡時間是3小時之前。可是馬老大和馬山不是一條船上的螞蚱嗎,而且二人還是表兄弟的關係,是什麼原因讓兩個潛逃的殺人犯反目成仇乃至兵戈相向呢?

馬山對於這一代的監控錄像十分熟悉,在潛逃之後很輕鬆的又一次的擺脫監控範圍,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不小的難度,同時也證實了馬劍的觀點,那就是從始至終,馬山都沒有離開烏市!

根據現場的勘驗和作案情景模擬,技術隊給出了分析結果道:“馬山應該是在屋子裡麵和馬老大因為某種事情發生了分歧,所以發生了肢體衝突,在情急之下二人在院子裡發生打鬥,馬山拿起刀子要捅馬老大,馬老大情急之下拿起一把榔頭朝著馬山丟過去,結果被馬山躲開,榔頭剛好砸破了水管導致漏水。在失去武器的情況下,馬老大不敵他這個表弟,在抵抗一番之後還是被馬山找準機會一刀捅進了脖子。”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張山在會議室插話道:“在馬大的身上,我們發現他錢包裡的錢沒有了,隻剩下幾張銀行卡和身份證。而且錢包上也有馬山的指紋和馬大的血跡,我覺得馬山殺了馬老大以後把他身上的錢都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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