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馬劍的電話(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738 字 4個月前

他們兩個的身份當然不是什麼武裝暴徒,就算他們

是武裝暴徒,膽子也沒有大到敢公然到支隊擄走刑警這種地步。他們是督察處的人,如果支隊的刑警們為了張山和慕雲跟督察處的人起了衝突,這件事兒傳到上級的耳朵裡就會完全變質,那樣可是大罪!他們這幫人全都得脫警服。

同樣,他的話裡也涵蓋著幾絲威脅,既然王冕你不給我馬劍麵子,那麼你最好把事兒給我做妥當了,如果張山沒有問題,你還不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那麼彆怪我馬某人跟你沒完。

王冕不是傻子,他自然聽明白馬劍的話了,本著公事公辦的同時又不樹敵的原則,王冕也站出來表態了:“對,同誌們,我們是督察處的,我叫王冕,他叫倪國虎。我們兩個也是聽從上級的命令來找張山同誌和慕雲同誌問一些問題,事情處理完了他們就回來了。請你們放心,我們督察處一向秉公執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同樣也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同誌。”

緊接著,他轉過頭對手底下的人說道:“不需要帶手銬,我們隻是帶回去問幾句話。”

“好的。”那個人把剛剛戴了半截的手銬打開收了回去,就這樣,張山和慕雲在一眾刑警的目睹下被督察處的兩輛車一前一後的帶走了。

在場的刑警紛紛議論起這個事兒,問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啊?

難道說是因為張山和慕雲在馬山的殺人案中涉嫌毀滅證據了?

可也不至於啊!他們雖然說這樣做有破壞物證的風險,但是最後好在把證據給完美的複原了,如果不是張山大膽的舉動這個案子還破不了呢,領導不可能這麼眼瞎就因為這點事兒找督察來辦他們倆吧?

那會是因為什麼事兒呢?

如果說僅僅是張山一個人被帶走了,這還好說,一個男人能有什麼嚴重的問題呢?要麼受賄、要麼貪汙、要麼作風不端正。但是張山顯然不是符合以上三點的人,況且一同被帶走的還有慕雲,他們倆到底乾了什麼啊?在場的所有人都為二人捏了一把汗。

“今天這個事兒,誰都不準私下討論。”

馬劍吩咐眾人一句後,打開車門便上了車,直奔市局。他要去找王勁鬆,問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在今天早上,我市長湖區刑警支隊接到報案,報案人是一名女性,自稱自己的男朋友秦波徹夜未歸,所有的聯係方式都聯係不到了。她給秦波的朋友打電話,他們均說昨天晚上和秦波喝完酒之後就分開了,還以為他半路回家了。心急如焚的李宇婷聯係自己家裡人和秦波的家裡人,直接把警報到了長湖區的刑警支隊,因為據秦波的三個朋友交代,他們最後一次和秦波喝酒就是在長湖區的工體酒吧裡。

剛報了警不久,長湖區刑警支隊又接到一起報案,報案的人不是群眾,而是長湖區交通大隊。

交通大隊稱在今天早上正常的巡邏過程中,交通大隊的巡邏交警發現長湖區南山路附近的一條無名道路旁有一輛違停的寶馬X5轎車,車上並沒有人駕駛,且沒有打開雙閃。交警在對車輛進行排查的過程中發現車內有大量噴濺血跡,便第一時間報了案。

根據交通大隊對寶馬X5的車牌號和車身顏色描述,長湖支隊立即確定這便是李宇婷報案的失蹤人員秦波的駕駛的機動車。

長湖支隊的刑警第一時間出了現場,經過報案人家屬的指認,這輛車便是秦波的,但一打開車門,李宇婷當即失控,秦波的母親也幾度暈厥,在安撫好家屬之後,長湖支隊馬上勘察現場,並且在汽車的後備箱中發現兩個人頭!而且兩個人頭均為男性,其中一個便是秦波的!

看到這裡,有人會問了,昨天在秦波的車上遇害的,分明是秦波和一個酒吧裡的陪酒女,為什麼到後備箱裡發現的人頭卻成了兩個男人的?

您彆著急,接著往下看。

長湖支隊第一時間勘察了車裡和方圓1公裡之內所有的痕跡,法醫也在現場對兩顆人頭進行了初步的“屍檢”,為什麼這裡的“屍檢”要打上雙引號呢?因為屍檢,字麵的意思可以理解成對屍體的檢驗,可是這起命案,在現場上刑警隻找到了兩顆人頭,而被害

人的屍體卻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所以說這裡的“屍檢”要打上雙引號,法醫隻能對兩顆人頭進行檢查。

長湖支隊兵分三路,一路去排查和受害人生前有過交集的人,一路去調查這個路段的監控,另外一路去查找第二顆人頭主人的身份。法醫對現場提取到的所有DNA樣本進行化驗。

在長湖的轄區內發生這麼大的命案,想按都按不住,支隊長薑忠第一時間把案子彙報市局,引起了市局的高度重視,並且下令長湖支隊動用所有骨乾追查到底。

可這事兒又是怎麼招惹到張山和慕雲兩個人的身上呢?彆急,慢慢往下看。

在長湖支隊的走訪過程中發現一個很重要的線索,那就是經過沿途的監控錄像發現,秦波在昨日下午曾開車去了巴厘島西餐廳,並在西餐廳內約見了慕雲,通過西餐廳內的監控和目擊者服務生的口述,昨天下午慕雲和秦波產生了肢體衝突,慕雲把酒杯裡的酒全都潑在了他的臉上,正當秦波準備動手的時候張山進

來製止了,兩個人誰也不讓著誰,就差打起來了。

長湖支隊的人是認識張山和慕雲的,起初他們覺得有兩個市局的刑警攙和在裡麵可能隻是巧合,可接下來調查出的結果卻讓他們不得不對兩個刑警產生懷疑。在秦波離開巴厘島餐廳之後曾回家換了身衣服,換完衣服後就去了工體酒吧,這一點沿途的監控和酒吧內的監控均可以作證。可是在工體酒吧的監控內,他們又看到了兩個熟悉的身影,慕雲和張山在晚上也去了秦波所在的酒吧喝酒!

如果說發生爭執隻是巧合,那麼慕雲和張山在晚上又為什麼會和秦波進入相同的酒吧呢?這一點就值得引人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