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又一個學生?(1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6703 字 4個月前

張山不動聲色的掏出手機給網監隊的人發了一個微信,讓他們查一查睿康醫院的詳細信息。網監隊的人立刻進入係統,將睿康醫院的所有情況摸了個透,然後給張山回了微信:“睿康醫院是一個規模不大的診所,總共有2個醫生和2個護士,其中兩個醫生是合夥人關係,法人叫李明輝,曾畢業於烏市法學院醫學係,後到山城醫學院進修,五年前正式和合夥人馬東東創辦這家醫院。”

又是一個烏市法學院畢業的學生…

張山暗暗皺起眉頭,看了網監那邊發來的信息後回複道:“去睿康醫院找李明輝,要他的口供,問他昨天楊雪峰是否去了他的醫院。”

“好的。”

因為外勤實在抽不出什麼空閒人手了,他們網監隊的人被臨時抽調擔任了外勤的跑腿工作,第一時間到了睿康醫院,並且詢問了李明輝,並且第一時間告訴了張山結果:“李明輝說昨天中午12點10分左右,楊雪峰的確到了他的醫院。楊雪峰是他的大學同學,但選擇的專業不一樣,據他說是在籃球隊裡麵認識的,兩個人的關係都不錯,又因為都是烏市的坐地戶,所以畢業之後也一直有走動,

這些年楊雪峰有個頭疼腦熱的都去睿康醫院找李明輝看病,前幾天楊雪峰把手砸了,虎口部位被汽修攻工具砸了個大口子也是他負責消毒處理並且縫了針。”

“他說楊雪峰是什麼時候走的?”

“是下午的1點50分左右。”

他盯著楊雪峰的眼睛暗自琢磨,也就是說楊雪峰雖然去了福利院附近,但是卻有人可以給他作證,為他製造不在場證明,這件事情就有些棘手了。如果說李明輝所言屬實的話,那麼對於這次的縱火案,楊雪峰的確可以洗清嫌疑。

但如果李明輝說了謊呢?

張山又追問了一句:“除了李明輝之外,誰還能給楊雪峰作證?”

“好像就沒了。”

“醫院裡麵的護士呢?其他的病人呢?”

“中午12點到下午2點鐘是醫院工作人員休息的時間,大家都在休息室,所以說除了李明輝之外沒有人能證明他來過醫院。”

張山又問:“醫院的監控呢?”

“我們查過了,和李明輝說的一樣,一樓的監控顯示楊雪峰確實是在12點10分進入的醫院大廳,隨後就跟著

李明輝進入了醫療處置室,直到下午的1點50分,楊雪峰才從醫院的大廳離開。”

“在這個期間,楊雪峰一直都在監控的範圍內嗎?”

“這個…”網監那邊的人沉吟了下,道:“他在處置室裡麵呆的時間很長,所以進入處置室之後就沒有監控影像了,因為處置室這個地方地點特殊,裡麵不允許安裝監控錄像,所以在處置室裡麵發生了什麼我們並不知情。”

張山深深的皺著眉頭,醫療處置室的確是不允許安裝監控錄像的,因為處置室這個地方十分特殊,有時候患者需要在裡麵脫掉貼身衣物處理傷口,或者褪下褲子打針,某種意義上來說,處置室還是一個極為私人的場所,裡麵很可能涉及到患者的隱私,除特彆官方的公立醫院之外,這種私營診所是不允許在處置室安裝安防監控的,這就好比不允許在洗手間安裝監控攝像頭一樣,哪怕是他們刑警隊的審訊室內的獨立衛生間,仍然是不能安裝監控攝像頭的,因為這涉及到一個人權的問題。

而且看病的患者也不是罪犯,這種地方就更加不允許安裝監控攝像頭了。可是張山卻起了疑心,因為他隱隱的覺得這件事情沒有那麼簡單,首先從這個案子當中幾個被他篩選出來的犯罪嫌疑人來看,不論是楊雪峰、齊虎、杜妍還是這個李明輝來說,他們看起來在社會上從事著不同的

行業,有汽修修理工,有醫療從業者,有倉庫管理員,還有全職居家主婦…但實際上,他們卻跟本案的被害人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其中最核心的一點便是,他們都是當年烏市法學院畢業的學生,除了李明輝之外,另外三個人還都是受害人李德全的學生。

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那麼巧合的事兒?已經離開學校從事其他行業多年的老師在大火中喪生,而警方鎖定的幾名犯罪嫌疑人又恰巧都是他當年的學生?

李明輝的口供看似可以完美的給楊雪峰製造不在場證明,可是張山卻從中看出了疑點,那就是在回答時間的問題上,李明輝說的太具體了。

正常情況下,誰會特意的去關注時間?就好比你是一個資深的棋牌迷,在和三五牌友打牌的時候,會特地的去關注時間嗎?恐怕幾輪麻將下來,你才會驚呼一聲怎麼可能都到淩晨了?就算是時間觀念特彆強的人,也絕對不會在日常生活中把時間精確到分秒,充其量也就是知道個大概的時間。假使說你是一個時間觀念強的人,有一天你沒有帶手表,突然有一個人問你現在幾點了?你肯定會回答,大概下午兩點多吧。

而不會精確的回答現在是下午的兩點四十分!

所以張山隱隱的懷疑,李明輝在說謊,他很可能和楊雪

峰早就串供了。

給一個人洗清冤屈做證,需要一個人。

給一個人製造偽證和不在場證明,也隻需要一個人。

作為刑警,他要把一切看似合理的證據和口供結合在一起,從當中不斷的找尋破綻,揣摩出各種看似不合理,但其中卻並非毫無邏輯可言的推理出來。如果說楊雪峰真的是本案的縱火者,他買通李明輝給他作偽證,那麼警方的確沒有證據證明他涉案!隻能將他無罪釋放!

因為根據李明輝的供詞和診所裡的監控錄像足以證明楊雪峰的清白,他的確是12點10分進入的診所,下午1點50分離開的診所。可事情有那麼簡單嗎?

恰恰相反,事情絕對沒有那麼簡單,雖然說楊雪峰的手傷勢比較嚴重,但是卻早就縫好了針,現在去診所無非是用雙氧水衝洗一下,塗一些醫用碘伏換上新的紗布防止傷口感染罷了,整個流程下來,再細致的醫生也用不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可是根據監控錄像的顯示,楊雪峰和李明輝兩個人在醫療處置室內呆了多久呢?

從中午的十二點十分,到下午的一點五十分!

整整一百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