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第二個原因(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5482 字 5個月前

人麵臨失業…我說這話的意思是,因為這十個人家的社會地位十分特殊,而且這彆墅區的房價高的離譜,安保措施自然不會差。就比如這個地方。”

張山說完後用筆圈點了進入彆墅區入口的地方,道:“這是進入彆墅區的入口,入口處24小時有人值班,就算是深夜,這一左一右兩個崗亭當中也有4名保安把守,而且這4名保安也不是普通的保安,全部都是退伍的青壯年士兵。進入這裡的人不但要報出彆墅主人的身份,還要進行實名製登記,而且這裡隻是其中的一處,還有這個地方。”

張山又拿起筆圈起山路的一個拐角處,道:“這裡是一個路燈,路燈上麵有一個監控攝像頭,隻不過這個攝像頭連接的不隻是交管部門內網的電腦,還連接著白石山彆墅區的物業,也就是說,通過這條山路上下山的人和車輛,白石山的物業監控室內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並且會記錄下所有來往人的車牌號,而且彆墅的鐵門外麵,24小時都有人巡邏,平均30分鐘一崗,不論刮風下雪還是白天黑夜,這裡都有人巡邏。駐紮在這裡的安保人員就不低於30人,30個人保護10戶人家,幾乎是3:1的比例了,你覺得在這樣的安保措施下,外人能輕易的混進來嗎?”

慕雲掃視著平麵結構圖上密密麻麻的攝像頭,最終讚同了張山的看法,因為這裡安保措施極好的緣故,彆墅的主人家基本上都不安裝監控攝像頭,這就造成了案發現場監控死角的缺失,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的難題。張山閉上眼睛,開始回憶在案發現場中所看到的所有細節。

躺在地上的白南,右側後腦上鈍器打傷的傷口。

案發現場被清理乾淨的紅酒瓶碎片和紅酒印記。

從白南身上搜到的那把鑰匙。

還有案發當晚,所有進入白南的家中參加酒會的訪客登記人名單…

擋酒的孫助理,醉酒的白雲飛,二次返回現場的白君凱,哭泣哀傷的報警人白紫雲,神秘失蹤的保姆李雲霞,所有和本案當中有關聯的人的圖像,就如同過電影一樣的在張山的腦海中不斷閃爍著,他緊緊地皺眉閉眼,試圖從這些人的供詞和舉止當中尋找到一些突破口!

首先,被害人白南死亡的姿勢是趴在地麵上的,這樣的姿勢代表了凶手是在背後偷襲的,能夠在這樣的時間點進入白南的彆墅,一定是跟白南關係比較密切的人。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講,把後背交給對方是一種有安全感的信任的表現,就好比當兵打仗上戰場,血海廝殺的士兵始終要目視敵方,而絕對不會把自己的後背交給敵人,就算交,

也隻可能把自己的身後交給跟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戰友,這就是信任!

而白南混跡商場幾十載,防範心理自然要比普通人重,酒會散場後,能夠留在酒會現場的人無非兩種,要麼就是保姆或者清掃現場的工作人員,要麼就是跟白南關係很近的人。除此之外,彆無其他!而白南屍體死亡時的姿勢也表示,凶手是從背後出其不意對白南進行的偷襲,這一點也很關鍵。雖然這個舉動看起來十分輕微,但是卻側麵的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幾種心理。

什麼樣子的凶手會在殺人的時候選擇偷襲呢?

第一種凶手,嫌麻煩的凶手,他擔心自己殺人過程過於繁瑣,擔心被害人的劇烈的反抗,為了避免麻煩,就出其不意的從身後進行偷襲一擊斃命,這樣犯罪嫌疑人省事兒,被害人也能減緩一些痛苦,一般來說,這樣的殺人凶手辦事兒比較麻利,相對來說更為專業一些,就像前陣子破獲的周國生案,周國生就屬於這樣的人。他在殺安亞紅、崔光虎以及任雪和孩子時,都是趁著這幾名被害人防範意識缺失的時候痛下殺手的,這就讓被害人一點還手的餘地都沒有了。

第二種凶手,是膽子小的凶手。這種選擇偷襲的凶手多半是心理陰暗,又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凶手,這種人為人小

心謹慎,生怕作案的環節中出現任何紕漏,為了避免被害人的殊死反抗導致作案的失敗,他們會選擇采取這種極端又安全的方式偷襲凶手,力求一擊斃命,而很明顯,本案當中的凶手顯然不符合第二種凶手的心理特征,因為本案當中的被害人是一名70歲的老頭,哪怕是赤手空拳的正麵衝突,凶手也不至於害怕什麼。

第三種凶手,也就是最後一種,這種凶手不符合以上兩種凶手的所有特征,之所以選擇偷襲的目的,是害怕跟被害人產生正麵衝突!而害怕和受害人產生正麵衝突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懼怕,而是源自於自己的良心!這種凶手多半是和被害人關係很好,甚至經常受到被害人的恩惠,在行凶過程中良心發現,說白了,就是無顏麵對被害人!這種人多半都是熟人作案,舉一個比較真實的例子,但這例子可能扯的有點遠,三國演義大家都看過,熟悉的人都知道,三國當中的蜀國猛將張飛醉酒後被屬下偷襲,割掉了人頭。像凶手的這種偷襲行為,就明顯符合第三種凶手的特征。有人會說了,張飛當年是三國猛將,戰鬥力不俗,他的屬下選擇在他醉酒時偷襲不應該是害怕張飛暴起將二人反殺嗎,怎麼就成了作案時良心發現了呢?大家的考慮固然沒錯,但是要結合現實情境來看,醉酒時的張飛站都站不穩,和本案當中被害人白南的身體狀況幾乎沒有什麼區

彆,沒有幾個人會害怕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頭子,更沒有人會害怕一個站都站不穩的醉漢,而那兩名士兵選擇用至陽的方式偷襲,原因就是張飛是他的將領,自己殺他是以下犯上,於情於理都說不通,他害怕自己的真麵目被張飛看到從而良心上存在自責,所以才會在張飛在昏睡的時候對張飛痛下殺手!

那麼結合本案的具體細節來看,很顯然,凶手行為符合第三種凶手的思維邏輯,也就是說,本案是熟人作案,而且這個人還不是一般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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