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腳印數量的邏輯漏洞(1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1418 字 5個月前

因為根據刑警們的推斷,凶手如果想要在避開所有監控攝像頭的前提下進入案發現場,勢必要經過兩個過程!

第一個過程,便是從大山的西側山上到達山頂,通過這一個過程,凶手肯定會留下一組上山時,也就是腳尖對著山東側的腳印,在山的西側,刑警們的確提取到了一組新鮮的上山時留下的腳印,這一點和眾人的推斷是吻合的。

那麼第二個過程是什麼?凶手從上的西側山上到達山頂後,必須要下山,也就是說要留下一組下山時,腳尖衝著相反的方向(3的西側)留下的腳印,可是在山的東側,也就是貼近彆墅區方向的山壁上,刑警並沒有提取到這樣的一組腳印。反而隻是從山的東側提取到了2組上山時凶手留下的腳印。

這說明什麼?

簡單來說,根據刑警們的推測,凶手在殺人之前要做準備工作,他會帶著繩索等物品提前踩點布置,也就是說要從山的西側帶著繩索上山,然後將繩索提前的在山上綁好,將繩索的另一端從山的東側自然的垂下來。在準備工作的進行過程中,凶手肯定會在山的西側留下一組上山時留下的腳印,在準備工作完成之後,凶手會從山頂下來,在

返回的過程中,凶手也會在山的西側留下一組下山的腳印,在刑警們勘察現場時,確實發現了這樣的腳印,時間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天,確實是一組上山、一組下山時留下的腳印,這一點和刑警們的推斷吻合。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在準備工作的進行過程中,凶手並不需要從山的東側下山,進入案發現場,也就是說,山的東側會比山的西側腳印少一組,這一點是很符合凶手作案行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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