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最後的見麵時間(2 / 2)

問罪者 蒼狼殘歌 6575 字 5個月前

這個時候的沈鵬和凶手自然已經不在了,隻能通過監控來查看他們交易當晚的情形了。

令人鬱悶的是,引風亭附近的監控竟然是壞的。

不過這也正常,凶手之所以選擇這裡,肯定是經過了慎重的考慮,才不會把這麼明顯的破綻露到警方麵前,說不定那個監控攝像頭就是凶手破壞的。

除了引風亭附近的監控之外,其他地方的監控攝像頭還是完好無損的。

張山在出示了證件之後,進到了豐樂公園的監控室。

如果沈鵬和凶手的交易真的是在引風亭,那監控裡麵說不定能找到凶手的身影。

畢竟凶手要接近引風亭的話,肯定要經過公園的其他地方。

豐樂公園的規模雖然比較小,但監控覆蓋率卻非常高,死角很少。

然而經過長達一個小時的視頻搜檢之後,張山卻隻看到

了沈鵬在十一點半進入公園的畫麵。

除此之外,並沒有人在十點以後進入豐樂公園。

張山的眉頭緊皺起來,當時的沈鵬已經拿到了那份遺囑,凶手肯定要第一時間把這份遺囑給拿走的。

從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沈鵬走向引風亭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個類似檔案袋一樣的東西,但是當沈鵬從引風亭出來,重新進入到監控地帶的時候,他手中的檔案袋已經消失了。

也就是說,沈鵬當時肯定和凶手交易成功了,凶手已經拿到了那份遺囑。

這就奇怪了,凶手是如何能在不現身的情況下,拿走那份遺囑呢?

張山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沒有得到什麼有效的結論,最終還是決定先找出沈鵬的蹤跡再說。

出了豐樂公園就是豐樂街,這條街上有很多店麵,店麵監控加上道路監控,應該能找到沈鵬最後的行蹤路線。

然而在走訪了多家店麵之後,張山卻發現,沈鵬從豐樂公園出來之後,並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家店麵的監控之中。

出現這種情況的最大可能就是沈鵬在這個區域上了一輛車,坐在汽車後座,從而躲開了監控。

沈鵬最早消失的時間是在十二點二十五分,但是從這個

時間點到晚上一點十分,這個區域並沒有出租車經過。

當晚的室外溫度很低,非常冷,沈鵬應該不會在那個區域呆四十五分鐘,等出租車的到來。

也就是說,沈鵬應該是乘坐一輛私家車離開的。

如果要找到沈鵬的蹤跡,就必須要對那段時間經過監控死角區的私家車輛進行挨個排查。

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沈鵬消失的半個小時內,有上百輛以上的車經過了這個路段,如果挨個排查的話,會非常的耗時,而且還不一定能保證那些私家車主說的都是真話。

現在這個案子最重要的就是時間,一絲一毫都不能浪費。

張山摸著下巴思索了一會兒之後,給交警部門打了一個電話,讓交警那邊的同事,傳一份當晚那個路段的測速記錄過來。

測速記錄上記載了當時那個路段經過的所有車輛的速度。

兩個道路監控之間相隔一百米左右的距離,用這個距離除以車輛速度,就可以測算出車輛正常通過這個區域的時間。

所有超過這個時間一分鐘以上的,就是可疑車輛了。

當晚那個路段並沒有彆的行人出沒,車輛根本不需要減速。

隻有中途停過的車輛,才會出現出現超時通過的情況。

根據這個方法排查,最終隻剩下了三輛車比較可疑,這就極大的減少了警方的工作量。

張山通過警方內部係統查詢到這三輛車的車主電話,挨個打電話過去詢問。

其中兩輛車主的回答都是自己當時正在打電話,減慢了車速,所以才會超時通過。

而最後一輛車的車主電話則是關機的狀態。

張山著重看了一下這個車主的名字——楊遠。

張山給正在局裡的慕雲打了電話,讓慕雲幫忙查一下這個楊遠的資料。

很快,慕雲就將資料傳了過來。

楊遠,男,28歲,正豐金融公司職員,未婚。

在楊遠的資料中有一條信息引起了張山的注意,上麵寫著楊遠注冊過一個網約車APP的賬號。

從這一點來看,沈鵬很有可能是乘坐楊遠的網約車離開的,但這一點必須得在找到楊遠之後才能確定。

現在是過年期間,各個公司都放假了,楊遠這個時候應該在他的家裡麵。

根據資料顯示,楊遠在一年前買了一套房子,位於青瓦小區6棟2807,這應該就是楊遠的現住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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