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分飯(改錯)(2 / 2)

林老太一聲令下,林老六夫妻最先站了起來。林家人他倆做飯的手藝最好,隻要他倆在家,那一日三餐都是她們的活。

尤其這次林勝利兄弟還弄來麅子肉,這東西更需要林老六掌刀了。

連著今年永豐縣已經鬨了兩年災荒了,哪怕臨川公社邊上的山脈夠深夠長,山上的動物也餓的瘦巴巴。在平時,一隻袍子肉能達百斤,這次林家兄弟弄了三隻袍子才得了百十斤。

如今的大山那是共有財產,哪怕肉是林家兄弟獵的,也要上交。

整個臨川公社有一百多戶人家,肉隻有那麼點,按照戶口每戶分了七兩的麅子肉,大小隊長、公社書記等乾部那兒要多一些,隻有一斤。如此剩下的十幾斤肉和骨架子都給了林勝利兄弟。

這也是公社的規定,誰獵的,分肉的時候可以多分一些。

這種分法看似公平其實人口多的人家吃虧,但要是按照人口來分,人家少的又覺得不公平。因此每次分肉都是兩種方式輪流著來,這一次正巧輪到了按戶分配。

像林家這種,雖然分了家,但老五老六一家的戶口都遷到了縣城,分肉是沒有他們的份的。因此除了林勝利兄弟得了十幾斤,林家還分了兩斤的肉。

林老太能分一斤那是因為她是烈士家屬,人本身又是退役的戰士。優先照顧軍屬,這一點不是說說的。村裡隻要是有在部隊當兵或者曾經當過兵的,都會得到優待。

說到吃肉,大人還好,幾個小的口水都流了出來。

平時吃飯大家都是在一個鍋裡,吃多少都無所謂。每次吃肉的時候都需要林老太來分,這也是為了避免有人因為饞吃的多,而產生不公平的事情發生。

林老太還算是公平的,肉出鍋先給幾個小不點一人舀了一塊瘦肉吃著。然後才是林安然,林勝利兩兄弟,老七、老六、老五、老四,至於她自己永遠是最後一個。

彆家都是從年長者開始,年幼者、兒媳婦最後,老太太正好相反,她是從最小的開始,年長者反而是最後。用她的話說,自己老了,吃少點沒啥,他們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要多吃點。

這也是為什麼林家人都信服林老太的原因。

每人半碗肉加菜,一個巴掌大的玉米餅子,兩塊紅薯。

拿到飯,幾個男丁就像約好的一樣,從碗裡夾了一大塊肉放在安然的碗裡。安然碗裡的肉本來就多,這一下碗都滿了。

本來她是想要夾回去的,不是嫌棄幾人用的自己的筷子,而是覺得受之有愧。可轉念一想,原身以前吃飯的時候也這樣,她不是沒夾回去過,結果換來的是更多的肉菜。想想她隻能作罷。

安然本來的胃口不大,這具身體也是如此。她隻吃了幾塊肉,一多半個餅子一個紅薯就感覺差不多了。剩下的肉,她先分給了林老太,剩下的都給了幾個侄子,林勝利兩個人年紀大分到的肉就多些。

至於幾個哥哥嫂子,她隻能在心裡說聲不好意思了。

林家得的肉不少,也不是一頓就吃完的。說是吃肉最多也就是二斤肉,剩下的都被老太太放了起來,準備過年的時候吃。

除了肉,還有骨頭也被林老六收了起來。

今天的晚飯肉有限,骨頭湯管飽。骨頭湯裡麵隻放了蔥薑和幾片蘿卜,湯熬製的奶白,看著就有食欲。

一大鍋的骨頭湯,林安然自己就喝了兩大碗。本來她還有些不好意思,哪裡知道林家人除了三個小侄子,都喝了不少,就連林老太都喝了三大碗,她這兩碗湯反而成了最少的。

喝了骨頭湯,整個人都暖呼呼的,渾身舒坦。

出過汗,原本昏沉的頭都覺得清晰了,安然隻覺得清爽。

冬天天黑得早還很冷,吃完飯,大家都各自回屋了。

林家房子多,人也多。老六一家和老七住西偏房,老五一家和林勝利兩兄弟住東偏房,而林安然則跟林老太住正房。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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