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114章(1 / 2)

錦繡農門 寒小期 10394 字 6個月前

第章

酒樓的東家其實沒到場, 負責處理這個事兒的是那家縣城老字號酒樓的少東家。那家是一連得了好幾個閨女後, 才好不容易生下了這個兒子, 對兒子期望自然很高。好在,這位少東家也算是爭氣, 自打及冠後, 就接手了自家生意,不說做得有多好, 起碼沒砸了招牌, 生意也是穩穩當當的。

說實話,就幾個月前寧氏在石門鎮上開的那個小飯館,其實就沒怎麼妨礙到彆人。

當然,同在石門鎮上開飯館子的, 肯定是被她影響到了了, 但其實也不算太過分。為啥呢?因為寧氏雖然將飯館子開在了石門鎮, 賣的菜價卻是縣城大酒樓的價格。

小小的一個石門鎮, 有錢人肯定有, 卻也沒到那份上。偶爾嘗一次鮮自是無所謂, 天天吃頓頓吃, 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況且, 寧氏把價格是提上去了,卻沒將自家飯館子的檔次提上去,對於那些小富人家而言, 總感覺有些劃不來。

也因此, 當時那個情況就是, 石門鎮上的有錢人在寧氏的小飯館開業之後,陸陸續續都去捧了場,幾乎每家都去嘗過鮮了,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哪怕之後還要在酒樓招待賓客,人家還是會選擇石門鎮上的其他酒樓,畢竟宴請賓客,不單要看菜色好壞,排場檔次也是很重要的。

寧氏那小飯館之所以生意紅火,是因為貢豬那事兒太出名了,國人都有好奇心,愛湊熱鬨的本性在哪個年代都暴露無遺。正因為如此,不間斷的有外頭的人聽說了這個事兒,不辭辛勞的趕過來嘗個鮮,有些還聽了劉神仙的傳說,順便再去南山集算個命啥的。

這麼算下來,就算王香芹那頭的供貨沒出問題,等時間一長,大家的新鮮勁兒過去後,哪怕小飯館依舊生意不錯,那也僅僅是不錯而已。

當然,就寧氏那雞賊的德行,極有可能在發現生意略差之後,就立馬搬家去了縣城,另擇他處重新開張。畢竟,石門鎮還是太小了,狠狠撈一筆就走,換個有錢人多的地方重新開始,哪怕等縣城的生意略差了,她還能往府城搬,或者都不需要搬,縣城弄個酒樓,附近幾個縣也可以安排上,她本人坐鎮府城就行了。

法子總是人想出來的,偏寧氏對於如何發財總是能下苦功夫去鑽研。

假如說,豬肉的貨源沒出問題,不出一年半載,寧氏絕對能把整個府城祖業是做吃食買賣的人家都得罪個遍。可這不是王香芹那頭斷了貨源嗎?寧氏滿打滿算也就開了不到兩個月,壓根就沒得罪什麼人。那些酒樓的東家也隻是眼饞她的買賣,還特地派了當家大廚去偷師,結果發現寧氏那燜豬肉壓根就不是什麼稀罕玩意兒。

燜菜啊!

最講究的其實是食材本身,以及調醬料的秘方,當然火候也挺重要的,可能當上大酒樓大廚的,還能不懂火候?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連負責宰殺生豬的屠夫都是少東家親自帶過去的。一般莊稼漢子,就算是有一把傻力氣,卻會因為不擅長殺豬,弄得滿地都是豬血,有些豬掙紮得太厲害了,還會造成二次傷害,甚至有些血還沒放光豬就已經死了。凝固的血堆積在豬肉裡,會造成豬肉品質嚴重下降。

朱家哥幾個的手藝肯定不至於那麼差,卻也好不到哪裡去。

這酒樓的少東家特地請過來的屠夫就不同了,把豬血放得乾乾淨淨的,保證保留了最佳的品質。

如此這般,萬事俱備隻欠東風。

當所有的一切都妥當了,大廚師傅也拿出了看家本事開始掌勺,最終到燜肉出鍋,所有人都提著一顆心。

負責伸第一筷子品嘗的人自然是那位少東家,他不顧燙口,先挾了一絲,看著輕鬆被挾走一塊的燜肉,他稍稍放下了點兒心,起碼這個手感跟他上回特地趕到石門鎮吃寧氏做的燜肉差不多。

可等那一小塊燜肉入了口,他滿懷期待的一品嘗……

隨即他就摔了筷子,勃然大怒。

怎麼說呢?燜肉的口感還是不錯的,可也僅僅隻是不錯而已。跟他家酒樓裡類似的菜肴一個水準,非要說的話,豬肉確實比以前那些略微香了一些,入口滑了一些。可惜,這點些微的差距,必須是由專門品嘗菜肴差距的人才能感受到。

換句話說,那少東家本身就不是普通的食客,他是類似於王香芹上輩子那種美食評論家的,平常就挑剔得很,所有大廚研發了新的菜式,都必須先過他這一關。若沒他的首肯,絕不能上桌。

而這道燜豬肉,憑良心說,這水平是可以上酒樓菜單的,卻跟他的期待有著天壤之彆。

在少東家摔了筷子之後,掌勺的大廚也大著膽子略嘗了嘗,隨後眉頭緊皺:“少東家,這絕不是我的手藝問題,是豬肉不對。”

這個道理,少東家怎麼可能會不明白呢?

可就是因為他太明白了,所以才會更生氣!

假如是廚子的問題,大不了換個廚子就好了,哪怕在縣城裡找不到更好的廚子,他完全可以去府城裡挖人。然而,換做是豬肉本身的問題,他就沒轍兒了。

沒轍兒不代表就不會追究。

那少東家是典型的生意人,假如是地位相當的,他自然會講究一個“買賣不成仁義在”。可麵對一群泥腿子,他憑什麼給人留麵子?當初,他是下了定金的,還簽訂了契約,為了避免這些養豬人家見利反悔,他還特地拿去官衙門蓋了紅印子。原本,他留這一手完全是怕競爭對手搞事,眼下卻成了出氣的好法子。

“你們最好按照當初簽訂的契約如數賠償,不然……咱們衙門見!”

農戶們嚇傻了。

這還不是一兩家的事兒,畢竟誰家也不可能像王香芹那樣,一口氣養上幾十上百隻的。正常情況下,普通人家也就喂養一到兩頭豬,一整個村子所有的豬加在一起,可能也才百來頭。

跟酒樓少東家簽訂契約的是附近兩個村子的人,又因為有利可圖,有些人家是咬牙拿出壓箱底的棺材本去買的豬崽。所以他們附近兩個村子,最少也一家養一隻,多的竟是一口氣養了八隻。

眼下,全砸了。

賠本就不說他了,可問題是,人家現在要狀告他們,要讓他們依著契約賠錢!!

殺了豬的那戶人家自是不用說了,坐在地上就是好一通的哭天搶地。可惜,都到這時候了,壓根就沒人會來安慰他們,大家都紛紛跑回家,翻箱倒櫃的找出了當年簽訂的那份契約。

通常來說,就算一個村子連一個認識字的人都沒有,附近總歸是有的。

等他們找到識文斷字的人,拿出東拚西湊出來的銅板,央求著人家幫忙念念契約,最好再幫著分說分說。那讀書人還真的幫忙念了,也分析了,就是那個結果很是不儘如人意。

契約上,由酒樓方先付出二成的定金,待肥豬出欄後,再付剩餘八成定金。這所謂的二成,是按照通常情況下一頭豬兩百斤計算的,每斤作價一百文錢,整頭豬也就是二十兩銀子。這個價格是要高出朝廷的收購價的,但這也算正常的,朝廷是大批量收購,而且如何運輸皆不需要王香芹那頭操心,隻需要將生豬準備妥當,就萬事大吉了。而酒樓方則是要求農戶將豬宰殺後送到酒樓後廚的,這就是又是另外的價格了。

且不提細節方麵,反正依著契約,酒樓方已經先行付了每頭豬二兩銀子的定金給養豬戶。假如最後出欄的肥豬並非兩百斤,那就依著實際重量來計算。並且養豬戶不可將豬賣予其他商家,必須交由契約方,違者將賠償十倍定金的價格。

那讀書人也聽說了這事兒,幫著分析了一下,歎息道:“這事兒隻怕你們不占理。”

養豬戶們哭得死去活來:“咱們當初就是想著隻賣給他就好了,沒想過要賣給彆人啊!”

整豬賣二十兩銀子還不夠?這都嫌不夠,得有多貪心啊!普通的豬最多也就是三五兩的價格。換句話說,假如真的有商家高價求購,要是在付清了賠償金後,還能賺到比尾款還多的錢,那就賣唄,反正這個契約規定的是賠錢,又不是坐牢。

其實,那酒樓少東家也是這麼想的,他沒想把這些農戶坑進大牢裡去,就盤算著,假如真的有二傻子來搞事,他雖然拿不到貢豬肉,起碼還能得到每頭豬二十兩銀子的補償款,而對方想要買豬,起碼得付出雙倍以上的價格。這麼一來,利潤就太少太少了,正常人都不會乾,哪怕退一步說,真的遇到了這種二傻子敗家子,吃虧的也不是他。

萬萬沒想到,他沒等來二傻子敗家子,自個兒倒成了被坑的那個傻砸!!

萬幸的是,傻的不止他,畢竟跟他一樣去附近村子裡訂購生豬的人還有好幾家同行。

同行是冤家,自個兒倒黴是很慘,不過想著起碼他簽訂了契約不虧還有得賺,其他人要是訂了契約還成,沒訂的就隻能自認倒黴了。

話是這麼說的,可少東家其實並沒有得到太多的心理安慰。

他要的又不是賠償的那點子蠅頭小利,而是長久的利益。要知道,寧氏這種鄉村婦人隻會那麼一兩道菜,可像他家這種大酒樓,好些個大廚呢,多整治幾道豬肉菜簡直太容易了。甚至他還可以讓大廚們依著貢豬肉的口感,量身定做菜肴,將貢豬肉那極佳的口感發揮到極致!

可惜啊可惜,眼下全毀了!

……

養豬戶們並不知道那少東家的想法,不過事實上,少東家咋想的也確實跟他們沒啥關係。

眼下,對於養豬戶們來說,隻剩下了兩條路。

要麼依照契約賠錢,要麼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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