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生日(1 / 2)

民國之文豪 決絕 12484 字 4個月前

傅蘊安這一病,病了好幾天。

幾天後, 他(身shēn)上的紅疹完全退去, 整個人看著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這幾天, 穆瓊一直待在醫院裡,陪著傅蘊安, 順便寫。

他已經把《絲鄉》寫完了。

這部書他沒有扯開去將朱家所有人都細寫一番, 全書算下來不過十多萬字,因而寫得(挺tg)快的, 當然,能寫得這麼快,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穆瓊如今寫字的速度,越來越快了。

他剛來的時候,就算腦海裡有很多想法, 一小時下來, 最多也就寫個七八百字,但現在, 他全神貫注寫一小時, 肯定能寫一千多字。

當然,字跡少不得會潦草一點,有些筆畫很多的繁體字, 寫的時候少不得還會缺胳膊少腿。

不過這些沒什麼關係,左右是有人會幫他重新謄抄的。

《絲鄉》的大結局,傅蘊安是第一個讀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綢, 在見識過種種齷齪,得知自己那總是誇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後,心腸就硬了起來。

他將朱家的權柄收攏,花錢雇了一些對他忠心耿耿的人,又從百姓開始,改變絲綢行業。

小桑一開始跟朱家格格不入,跟恢複記憶不再處處以她為重的朱綢也有了隔閡,尤其是在朱綢很忙顧不上她的(情qg)況下,她更是覺得自己和朱綢走不到最後。

她一度有些抑鬱,喜怒無常,也就是這時候,她發現自己有了(身shēn)孕。

為母則強,小桑徹底拋棄了原先的哀怨,開始努力為了自己肚子裡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讀書不說,還用私房錢做生意,利用朱綢的路子,從上海買來許多稀罕東西,然後在認識的婦人間售賣。

手上有了錢,她的精神也好了起來。

朱綢成功了,他的工廠生產出了質量上等的生絲和華美的絲綢。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蛻變了。

她剛到朱家的時候,什麼都不懂,鬨出許多笑話來,並因此自卑,而現在,她依舊很多不懂,但她足夠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綢也終於和好如初。

當有人問朱綢,為什麼會喜歡上小桑這樣出生鄉野的人。

朱綢道“我們的國家,現在正處在泥濘之中,跟列強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區彆,但我依然喜(愛ài)她,努力讓她變好,我為什麼不能喜歡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在努力,我也相信,她會越變越好。”

之前的書裡,穆瓊寫過感(情qg),但基本都是一筆帶過的,倒是這本《絲鄉》,他把朱綢和小桑的感(情qg)寫得極好。

從一開始的甜蜜,到中間的糾結,再到最後的相知相守,穆瓊寫得很細膩。

“你這次的感(情qg)寫得很好。”傅蘊安忍不住道。

“那是,畢竟我現在有了喜歡的人。”穆瓊笑道。

傅蘊安心裡一動。穆瓊真的非常會說(情qg)話,他總覺得自己有點招架不住。

穆瓊又道“蘊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眾報編輯部,你在醫院裡好好休息。”

“好。”傅蘊安道。

穆瓊收拾了一下就離開了,而穆瓊一離開,傅蘊安就叫來孫大林,讓孫大林把需要處理的事(情qg)交給他。

“沒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蘊安好奇地問道。

“三少,沒有。”孫大林道。

傅蘊安有些無奈,但也不好說什麼。

而穆瓊這個時候,已經叫了一輛黃包車,前往大眾報編輯部了。

大眾報編輯部的李總編看到穆瓊,立刻就笑開了花。穆瓊這次寫的《絲鄉》比之前的《流浪記》受歡迎多了,又讓大眾報的銷量增加許多,討論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裡,穆瓊就是個招財娃娃。

“《絲鄉》完結了。”穆瓊把自己這幾天寫的總共四萬字的稿子給了李總編。

“這麼快?”李總編有些吃驚,他是盼著穆瓊能把《絲鄉》寫的跟《流浪記》一樣長的,結果……竟然這麼快就完結了?“新書寫什麼,你有想法了嗎?”

“已經有了。”穆瓊道“新書是以一個女子為主角的,名字叫《蛻變》。”

《蛻變》這本書的主角,是個貧苦出生女子,名叫阿秀。

她從小命苦,因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後來,為了湊錢讓她的弟弟可以上學,她被父母賣給了大戶人家做丫鬟。

因為她長得不錯,年紀又合適,最終得以陪伴他們家的小姐。

小姐有機會讀書,但並不喜歡,阿秀卻非常喜歡。

她一直記得,她小的時候,他們村裡的最德高望重的周爺爺說過,想要改變命運,就要讀書。

書裡什麼都有。

她想要知道為什麼自己生下來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讀書,然而在小姐這裡看到的,一直都是告訴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的書。

後來,小姐出嫁了,嫁給了一個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離經叛道的念頭,她家的小姐卻是個非常傳統的女子,她不會討好人,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讓小姐做出改變,但小姐反過來訓斥阿秀,疏遠了阿秀,而阿秀,她則是有幸讀了幾本書,開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並不能掌控自己人生。

她長得極為漂亮,又(愛ài)讀書,這引來了小姐的忌憚,小姐怕她搶奪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給了一個管事的兒子……

這本書,穆瓊暫時就寫到這裡,阿秀的人生剛剛開始。

“你這書,一定有很多人喜歡,當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歡。”李總編看了個開頭就道,這書裡的阿秀是非常討人喜歡的,而她說的一些話,也讓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經勸自己的小姐讀書,她覺得,讀書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會千方百計地去讀書。

又比如,她覺得女人的價值,若隻是生兒子,那就跟母豬無異。

她甚至覺得,男人讓女人裹腳,其實是想斷了女人的雙腳,讓女人走不出家門。

“我知道。”穆瓊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歡。”

穆瓊的脾氣,李總編早就知道了。

對穆瓊的書,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麼罵,也攔不住穆瓊的書受歡迎……這世道,已經在慢慢變了。

穆瓊把《絲鄉》的結局和新書的開頭都留下了,離開的時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費。

賺了一筆錢,他還(挺tg)高興的……穆瓊拿著錢,先去買了一個瓜皮帽,一件立領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鏡,然後去了一家飯店吃飯。

他到飯店的時候還早,店裡沒什麼人,店主的兒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shēn)邊轉來轉去。

穆瓊拿出一元錢給他,讓他幫自己去買幾樣吃食,再去綢緞鋪拿一個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沒一會兒,就帶回來穆瓊要的東西。

從綢緞鋪拿的包裹裡,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瓊要了個籃子一起裝上,出了飯店的大門,然後漫無目的地一通走,在一直在僻靜的地方轉悠。

沒有人跟著他。

這年頭竊聽器之類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沒有的,跟蹤就隻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蹤他的話,就算他在鬨市區的時候發現不了,到了僻靜的地方,肯定是能發現的。

現在什麼都沒發現,就說明沒人跟著他。

說起來,他剛才那麼做,也是過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應了不調查他,肯定不會多做什麼,至於其他人,根本不會關注他。

穆瓊把(身shēn)上的衣服帽子摘了,然後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個宅子。

這宅子他受到之後,從未來看過,之前是想找傅蘊安一起過來看的,結果就碰上了瘟疫,以至於到現在,他都沒跟傅蘊安說過這宅子的事(情qg)。

穆瓊到了宅子門口,就看到門開著,他有些驚訝,往裡走去。

這宅子是一棟兩層高的小洋樓,地方不大,設計的卻很漂亮,極為精巧,而穆瓊剛進去,就有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迎了上來。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見到穆瓊,立刻就有些(熱rè)(情qg)過頭地點頭哈腰。

若是穆瓊剛重生的時候遇到這(情qg)況,肯定會不適應,不過這會兒他穿越過來已經很久,卻早已習慣了。

路上的黃包車夫,彆人家的傭人,鋪子裡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時候,會露出這樣的諂媚模樣了。

穆瓊問了幾句,就得知這中年男人,是這宅子裡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