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第 131 章(2 / 2)

這時候,兩個人已經走到了街後頭,街後頭多是老房子,有些已經坍塌了沒人管,也有些早拆了,隻留下一片瓦礫,旁邊還有一灘下雨殘留下的池塘。

剛抽條的柳枝垂下來,輕風拂麵時,地上的蘆草隨風搖曳,綠意輕蕩,空氣中都是春日裡冰雪初融的冷冽和清新。

沈烈彎腰,卻是摘了一朵二月蘭,遞給了冬麥。

冬麥接過來,握在手裡,笑著說:“以前沒結婚時,你還給我采二月蘭,現在呢,什麼都沒有!”

沈烈笑看著她:“行,明天給你采。”

冬麥輕哼:“算了吧,你夠忙的了。”

沈烈望著遠處,冬意消散,地裡的麥田已經籠上一層蒼色的綠,被風一吹,就那麼輕輕地動。

他笑著說:“之前的時候說等有錢了就帶你出去旅遊,去廬山,去浪漫的地兒,哪裡好玩去哪裡,現在咱不缺錢了,不過倒是太忙了。現在也是多虧了你哥,不然我哪有時間這麼陪你。”

冬麥想起之前,抿唇笑了:“做生意,哪有不忙的,等忙過這一陣就好了。”

沈烈:“一日複一日,什麼時候是個頭,乾脆等孩子三四個月時候,我們就帶著孩子出去旅遊得了。”

冬麥想了想滿滿小時候:“這樣不會很累嗎?”

沈烈;“孩子不讓你抱,我一個人抱倆。”

冬麥還是有些懷疑,畢竟養孩子可不是扛著一袋麥子有力氣就行,那得哄著,抱著,還得照顧吃喝拉撒,不過她還是點頭:“那到時候再說吧。”

正說話間,冬麥突然一個皺眉,低聲叫了出來。

沈烈一看,嚇到了,忙扶住她胳膊:“怎麼了?哪裡疼?”

當初見過江春耕的前妻出事,他其實挺擔心的,要不然也不至於現在什麼都不乾就這麼陪著她。

冬麥皺著眉,難受地捂著肚子,過了一會才緩過來。

之後咬唇,有些委屈地看著他:“你孩子踢了我一腳!”

也不知道是兒子還是閨女,估計是兒子,一般閨女哪有這麼皮的!

沈烈愣了一會,才明白過來,明白過來,有些想笑,不過努力忍住了:“就是踢一腳,沒事就行。”

冬麥低哼:“敢情不是踢你,挺疼的!”

沈烈趕緊收住笑,小心哄著說:“等他們生出來,我先一個人屁股給一巴掌,替你報仇雪恨,行不行?”

冬麥一聽:“不許你打我兒子閨女”

沈烈憋笑,一本正經地看著她:“那你說該怎麼辦?”

冬麥想了想,道:“孩子踢我,我疼,我應該打他們的爹,前幾天看電視,電視上不是說嗎,子不教父之過!”

沈烈:“……”

他半響說不出話,最後終於道:“行,讓你打。”

冬麥:“逗你的,好了,你扶著我,我看那邊有魚,我們看看去。”

沈烈小心地扶著她:“這邊靠著水邊,可能滑,小心腳底下。”

冬麥:“嗯。”

沈烈:“我如果不在家,你自己彆來這邊轉悠,出門也得讓二嬸陪著你。”

冬麥:“知道。”

其實最近,因為她肚子越發大起來,再有兩三個月就生了,他幾乎不怎麼出門地陪著她,所以倒是沒什麼好擔心的。

沈烈扶著她,看了看,並沒有魚的樣子,冬麥顯然有些失望,沈烈便道:“等回頭去河裡給你撈幾條燉湯喝。”

冬麥:“也不是特彆想要。”

這個時候天有點涼了,沈烈也就扶著冬麥往回走,回去的時候,恰好碰到林榮棠從老宅過來。

林榮棠看到他們,腳步便慢了下來。

年前那一批羊絨,林榮棠辛苦地分梳,最後卻是送給了沈烈,讓沈烈賺到了這一筆,他自然懊惱不已,不過奇怪的是,事後他竟然沒聲了。

這讓沈烈更加提防了,畢竟不會叫的狗咬人更狠,誰知道他在盤算什麼。

不過最近他觀察著,林榮棠好像學聰明了,林榮棠開始用信用社的貸款了,聽說從公社裡貸款了三萬元,還從彆的基金會貸款了一萬,這意味著他在試著脫離孟雷東,想自己獨立乾。

這次他進了一批羊毛,還是從孟雷東那裡進的,不過已經不再用孟雷東的本錢,隻有梳絨機是孟雷東的,這麼一來,利潤還可以稍微高一些。

根據沈烈的觀察,他這次進的量應該比較大,估計把貸款的那些錢加上手頭現金全都投進去了,按照四萬多的原毛算,分梳出來,如果行情好,賣首都絨毯廠,按照去年他們的價格,估計能賣十幾萬。

隻是終究瞎折騰罷了,他如果有經驗,沉得住氣,去年至於那麼急忙忙地把手裡的羊絨倒賣掉嗎?囤過農曆年,其實照樣賣。

想到這裡,沈烈眼神輕淡地掃過林榮棠。

林榮棠自然感覺到了。

他本來正望著冬麥的肚子,現在感覺到沈烈的目光,眼神頓了頓,便看向沈烈。

含笑的眸光對上黑沉沉的眼睛,自小一起長大的朋友,昔日的至交,多年的鄰居,如今卻是成為了化不開的仇敵。

林榮棠的眸光黑如濃墨,裡麵沒有憤怒,也沒有怨恨,隻有死一樣的寂靜,以及怎麼都化不開的固執。

那是他的妻子,他的女人,現在陪在沈烈身邊,懷著沈烈的孩子。

他付出多少心血,在梳絨機前熬了多少眼,才辛苦梳出來的羊絨,那就是軟黃金,結果就這麼被沈烈給騙走了。

怪自己沉不住氣,也恨此人太陰險了。

多沉的心思,多壞的手段啊,就連孟雷東都因為他栽了一把。

林榮棠扯唇,嘲諷地笑了聲,之後再次掃過冬麥。

他當然看到了冬麥眼中含笑的依賴,繾綣如水,每一個眼波都是溫柔。

他收回了目光,轉身,離開。

冬麥隨著沈烈繼續往家走,不過走著的時候,卻是莫名:“你不覺得他越來越奇怪嗎?”

沈烈想了想:“其實我覺得孫紅霞更奇怪。”

冬麥:“嗯?”

沈烈:“她現在應該知道林榮棠的情況,但是她竟然沒什麼反應,也沒後續了,你說她在想什麼?”

冬麥回憶了下:“前幾天聽翠兒說起,她跑去陵城買了好幾身衣服,還把頭發給燙了。”

沈烈:“那就更奇怪了,你說她這打扮的興頭哪來的?”

冬麥想了想,突然驚了下。

一個女人,如果是還沒結婚或者正處於談戀愛時候,她努力打扮,這是天性,結婚後,還是努力打扮,可以說是心情好愛美也不缺錢,這都沒啥,但是現在孫紅霞按理說應該是知道了林榮棠的真相,飽受打擊,這個時候她不鬨騰著趕緊離婚,或者揭穿林榮棠,反而還有心情整天打扮,那就奇怪了。

她看著沈烈:“你說她會不會——”

接下來的話,她卻是有些不好意思說出口了。

當時林榮棠也想把她和沈烈湊成堆,很難說林榮棠不會再來一次,不過孫紅霞那裡竟然願意,也是想不到。

沈烈笑了,明白她沒說出的意思:“我也這麼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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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冬麥提過的緣故,沈烈真跑去撈魚了,不是去買魚,而是冰上撈魚,並不多,但是也撈過來三四條肥的,自己稍微處理了下後,就要做魚湯給冬麥喝,讓冬麥指點他。

除了小時候,從來都是冬麥給彆人做魚湯,她還沒喝過彆人給她做的魚湯,倒是有些稀罕,當下自然是傾囊傳授,教了一番。

沈烈聽了她的竅門後,自己跑過去鼓搗半天,竟然真做出來了,撈來的魚很是鮮美,去了腥味燉湯,本來也不需要太過功夫,況且又有冬麥指點著,這魚湯鮮美白膩,冬麥胃口大開,喝了一整碗。

吃不完的,就分給王二嬸一些,剩下的給梳絨女工帶過去,給她們加餐。

大家自然都高興,覺得味道好,開始還以為是冬麥做的,後來知道竟然是沈烈做的,也是意外,喝完魚湯,暗地裡難免感慨:“看人家烈哥,那麼有錢了,事業乾得那麼大,對自己媳婦還這麼好!”

這自然是沒有不讚同的,都覺得冬麥好福氣,不過想想,又道:“當時烈哥做生意,又是貸款又是折騰的,誰看著不心驚,擱你你能受得了?”

於是都不吭聲了,想想自己怕是早吵起來了,又和冬麥比了比,發現人家長得好看,性子也好,而且自己還開著餃子館,聽說之前烈哥出門,錢上緊張,還從冬麥的餃子館那裡支了幾千塊用著。

所以這麼一看,什麼鍋配什麼蓋,自己肯定是比不上,也就享受不了這福氣!

不過這是大多數的想法,其中也有一個,卻是道:“我覺得人哪,到了什麼位置,就是能乾什麼事,反正咱也是命不好,沒趕上,就沒這福氣了。”

這姑娘叫彩雲,已經訂好了親事,她去看過婆家男人,原來覺得還行,現在卻有些看不上。

誰都有眼睛,村裡大多數男人什麼樣,沈烈什麼樣,她們幾個比誰都清楚。

她可是記得那天晚上,她和劉金燕在梳絨,這個時候沈烈來了,他檢查了機器,清點了羊絨後,和她們說話,囑咐她們按照規矩辦。

後來看她手發腫,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天太冷手凍壞了,一到冬天就這樣。

當時沈烈沒說話,第二天過來的時候,隨手扔給她一副皮手套。

那皮手套不是新的,但是她戴在手中,卻暖和得厲害,一般農村人誰沒事戴皮手套啊!

現在天要暖和了,但她依然喜歡戴著那副手套,不為了身上暖和,還為了心裡暖和。

此時的劉金燕聽到這個,便轉頭看了她一眼,笑了笑,沒當回事。

要說起來,梳絨機上的女工全都是年輕媳婦年輕姑娘,沈烈這個人長得本來就不錯,窮的時候就討小姑娘喜歡,村裡好幾個都暗暗地討論他,現在有錢了,發財了,又能乾,給這些梳絨女工掙錢的機會,又出手大方,自然就很容易讓人動心思。

大多數是本分的,就算覺得他好,也不至於多想了,可是個彆的姑娘就不一定了,比如這個王彩雲。

瞧她戴著手套時笑的那樣子,不知道的以為吃了蜜呢。

其實人家沈烈對她們這些梳絨女工好,那是對每個人都好,是對自己雇工的好,不可能有彆的心思,這一位倒是在這裡自作多情。

劉金燕不屑地哼了聲,轉身就把這事說給了冬麥聽。

“你現在懷著,馬上就要生了,還是得注意著,雖說沈烈這人穩妥,但架不住有人硬要往上湊,萬一呢,那不是得氣死!”

冬麥聽了這個,想了想,卻是道:“這一點我是信得過,他肯定沒彆的心思,再怎麼,也不至於把持不住。”

如果他真是那種把持不住的,當時林榮棠做出那種事,他也不至於能走開了。

“不過你說得對,這個可真得當心,咱們的梳絨工都是年輕媳婦姑娘,萬一哪個心思不正,賴上了,說不清,你幫我注意盯著點,她要是有彆的歪心思,就把她給換下來,打發了。”

劉金燕點頭:“行,我也和翠兒說一聲,反正得把她們管服帖了,彆有的沒的瞎做夢!”

當天晚上,冬麥躺在炕上,沈烈便從旁幫她按摩腿,她前些天抽筋,人家大夫說得補鈣,還說可以經常按摩下通順血脈,沈烈每晚都會給她按按。

冬麥舒服地享受著,突然想起來白天的事,便順嘴說了。

“反正你彆給我瞎搞!”她笑著警告他。

“說的誰?”沈烈皺眉,在他眼裡,那幾個都差不多,也沒太在意。

“就那個彩雲,說是你還送給人家皮手套呢。”冬麥輕哼了一聲。

“她啊!”沈烈聽著,挑眉笑了:“那個皮手套不是我的,是我之前去路哥那裡,當時他順手塞給我的,後來看她手凍得通紅,都要腫了,人家一天到晚續絨要用到手,這樣腫著也不是事,我就隨手把那手套給她了,哪知道她這麼能想呢!”

冬麥恍然:“我說呢,咱家哪來的皮手套,我都沒見過。”

沈烈:“其實最近都是你哥張羅,我都很少過去看,她既然能有這心思,還被人家看出來,長期留著,萬一生出什麼岔子呢,回頭找個由頭,把她換了吧。”

冬麥:“也彆太急著把人換了,萬一出個什麼事呢!”

之前從他們這裡走了的,一個因為沒乾成活,結果男人心裡存了怨恨,竟然去破壞變壓器,就此進了監獄,另一個跑去林榮棠那裡乾,卻出事斷了胳膊。

在農村,一個月掙三四十塊,又不用背井離鄉出去打工,這畢竟是個好活,一般人挺難找到的,況且之前才被誇獎表揚上了電視,大家夥把這工作當成一個光榮事,突然被辭退了,就怕人家想不開,萬一出個事,就算和自己沒關係,也心裡難安。

沈烈想想也是,畢竟現在冬麥懷著身子,還是雙胎。

他不是什麼迷信的人,卻下意識還是覺得,不想出什麼事,想平平順順的,所有的人都笑著迎接兩個孩子,而不是心裡頭蒙著一層雲。

他略一沉吟,便道:“我問問路哥,如果她想乾,可以把她送到路哥那裡,到時候就說那邊缺人,她表現好才讓她去的,你看怎麼樣?”

冬麥點頭:“這個主意好!如果路哥那邊沒問題,就讓她過去,路哥年紀大了,她也不至於動什麼心思!”

路奎軍雇著的幾個,不是同村的,所以提供住的宿舍,而且還管飯,王彩雲去了,還能省下家裡的一頓飯呢。

誰知道沈烈過去路奎軍那裡一問,才知道最近幾天路奎軍的梳絨機先停了。

路奎軍發愁:“年後這買賣不好乾!”

沈烈:“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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