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共同進步(1 / 2)

憤怒的丈母娘當然是不講道理的,一進門先把李大山家的堂屋砸了個稀巴爛。

李家村的人倒是想上去攔,但是胡蓮香帶來的其他人都沒動手,攔住了李家村的人也不讓他們動手。胡蓮香砸過堂屋才有幾個她娘家的親戚扶著她去搬王蕙蕙的嫁妝。鄰居們先前沒動手,堂屋砸的稀巴爛,就更不好進門攔了。

等李大山和汪治保趕到,胡蓮香他們已經搬著嫁妝出村了。夏桂花坐在稀爛的堂屋地下和方小娥抱頭痛哭,李振禮蹲在牆角也在哭。同村的幾個親戚抱住了拿著砍柴刀的李振義,看到汪委員來都鬆了一口氣,問怎麼搞。

汪委員拿手指頭指李振義:“拿刀砍人是犯法,你不想當勞改犯吧?”

親戚們有了這句話做依仗,七嘴八舌勸說李振義,把他手裡的刀搶走了。汪委員在李家屋前屋後都繞了一圈,發現王家除了堂屋被砸爛了,就是李振禮的那個小房間被動過了,彆的屋子都沒亂,問李大山:“除了王家送來的嫁妝,王家還拿走其他東西沒有?”

胡蓮香來鬨事的時候過來看熱鬨的人把李家圍了裡三層外三層,汪治保來了這些人也沒走開,不是趴在牆頭就是站在房頂繼續看好熱鬨。有和李家不對付的幾戶人家看熱鬨不嫌事大,都扯著嗓子喊:“他家親家母砸爛堂屋就去振禮屋裡頭搬櫃子箱子,他家就是掉了東西那也肯定不是親家母拿的。”

汪治保好言好語勸說李大山,“快把老太太扶起來,大過年的地上冷,沒病在地上坐久了都有病。雖然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保不齊還有沒看到的地方,家裡還是要翻一翻看看有沒有丟東西。現在翻出來我在這裡馬上給你們處理,不然等人散了,你說東西掉了都沒個證人。”

夏桂花一聽這話,一骨碌從地下爬起來跑回臥房翻箱倒櫃。

王家隻圖退婚,再說還有那麼多鄉親看著,並沒有誰手腳不乾淨。

然而夏桂花壓箱底的三百塊錢還真是找不見了。那箱子平時都是鎖上的,鑰匙還始終拴在夏桂花的褲腰帶上,錢不見了不是夏桂花另外換地方藏忘記了就是家裡人做的賊。

夏桂花丟了錢哭天搶地,汪治保沒有證據也不好講可能是出了家賊的話,就正經當個盜竊案來辦,把隔壁鄰居和李大山李大江兩家人問過一圈沒問出來什麼,第二天跟公社書記彙報他又到縣公安局求援。

縣裡的公安隻調查了一天,就查出來這個錢是李惜珍偷的。

縣紡織廠的學徒工一個月有十四塊錢工資,本來足夠李惜珍用。但是李大山要求女兒每個月給家裡交十塊錢。小姑娘吃食堂四塊錢勉強夠,但是彆的就不要指望了。

李惜珍看彆人吃好的也想吃,看彆人穿好的也想穿,但是她也不敢不交錢給家裡。她曉得奶奶有藏私房錢,就打上了這個錢的主意。小姑娘也算有心計,一直忍到李振禮結婚的那幾天家裡人多,才趁夏桂花睡著了把鑰匙解下來開鎖翻箱子,翻到的錢揣在身上,婚禮第二天悄悄回紡織廠上班去了,而且忍住了沒有馬上把錢拿出來花用。

然而小姑娘頭一次做賊心裡慌的很,那三百塊錢的巨款藏在哪裡她都不安心,時常要摸一摸,還要避開舍友和工友拿出來看一看。

紡織廠三班倒,不管白天黑夜都有人活動,李惜珍自以為避開了人,其實並沒有。

公安到廠裡隨便問問就把李惜珍行為異常問出來了。再把李惜珍喊到廠辦嚇一嚇,李惜珍就什麼都交待了。

公安了解到小姑娘每個月要上交十塊錢的情況,認為她做小偷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對她太苛刻,再說偷的錢又沒有花用,就沒有立案,隻是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

但是紡織廠還是因為李惜珍手腳不乾淨把她開除了,還打電話到公社去,讓公社的人通知李大山去廠裡領人拿錢。

李惜珍因為偷錢被開除,每年固定一兩百塊錢的進項沒有了,她自己頂著小偷的名聲不要講招工,就是嫁人都講不到好人家。李家養了小偷的名聲傳開了,他一家人走到哪裡都抬不起來頭。李大山越想越氣,到家就把李惜珍吊起來打了一頓。

夏桂花認定方小娥沒有教好孫女,方小娥卻覺得婆婆要是早把這三百塊錢拿出來,不管是蓋新房子還是給李振禮結婚出彩禮,王蕙蕙都不會嫌棄李家窮悔婚。婆媳倆沒有了共同的敵人曹月英又增添了價值三百塊錢的大矛盾,一改從前的親如母女,開口講話就沒有不吵嘴的時候。

李振禮一直都想不明白王蕙蕙為什麼要悔婚,下地乾活也不走心,天天掂記著去王家村找王蕙蕙,去一次就被王立勤和王家的親戚打一次,就要歇幾天不上工。

從正月起到夏收,李大山家就沒有安靜的時候,天天雞飛狗跳鬨個不停。

李大山家又是兒子騙婚又是女兒偷錢的名聲傳出去了,連帶的隔壁的李大江家大兒子李振仁說親也不順利,李大江和他老婆陳瑞蓮天天敲敲打打的。誰也沒心思去管李大海家怎麼樣了。

李大海一家這大半年真是順心的不能再順心。

曹月英在省師範進修班成績好表現優秀,市一小的校長看中她要調她去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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