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1)(2 / 2)

漢貴女 三春景 10414 字 4個月前

衣服裡麵彆人看不到的地方是細綢小衣沒錯,但外麵的衣裳是麻的,雖然不是那種最粗糙,能紮人的那種麻布,但對於陳嫣來說還是太粗糙了!領口、袖口等沒有小衣隔離開的部分,全都被麻布磨的紅紅的,甚至破皮了。

可陳嫣一聲不吭,要不是後來問裴英要傷藥,就是那種長時間騎馬在大腿內側抹的藥,他都不知道陳嫣皮膚都被麻料衣裳磨破了...彆的地方他看不到,但手腕一圈還是觀察到了。

粉紅的一片,有些破皮的地方結出了細小的硬痂——那是白玉一樣的手腕,他在長安的時候曾聽聞陳嫣被某些好事者稱之為‘玉人’,便是因為皮膚如玉,甚至美玉不及她。

而那時見到陳嫣的一雙手腕,他忽然有了不忍去看的情感...他自己覺得古怪,他自認為並不是一個憐香惜玉的人,對女郎也沒什麼興趣。既然是如此,女郎的美醜也就沒被他放在心上過了。

裴英不了解,但也沒有糾結,而是很快丟開不管了。因為過目不忘的本事,他早就學會了‘當斷則斷’。不然的話,那些糾糾結結的事都掛在心上,他能瘋!

睡覺,陳嫣的榻上向來有輕裘軟枕,全是她最習慣的寢具。即使是她出門在外,習慣的寢具始終是帶著的。而如今隨著商隊風裡來雨裡去,根本不可能講究這些,彆說原來那樣舒適的寢具,就連乾淨這樣的基本需求也很難做到。

說到乾淨,她原本是習慣每天洗澡的...現在也彆想了。現在天氣不算涼快,但隻要沒在客棧、貨棧投宿,就不可能去洗澡——那些男子或許能夠衣裳一脫,然後跳進河中,她卻不能。

最多就是燒一點兒溫水,呆在馬車裡擦一擦。

裴英本來以為會看到陳嫣的狼狽,看到陳嫣的笨手笨腳,最好能看到陳嫣放棄這一路艱辛,灰溜溜地回到長安,去做皇帝的妃子——他對陳嫣又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從一開始他就不是為了幫陳嫣才出主意、甚至一路相護的,他真的是為了看好戲!

相比起陳嫣真的成功脫離困境,他其實更想看到希望破滅,更想看到這個嬌滴滴的貴女明白,反叛的路一點兒都不好走!一開始想的很美,一旦去做就是困難重重,就像曾經的他一樣,也有過堅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的時候。

不用彆人去扼殺她的希望...之前在長安的時候,她說‘我沒辦法的,沒辦法啊...此事不是我選的’的樣子並不怎麼好看,好像是彆人,比如那位端坐在皇宮中的天子讓她陷入了這樣的困境,如果沒有彆人,她就能突破重重困苦,最終得到自己想要的一樣。

所以他把她帶了出來,想讓她自己扼殺自己的希望!沒有比這更殘忍的了,她得清清楚楚地明白,她根本什麼都做不到!她的困境根本不是外界造成的,而是她自己!

裴英遊戲人間,他是很喜歡旁觀希望毀滅這種戲碼的。因為這就是他認知中的普通人最常見的路,人的弱點在這個過程中顯露無遺——裴英是一個‘人性本惡’論的堅定支持者,這種情況會讓他有一種‘果然如此’的愉悅。

況且這可是看人倒黴!還有什麼比看人倒黴更愉快呢?

這麼看他確實是一個很壞的人了,但他自己也不否認這一點,他從來就不覺得自己是個好人...不過換任何一個人處在他的位置上,他覺得十有**也是要成為一個壞人的。

他飽受‘過目不忘’天賦的折磨,這天賦是恩賜,也是詛咒,帶給他很多痛苦。這種痛苦從他人生開始就伴隨著他,他可以說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

痛苦的人想要看其他人更痛苦,這有什麼問題?

但陳嫣沒有如他的意,她好好地呆在商隊中。她能自己照顧自己,那些不適應的地方她也儘可能適應,她甚至主動就幫商隊的忙,就好像她真的是商隊中的一份子一樣!

裴英心中冷笑!彆開玩笑了!這個商隊是假的,現在你的身份也是假的!還真當自己是這個商隊的人了?就算是想要扮的真一些,也沒必要這般吧!?

然而裴英不得不承認,陳嫣真的就是那樣做了。倒不是她將這一場假戲真做了,而是她不能看著其他人忙忙碌碌,自己卻在一旁當個拖累。過去自己是‘不夜翁主’的時候倒是無所謂,反正照顧自己也是其他人的工作,都是職責範圍內的事情。

現在呢,其他人可沒有這個義務照顧自己...當她踏上這條路後,她就不能當自己是‘不夜翁主’!

裴英也正是因為看明白了這一點,才陷入了近乎惱羞成怒一樣的暴躁中...這樣倒顯得等著看好戲的他自作多情了一回!

然而,他沒有辦法表達出自己的這種不爽...其實好幾次他都想半路跑路來著。心裡覺得這一定會很有意思,陳嫣會不會因此不知道該怎麼繼續下去,會不會堅持幾天後堅持不下去,回到長安?

但他最終沒有偷偷離開,他給自己找了一個理由,他還得觀察觀察陳嫣...看看她還能展現出什麼他沒有見過的麵目...

“大兄怎麼一直看我?”陳嫣清洗完餐具,放回了餐具,發現裴英似乎一直在看她。

裴英收回了目光,隨口道:“沒有,不過是看看有哪些小子一直在看你...說起來前幾日宋先生還向我打聽你有未婚配...放心,我給拒了。”

這話說的半真半假,幾個小商隊,除了陳嫣外就兩三個女人。其他兩三個女人都在彆的商隊,有一個十分強裝,家裡丈夫死了,隻能自己出來頂立門戶,說是女人,其實和男人一樣用。還有兩個,年紀再三十多歲的樣子,都是跟著各自小商隊老板的。平常做飯、做各種雜事,仿佛老媽子一樣,有時還伺候老板睡覺。

要說長相,肯定都一般就是了,年紀在這個時代更是大齡。

陳嫣雖然描粗了眉毛,皮膚也變得粗糙暗淡,特意不修飾自己,但在其他人看來依舊是個漂亮女郎,畢竟五官擺在那裡。再加上確實青春年少,肯定是有一些年輕人想要撩她的。

不過因為她是裴英這個小老板的‘妹妹’,一些做苦活兒的年輕人沒勇氣來搭腔,也隻能遠遠看她了。

倒是其他幾個小老板有心打探她的婚事——這些日子也看到陳嫣辦事了,小姑娘一點兒不嬌氣,而且在管理工作上確實做得好!算賬更彆說了,掃一眼就清清楚楚,其他人還得掰手指扒拉呢!

這樣的姑娘要是討來自家,確實不錯!

這幾個小老板自己都是有正妻的,但給家中弟弟、小郎打聽一番,這總是可以的。

陳嫣並不是此時一般的女郎,聽到婚配之類的字眼多少要臉紅一下。她的神色始終很冷靜,隻是點點頭,就算是知道此事了。

然後爬上車,從行李包裹下抽出一把手臂長的劍——漢代兒郎出門就要佩劍,這幾乎是全民普及的事了。最多就是有錢人家用百金一把的寶劍,沒錢人家就隻能拿把百錢餘的玩意兒裝樣子了(這個價位的劍,用的材料十分粗糙,工藝也很糟糕,根本不能用來戰鬥,確實是裝樣子的)。

裴英自己是走南闖北的人,當然有一把不錯的劍。看上去很樸素,但卻十分好用。

此時裴英有點兒驚訝,因為他沒注意到,陳嫣竟然是帶劍了的。

陳嫣有很多把寶劍,大多是她舅舅留下的舊物。此外,她自己也有劍,這就是為了趕潮流,學劍的時候請名家打造的了。

說實話,名家之劍最後歸了她這個不常用劍,甚至裝飾劍都不用的人,實在是有些明珠暗投的可惜。

這次出門,那些華麗的寶劍都不能帶了,這把劍是馬魁讓王溫舒轉給她的。鋒利、好用,但外表看不出有什麼特彆的...這應該是馬魁當年混遊俠的時候的佩劍,真正見過血、殺過人的劍。

“你會用劍?”裴英眯起了眼睛,覺得自己又知道了什麼。

‘噌’地一聲,寶劍被抽出了一點兒,一叢劍光正好反射到陳嫣的臉上。光是陳嫣這個拔劍的動作就很能說明問題了,她是真的會用劍。

“今夜我來守夜。”陳嫣將劍插了回去,抱著劍對裴英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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